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瞪羚申报有什么条件?
2023-03-08 11:56 作者:小饼干18053114723 | 我要投稿
根据济南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济南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申报济南市级瞪羚企业应具备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二)生产经营、纳税和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境、质量等重大事故。
(三)符合我市的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新一代信息产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行业、领域。支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或新模式。具体支持范围需要根据省、 市工作部署由当年度申报通知确定。
(四)申报企业须持续经营三年及以上(满三个会计年度), 为非上市公司控股、并购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和各类非主板股权交易市场除外)上市。
(五)企业成长性指标:申报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 1000 万- 1亿元,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须达到 20%;上年度营业收入 1 亿至 4 亿元,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达到 15%;上年度营业收入 4 亿元以上,近两年营业收 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达到 10%。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超过 30%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可放宽至 500万元。
(六)企业创新能力指标:申报企业持续创新能力较强, 近两年年度研发投入强度(R&D)应达到 3.5%及以上;申报企业至 少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2 件或软件著作权 4 件或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 1 项。
(七)企业信用指标:申报企业提供由人民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出具信用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