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第二次公告
一、时间:
2023年3月18—3月19日 早上:09:00—17:00
二、认定评价职业(工种)
1、公共营养师2、健康管理师3、养老护理员4、育婴员
三、
申报须知(一)
公共营养师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健康管理师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养老护理员
所有参与认定评价者(不论级别),普通受教育程度 无学历要求:
1、初级养老护理员/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 (含) 以上;
(2)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养老护理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 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四)育婴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 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
① 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健康管理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下同。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 ②或相关专业 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 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四、认定评价内容和方式
(一)理论考核:90分钟
(二)技能考核:90分钟
(三)养老护理员,育婴员以实际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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