看住建部公布极端通勤的标准,在上海有几个人是不符合标准的
刚才看到一个住建部发的报告,说60分钟以上的通勤时间,就属于极端通勤。而5公里以内的通勤呢,就是幸福通勤了。看到这个标准我就想说,那生活在小县城里的人,基本上都是幸福通勤了,但有一点,就是收入低啊。
在大城市,就比如上海,60分钟左右的通勤时间太正常了,很多人都在一个小时以上,甚至还有的住在周边城市,工作在上海的。为什么呢?因为上海的房子实在太贵了,位置好一点的单间,一个月租金要3000多块钱。而收入呢,说实话比别的地方真的高不了多少,每个月七八千块钱挺正常的,再加上水电费吃喝,真的承受不了太贵的房租,要不然都是给房东打工。所以就只能选择房租便宜一点的地方,哪怕是通勤时间长一点也忍了。
不过我是最讨厌通勤时间长的,讨厌坐地铁。所以在上海这三年来啊,我属于居无定所。在哪个地方上班只要能坚持一个月以上,那我必定要搬到这旁边来住,骑电瓶车5~10分钟左右的路程我是最喜欢的,而且我不喜欢和陌生人同住,一般都是自己租那种一室户,或者和朋友合租两室的。所以我的房租花费都挺多的,2500~3000以上。
因为我一直感觉啊,通勤时间长实在太累了,一趟一个小时的地铁坐下来,有时候还没座,浑身就像散架一样,然后一天的状态都不好,所以我建议大家,特别是做销售工作的,不要太在意一个月多花了几百块钱的房租,你住的远通勤也要花一两百块钱,再说,如果你多开一个单子,说不定几个月的房租就赚回来了,你说是吗?
我是老陈,一个在上海专注房抵业务的助贷公司老板。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