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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建议将洛南县石坡镇东岭组并入石门镇,县委督查办这样答复

2022-03-27 20:50 作者:秦人视界  | 我要投稿

近日,有洛南网友在人民网给洛南县委书记璩泽涛留言建议将石坡镇周湾村东岭组调整并入石门镇花庙村的建议,目前洛南县委督查办给予了回复。

以下为网友的建议及县委督查办的回复:

建言标题:建议将东岭组并入花庙村

建言内容:

洛南县石坡镇周湾村的东岭组,位于周湾村西南的高塬上,东与石坡镇新华村的闫家组相临,西和南与石门镇的花庙村陈家组,上寺岭组相临,北与石门镇三岔村相临。东岭组与周湾村的直线距离约不到五公里,但有一半路是串越松树林的山路,连自行车也不能通行。若要去村委会要骑车或驾车有两条路可走,就是路程要远好几倍。①南路:东岭向西三公里经花庙村的陈家组~向南上庵巡路~向东经新华村~花兴村~石坡街村~向西经周湾村的当湾~口前组到达周湾村委会。路程约二十三四公里。②北路:东岭向西经花庙村委会(马后,花庙)~向北经三岔村~向东经周湾村的野牛河~张沟~口前~周湾村委会,路程约十五公里左右。由于以上实际情况,使得群众去村委会办事(养老,高龄,结婚证明,户口证明,养老认证,找村医看病等)极不方便。上级领导下基层,宣传政策,了解民情,森林防火等也不方便。令大多数群众的要求,我代表东岭组群众建议:县级有关单位,有关领导能够实地考察,进行镇与镇的协调,将东岭组编入花庙行政村。另外我建议将合并后的周湾村的十几个小组按一组,二组……的顺序重新编排,重新编排门牌号。使得人们办身份证,或填写表格,详细住址更确切。

回复部门:商洛市洛南县委督查办公室

回复内容:网友您好!您的建议交由县民政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石坡镇周湾村东岭组并入石门镇花庙村的建议。经过县民政局业务股室电话咨询村组干部以及查阅原有行政区划资料,石坡镇周湾村东岭组原建制一直隶属于最早的周湾乡张沟村。1997年4月,经商洛地区行政公署文件《关于洛南县行政区划调整变更通知》(商署字[1997]31号)调整,将周湾乡整乡建制合并于石坡镇。2002年10月,洛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各乡镇村委会撤并方案的批复》(洛政发[2002]94号)文件中,明确将张沟村并入周湾村。至此,东岭组一直隶属于石坡镇周湾村管理。由于行政区划调整涉及方方面面,对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比较大,需要走访、座谈、调研并征询各方意见后上报省市业务主管单位审批,因此对区划调整工作比较慎重。对于您的建议,县民政局非常重视,近期将派人深入石坡镇政府、周湾村、东岭组和石门镇政府、花庙村,与政府领导以及村组干部群众进行座谈走访,详细了解群众需求以及政府领导意见,以便为开展下一步工作奠定详实的基础。
       二、关于合并后的周湾村村民小组命名和重新编排门牌号的建议。根据《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第九条第四款“地名名称一般不得重名,避免同音或者近音”之要求,由于以一组、二组、三组等顺序编排容易造成相同村组的重名,并且导致群众无法有效识别村组所在地等原因,因此在村(居)委会以及村民小组命名上,不建议使用此种命名方式,而沿用原来的张村组、李村组、马村组等标识鲜明的命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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