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企业怎么解决缺成本、差进项的税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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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的观念里,建筑行业是最赚钱的,一个项目小到千万,大到上亿,都是很稀松平常的事。而在建筑设计业中,投入的成本大多是人工费用,聘请专家也是很常见的一件事,但就是这样的一件事,也是企业困扰的问题。不仅需要支付高额的费用,而且也难以取得相应的发票,这笔费用就成了企业的隐性支出,加重了企业的成本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建筑设计业的经营难点:

1、长期缺少进项票,短时间获利,但业务完成后,进项票据不足,年底票据缺口变大。
2、行业票据来源复杂。
3、公转私税负高,操作麻烦。
4、外聘人员无法取得进项。
针对这以上四点,我们进行筹划时就得利用上税收洼地了,以其中的税收优惠政策来解决企业的税负问题,毕竟建筑设计业的业务是可以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税收洼地也并没有地域限制的要求。那么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呢?

一、税收奖励政策
增值税:地方留存50%,奖励企业地方留存部分的70%~90%;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奖励企业地方留存部分的70%~90%。
当月正常纳税,次月奖励到账,纳税大户,一事一议。
我们只需要在园区成立有限公司,将某些业务分流或者独立出来,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不改变企业的现有经营模式以经营地址,只需要正常经营,在当地依法纳税即可享受。

二、核定征收政策
我们还可以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来降低税负压力,在解决进项、成本问题时,还可以解决股东分红的高额个税。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0.6%,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1.66%。
这样讲述可能也只是一串数字,并不直观,我总结了一下两种政策所具有的优势,结合起来可能会有一个更为明确的了解。
1、个人独资企业在完税后,可以合理合法的公转私。
2、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与主体公司发生业务往来,解决票据问题。
3、合理解决专家费用无法取得发票问题。
4、有限公司得到财政奖励扶持,助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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