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四节-由六世纪时期倒推的四世纪的军人薪资

根据上一节的推断,我们得出了六世纪时期的士兵全额年俸为4阿诺娜这一结论,然而这一结论却与现代学者从查士丁尼一世颁布的官方年俸表中所得出的结论不同。这份官方年俸表记载了查士丁尼一世在534年新设立的5支阿非利加边防军内的文职军官的年俸。皇帝给予这些军官以相应的军衔,并以阿诺娜(Annonae)和卡皮图斯(Capitus)作为货币单位发放年俸。如下表所示:[1]

事实上,上表中所谓的评估员(Assessor)和会计主管(Numerarius)其实类似于军团内的护民官(Tribunus)和军团参谋(Senator)。普通士兵和新兵并未记录在上表之中,根据我们的猜测的,普通士兵获得的年俸是1阿诺娜(军人配给)和1卡皮图斯(马匹口粮),即一共9诺米斯马;而新兵的年俸可能仅有1/2阿诺娜和1卡皮图斯,即一共6.5诺米斯马。由于文职军官拥有对应军衔且会跟随边防军督军参与对外作战,因此他们很可能会获得和军官与士兵等同的年俸。[2]
尽管这些结论都有一定道理,但是这只适用于边防军,然而他们在534年之后地位大幅下降。在帝国东部,这些边防军的年俸被暂停发放,在545年,帝国政府取消发放全国边防军的年俸。我们无法假设说明野战军官兵与边防军官兵拥有相同的年俸,在莫里斯改革时期、希拉克略改革时期和君士坦丁三世改革时期,只有野战军官兵能从帝国政府处拿到应有的年俸,也只有他们从动荡的七世纪幸存下来并演变成为军区部队,直到811年,这些官兵依旧能够得到帝国发放的年俸。很明显,野战军官兵得到了20诺米斯马的年俸,这其中包含了作为他们购买装备和武器的10诺米斯马的津贴。
查士丁尼一世为阿非利加边防军制定的官方年俸表可以和上一章的军衔表进行对照,查士丁尼一世给步兵十夫长和骑兵十夫长分别发放2阿诺娜的标准年俸,这同样也适用于百夫长。查士丁尼一世给两百夫长发放3.5阿诺娜和1.5卡皮图斯(折合为23.5诺米斯马)的标准年俸,给百夫长发放2.5阿诺娜和1卡皮图斯(折合为16.5诺米斯马)的标准年俸。因此,我们可以大致推算出边防军在534年的官方年俸表,如下表所示:


