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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写的东西价值几何?

2020-05-10 22:22 作者:真神魔制造者  | 我要投稿

作者,一个尴尬的身份。写作,一种招致尴尬的蠢行。我想,最容易想得到的,软弱猥琐的无用之人与劳心费力的无用之事,大体就莫过于这两样了。古人说九儒十丐,已是明白之论。写东西有啥用?其“层次”,也不过是比要饭稍微好一点点罢了。然而,若要论及本质,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写作与要饭,这两个事情,最相同的一点,就在于这两种事情,同样是一种,一旦从事上了,就意味着只能等待着被施舍,而且,获得多少完全取决于得到的施舍是多少的事由。倘若得不到施舍,就会如同丧家之犬一般忍受着无边无际的凄楚无奈。其荒凉落魄,真的是没什么区别。

写作,是不是在创造价值,其实都是不一定的。因为,文字作品这种东西的价值乃是创作者完全无法自证的。要知道,文字的价值,作为一种无法以数据标定的价值,是可以被轻易的完全否定的,甚至是可能被标定为负价值的。然而,以数据标定的价值则并非如此。比如说,你是一个运动员,别人只能跑九秒九九,你能跑九秒九八,这样,你就是有价值的。冰冷的数据已经确定了你的价值。这个东西是谁也否定不了的。

而如果你是作者(网文作家)呢?你的作品的价值靠什么来确定?就凭你自吹自擂?别逗了。你觉得你写的很好?那是没用的!人家就是不屑于看一眼,你有什么办法?看过一眼的人,一致认定你写的东西就是个垃圾(无价值),甚至是有毒的垃圾(负价值)。你有啥办法?你没有一点办法,难道不是么?

你一定要知道,作为网文作者,你是弱者中的弱者,处于食物链的绝对最底层。与其他作者相比,文字产品的作者是更弱势的存在。因为,文字作品不过是在一维空间里延伸的一条线而已。这是什么?这只是一次元而已!漫画动画算二次元,真人影视剧算三次元,文字作品?一次元!多可怜呐,一次元。音乐作品还分多声部呢,就算一点五次元,文字,只有一次元。

文字产品,其表现力天生就是弱势的。而且,这个一次元的玩意儿必须在同一个时间维度内与更高次元的作品进行正面竞争。明白吗?比如说我这等俗人,在有限的上网时间之内会优先选择干什么?看影视剧?玩3D游戏?追番?看视频?好玩吗?很好玩。看漫画?还好吧。听音乐?还行吧。那么,看书呢?啊?你当我闲得难受吗?明白了吧。网文的实际地位,也就是如此了。

那么,网文(或者是其他的文字产品)真的就是一种没有什么真实价值,只是一些等待着被幸运的选中,得到了包装的赏赐,就像乞丐等着零花钱,饿狗等着肉包子一般,价值完全来自于外界赋予的辣鸡(垃圾)咯?不。当然不完全是这样。因为,你要知道,文字的实际价值其实并不在于“科学”的领域,而是一种“玄学”。文字的实际价值,是一种可以完全否定的,也无法用数据来衡量并标定的,一种玄奥的东西。

这种东西,可以统称为“感觉”。是一种具有极大的随机性的,具有个性化成分的,严重不可控的东西。特别是对于那些内容比较复杂的作品,其来自于不同受众的个体感受差异的不可控性就会变得更加严重。同一个文,张三觉得还行,在李四眼里可能就是垃圾,而在王五看来这东西不仅没价值,而且还是负价值的毒垃圾,甚至还值得狠狠地批判一番。对于文字产品的生产者而言,要控制这种不确定性,免于使自己的作品流于孤芳自赏的尴尬境遇,就需要采取一些措施。

比如:

一:降低作品阅读门槛。比如,写小白文,减少细节,消灭想法,平铺直叙,剧情套路化程式化模块化,使得经受过“审美”训练的读者可以被迅速带入。

二:为特定人群定制。比如,写同人作品,为某一个饭圈群体写Cp文,使用一些特定的元素使特定受体的读者可以被迅速带入。

三:跟风写作。当前什么题材火就写什么,利用当前热点题材的风口热度提升代入感。

四:写爽文。以简单有效的生理刺激代替需要费心揣摩的心里感受。以文字作为载体,以某种刺激性信息使读者high起来,而无需考虑读者作为个体的个性差异。就如同是,无论是谁,被针猛扎一下总会尖叫是一个意思。

