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11.4 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2022-10-30 10:57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第四节 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之所以能在人类历史上出现。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大工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但是这个新的生产关系本身,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形成,只有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对私有经济        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农业、手工业等个体经济        进行了革命的改造之后,才能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逐步建立起来。

  为了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必须采取不同的方式把各种私有制经济改变为社会主义经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首先没收垄断资本的企业,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对一般的资本主义企业,根据不同国家的具体历史条件,根据资产阶级对待社会主义改造的态度,采取排挤、没收的方式或者“赎买”的方式,或者两种方式并用,把它们改变成为社会主义的企业。对农民和手工业者,则是根据自愿原则引导他们逐步走上社会主义合作化的道路。农业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是资本主义的最后基地,个体生产者时刻向着贫富的两极分化。列宁说:“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1]所以只有实现了对个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才能建立起统一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

  在CN,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就没收了官僚资本,建立了强大的国营经济;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各种形式,如加工定货、统购包销[2]、个别行业的公私合营、全行业的公私合营等一系列阶梯;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经历了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等一系列步骤;对个体手工业也经过合作化的道路,有步骤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胜利,标志着我国统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是通过两种不同的途径,对两种性质不同的私有经济        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农业、手工业    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起来的,由此就产生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形式: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不论采取排挤、没收的办法还是“赎买”的办法,都是要使它们变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经济。个体的农民和个体的手工业者虽然是私有者,但他们是劳动者,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对他们采取剥夺的办法来把他们的生产资料公有化,必须经过合作化的道路使这种个体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的经济。

  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属于全民所有制,而农业、手工业合作社属于集体所有制,我国由高级农业合作社联合组成的农村人民公社,也属于集体所有制。此外,在农村经济中,还存在附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和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小规模个人所有的家庭副业,它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补充和助手。

  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比起集体所有制来,是高级的公有制,它是和较高的生产力相适应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和产品,可以直接由代表全体人民的国家,按照整个国民经济的需要,作统一的分配,而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则不能作到这一点。在我国的条件下,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一个很长的时期之内,集体所有制是与农业、手工业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水平相适合的,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了很高的程度的时候,它们才有可能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是一个空前伟大的革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不再相脱离,而是直接结合起来;生产资料不再属于资本家私有,而是属于劳动者的国家所有或劳动者集体所有。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生产的目的、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和分配关系等等,都起了根本的变化。生产的目的不再是为了满足少数人的剥削和利润的要求,而是为了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劳动者不再为剥削者劳动,而是为全社会的利益和集体的利益而劳动,同时也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劳动。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不再是统治和服从的关系,而是同志式的互助合作的关系。个人消费的生活资料是按劳动的质量和数量来分配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注:

[1] 列宁:《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载《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6页。

[2] 在商业方面是经销代销。

《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11.4 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