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up主被抄袭是种怎样的体验?/ 借鉴还是抄袭 广告制作潜规则?/ 拉片不是深度

我认为UP合理怀疑可以,无可厚非,但怀疑之前先理理逻辑。所谓洗稿要下实锤,你得把文案扒下来对比结构和表达内涵,不可仅凭引用来源相同或相似,甚至词汇相同或相似对应就直接判断为洗稿,如果是这么定义那恐怕多数书籍、资料、文献等等都得列为洗稿嫌疑范畴,如果按UP本人的说法,那B站出的洗稿说明视频等于白瞎了?建议类似事情不要在没有定论时对外宣称,先私下交涉,如果交涉结果不好或者双方都有异议再对峙也无妨,上来就这么一下,给人带着跑偏了,而且标题具有极强的误导性,往小了说是标题党,往大了说你是在利用人对弱势群体的同情来煽动群众,知道违法行为吗?往小了叫侮辱他人,往大了说就是诽谤罪,要是真理直气壮的被洗稿了,应该做的是直接找影视飓风进行交涉和维权,作为一个学法的人,我认为甚至可以走司法程序这时你上视频我觉得都说得过去,但是你这种在平台上对峙,鼓动群众去为你抹黑影视飓风,按实际情况,抄别人的作品属于抄袭,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用于盈利目的就会违法了。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沫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包括下述四种情形: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那请问UP,您认为是影视飓风侵犯您的合法权益了是吗?您看看这些哪条影视飓风违反了?《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