五:游走在法律与道德伦理边缘的一些描写和情节……

以及各种诸如此类。可以发现,经过特定的阅读体验优化的文字产品固然可以降低阅读门槛,迅速提升流量而降低带入难度,提升带入速度,从而被更多人接受。然而,如此同质化而简单化的文字产品,其实正是数量广大的文字垃圾的上佳候选者。对于资本而言,文字产品的同质化简单化意味着鉴别成本的省略。你会发现,某些大神级作者,其水平其实和你也差不了多少。他之所以成功的秘密,在你看来仅仅是因为他长得比你好看一些。

你会知道,文字产品作为极其个性的产物,被生产者之外的其他人接受本来就是极端困难的事情。没有太多人愿意付出一些成本去了解一个原本只有你自己才了解的东西。

而且更加严重的问题是:倘若受众要追求的仅仅是生理性的感官刺激以及全无阻隔的带入,那么……明明有太多更好的选择,又为什么要选择读书!?

文字的创作原则竟然沦为要追求生理刺激。最搞笑的黑色幽默也莫过于此了。

那么,文字产品真的是一种,如果得不到资本的选择,就注定自产自销自娱自乐,自造自食的“奥利给”咯?

嗯,没错,就是这样的!

然而,除去文字产品之外,所有的文化产品,其实都是这样的!都是!而且,文字产品与其他文化产品之间存在着莫大的联系。事实上文字产品的生产,仅仅是,整个文化产业链上的一个环节。虽然这是一个特殊的环节。

其实,我们回过头来看,回顾过去,就能发现:其实,文字产品的生产,自古以来便是一种主要由文化精英在做的事情。长久以来,一直如此。文字经典的流传,其实是掌握话语权的精英阶层对普罗大众进行的信息灌输。被精英阶层接受的文字产品经过精英阶层控制的信息渠道被灌输给普罗大众,这样反而成为了一种最流行最通俗的文化产品。这种自上而下的普及灌输,乃是长久以来文字产品扩散的常态,直到现在,这种模式仍然还存在,只是不再具有绝对的垄断性了。

所谓的网络文学,本质上就是让一部分普通老百姓做过去主要由文化精英去做的事情(文字产品的生产)。显然,至少对于某一些网文作者而言,这的确是赶鸭子上架,勉为其难了。(没错,说的就是我自己。)

然而,这是必须迈出的一步。也是必然要迈出的一步。网络改变了这个世界信息流动的规则,必然也会改变文字产品的扩散模式。只要网络被普及,这就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文字生产者的转变必然会带来文字产品形态的变化,却不会改变文字产品的本质,甚至会让这本质变得更加暴露。显然,期待着得到赏赐的文字乞丐变得更多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

这是文学的败落咯?不。这恰恰是文学重生的开始。进步,本质上不过是高阶价值的下沉。文化的进步,必须要让从前只有那些文化精英才能从事的貌似神圣的事业允许普通老百姓也能介入进来。哪怕,是以一种连滚带爬沿街乞讨的形状,也必须介入进来。这才是最根本的变化。以前,文化产品的全部生产流程乃是由文化精英一手操控,而现在,普通老百姓甚至可能按照自己的想法设定一个环节了。不得不承认,这个变化已经不足以用石破天惊来形容了。

对于文化产业,这已经是沧桑巨变。其真正深刻的影响,于现今时代尚且没有完全彻底的展现出来。现在,一个最明显的变化是,文字产品的生产者在资本的面前变得更加弱势,甚至,还有可能被无情剥夺了作为生产者的资格。这样,一旦作者这个群体实质上消失,那么,文字产品的生产必将完全彻底的资本化。而文字产品的独立性也将彻底丧失,仅仅是更高维度产品的原材料,甚至是下脚料,甚至……只是一个为了引出“重头戏”而不得不尴尬存在的一个引子,乃至于沦为人工智能写就的,实际上等同于大本广告的东西。

