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允许斯洛伐克羊肉进口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27号,自2021年3月30日起,允许斯洛伐克羊肉进口。允许进口的斯洛伐克羊肉指12月龄以下的冷冻和冰鲜(剔骨和带骨)绵羊或山羊骨骼肌【羊经宰杀、放血后除去毛、内脏、头尾及四肢(腕及关节以下)后的躯体部分】。冷冻羊肉的中心温度不应高于零下15℃,冰鲜羊肉的中心温度介于0℃至4℃之间。
斯洛伐克羊肉生产企业(包括屠宰、分割、加工和储存企业)应符合中国和斯洛伐克有关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法规要求,获得中方注册。
截至目前,共10个国家获准对华出口羊肉:
南美洲(3):乌拉圭、智利、阿根廷;
大洋洲(2):澳大利亚、新西兰;
亚洲(1):蒙古;
欧洲(4):塞尔维亚、拉脱维亚、冰岛、斯洛伐克;
哈萨克斯坦羊肉曾于2017获得准入,但后来暂停输华
目前,斯洛伐克羊肉还不能实际进口。中国和斯洛伐克只是签署了双边议定书,下一步,斯洛伐克的相关企业需完成工厂在华注册,之后中国的进口商才能从已在华注册的斯洛伐克羊肉企业进口羊肉。
目前,斯洛伐克羊肉还不能实际进口。中国和斯洛伐克只是签署了双边议定书,下一步,斯洛伐克的相关企业需完成工厂在华注册,之后中国的进口商才能从已在华注册的斯洛伐克羊肉企业进口羊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