这样,整个文化产品必作为一个体系将完全彻底的生理化,感官刺激将成为绝对追求的全部。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文学原著实际上的被毁灭。是的。只有存在于一维空间的文学作品才可以承载浩瀚的意志,以及细腻的感情。

声与光作用于肉体。文字可以作用于灵魂。

正是因为文字产品在表现力上的弱势,才留给了读者足够巨大的想象空间。如果读者不愿意去想象,那么,文字产品的相对优势也就不复存在了。至少,在如今这样的一个影音产业极度发达,游戏玩家到处都是,而且即将普及VR的时代,的确是如此的。

作为一种独特存在的文字,如果不专注于挖掘精神世界,而是满足于作为感官刺激的附庸,以表现力最为单调的一维世界去挑战或附和高度现实化的甚至本身就是来自于现实世界的无边色相,在我来看绝对是死路一条。

那么,为什么网文的主流仍然是竭尽全力的,甚至不计代价的降低阅读门槛呢?那是因为,对于网文而言,作品的易读性乃是决定作品能否占领市场并且是作者能否得以存活的关键。哪怕是,只有那么一点点的阅读门槛也会直接导致潜在客户群的立即丧失。毕竟,没有付费门槛的网络阅读,与实体书阅读的根本区别在于:你买了的书纵然不好读也必须读完,而网上作品的阅读门槛会导致你直接关闭网页。这样,网文作者必须用尽一切解数在第一时间将你留住。阅读门槛越低越好,文字越直白越好,剧情推进越快越好,爽点越多越早越好,唯恐你不会被立刻钩住。这样,小白文固然占领了市场,而所谓的文学也就名存实亡了。

所有的写作者都必须面对一个麻烦:人类并没有那么喜欢阅读。

与旧时上而下的文字传播不同,一旦文字的传播扁平化,读者有了免费的选择权,那么,回避阅读的本性就会越来越多的表现出来。比如说:报纸上的连载你不看就亏了。所以你必须看。因为报纸是你花钱买的。而网上的连载,你根本懒得瞧。虽然,理论上这两者可能是水平一样的东西。

那么,网文真的注定是毫无价值的垃圾咯?当然也不是。变数在于三个字:产业链。文字产品固然是最低端最无价值的文化产品,却也是最基础最廉价的文化产品。作为产业链源头,文字产品一旦被肉包子打中,就会成为一条产业链的狗头,让整条产业链活起来。无论网文的水平究竟是如何的“麻绳穿豆腐提不起来”,但IP到底还是需要的。只要还需要IP,那么,产业链的源头就必须控制住,必须被资本牢牢抓住。特别是对于投资影视剧游戏动漫的资本而言,如果原著IP没有被抓在自己手里终究还是一件闹心的事。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产权这个东西在原著作者手里,就如同是三岁孩童抱着金砖在街上行走。如果不被劫夺,那才是咄咄怪事。这样,我们能确信,文字作品,甚至网文这种东西,还是有价值的。

然而,这就是最后答案?当然也不是。

因为,你毕竟是人。仅仅作为IP,却无法提供文学价值给你的文字产品,你到底还是不能接受的。你已经玩遍了游戏,看够了大片,你需要思考与感悟。其实,你已经不再需要那些专注于生理刺激的小白文或者爽文来继续亢奋你的神经。毕竟,在饱受了感官刺激之后,已然进入到不应期的你,已经不可能对一次元的文字产生出什么感觉。

如果你仍然需要文字。那么,你真正在期待的不过是一场文艺复兴。

文化产业固然有如长江黄河般宏伟浩荡,但是,这长江黄河的源头也不过是一泓清澈的小溪罢了。那些一次元的文字,都是有可能成为源头的小溪。

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条小溪,那么,我们的文化必将成为汪洋大海。

如果要将全世界变成文化沙漠,那么,只需要做到截断每一条溪流。

我们必须冷静下来,认真的思考,自己需要的究竟是什么。

如果你想写一部好书,就写出来,传给网友们看。

你必须写你真正想写的东西,不要在乎那些所谓的“金手指”,就当那是在放屁!

你的作品实现了你的心愿。这,就是价值!

如果,这就是你的朋友正在做的事,请你支持她(他)!

拥有文字的快乐将属于我们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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