以上就是边防军的官方年俸表,由于5诺米斯马的年俸必然不够养活一家人,故当地的士兵肯定找到了其他维生的手段。在六世纪,我们发现这些边防军士兵开始做起了船夫、篾匠和农民,[3]但查士丁尼一世仍然向边防军士兵提供物资以保证他们即使是处于民兵状态也能参与作战。自五世纪以来,这些边防军士兵便已被允许耕种附属于当地要塞的国有土地,这种特权自然而然延续了下来。[4]埃及的莎草纸文稿记载,埃及边防军在六世纪中期仍能收到帝国发放的配给,这也许是在他们行卫戍职责或者接受帝国训练时发放的。[5]可能查士丁尼一世仍继续发放边防军士兵的马匹饲料费——但更有可能是以实物发放,而非提供金钱——以及提供给边防军官兵的马匹、武器以及制服。
武器和制服所需费用为每人每年5诺米斯马,马匹饲料费用为每人每年4诺米斯马,马匹本身平均下来则是每人每年1诺米斯马[6]。由于马匹、制服之类也可用于民间活动,因此对于将服兵役变成兼职的边防军士兵而言,这已经是充足的年俸了。对于帝国海军舰队的桨手而言,唯一的薪金报酬是他们服役时的作战给付,当然他们常常有战事可参与。当瓦西里一世在870年左右将帝国中央舰队的桨手彻底变成职业军人,成为类似禁军一样的军事单位之前,帝国中央舰队的桨手始终没有获得更多的定期报酬。因此在870年之前,桨手获得的年俸很难被纳入641年—867年间帝国军队的年俸等级表之中。
查士丁尼一世时期的边防军官方年俸表就如同811年的亚美尼亚军区那样,军官的年俸总额为士兵年俸总额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在查士丁尼一世时期,500人边防军团的标准年俸总额应为2,500诺米斯马,而我们在前文所得出的3,295诺米斯马的年俸总额要比这个标准年俸总额高31.8%。因此与811年相比,查士丁尼一世时期的军官年俸总额占比略低一些,而其中的原因就在于亚美尼亚军区有更高军衔的军官,例如千夫长、副将军和军区将军。阿非利加野战军督军直属的军官与其说是军官,不如将其定义为行政官僚。如果将查士丁尼一世给予边防军督军本人的1582诺米斯马的年俸也算在边防军的年俸总额内,[7]那么一支平均拥有23支军团,即11,500名军人的边防军,其军官年俸总额将比士兵的标准年俸总额高34.6%,这个比例差不多就是三分之一。
由于边防军在军区制创立之前便消失了,因此边防军士兵的标准年俸总额再加上额外的三分之一的军官年俸总额这一模式是不能直接应用在811年的军区上的。军区来源于野战军,但是如果他们的年俸是上文表中边防军应得年俸的四倍,那么野战军军官的年俸也差不多占野战军士兵的标准年俸总额的三分之一。而当野战军士兵的军饷两次被减半后,即使野战军内部的指挥架构发生了微小变化,但是这三分之一的比例仍然保持不变。很明显,我们可以合理推断出查士丁尼一世时期的野战军官兵所得到的年俸也应是其同时期边防军官兵的四倍。
因为在野战军中军人们的地位一定是高于马匹的,因此野战军骑兵和边防军骑兵所得到的马匹饲料费用应该是相同的,那么野战军团的官方年俸表应如下所示:

关于野战军中高级军官的年俸,我们没有六世纪时的数据,但是我们知晓在840年时,安纳托利亚军区、亚美尼亚军区和色雷斯西亚军区的军区将军以及教导军团的指挥,都拥有40磅黄金的年俸,这个数据与811年差别不大,甚至可能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这些军区将军是当时东方野战军、亚美尼亚野战军和色雷斯野战军大元帅的继业者,因此他们在六世纪时的年俸也应是840年时的四倍,即160磅黄金(折合为11,520诺米斯马)。我们能从留存的文献中看到的拥有最高年俸的官员应该是阿非利加近卫大区的近卫总长(Praefectus Praetorio),年俸为100磅黄金(折合为7,200诺米斯马)。[8]但是阿非利加大行政区的近卫总长在重要性上应该是不及东方野战军大元帅的,因此我们所推测的160磅黄金的年俸是合理的。
在六世纪,帝国野战军官兵的年俸相当高,而这个年俸标准可以追溯至阿纳斯塔修斯一世。在五世纪时期,1阿诺娜大约折合为4诺米斯马,但是当时仍存在皇帝登基后每五年发放一次的5诺米斯马的定期赠金(称为Donativa)。根据普罗柯比的说法,当518年查士丁一世登基之后,帝国便不再向士兵发放定期赠金,于是从六世纪开始,为方便帝国政府的工作,便将1阿诺娜折合为5诺米斯马。A·H·M·琼斯则认为“查士丁尼一世将五年一发放的定期赠金分摊为每年1诺米斯马,并将其与阿诺娜结合使用,将定期薪酬制度合理化”。[9]
A·H·M·琼斯给出的上述解释是存在一定合理性的,不过在这个时间段却不太合理。由于帝国发放的最后一笔定期赠金是在511年,即阿纳斯塔修斯一世登基的第二十年,因此在其登基第二十五年的516年,帝国同样可能发放了五年期的定期赠金。[10]这笔五年期的定期赠金传统上是在收取五年期商业税(Collatio Iustralis)后才进行发放的,但是这个税项在498年便被阿纳斯塔修斯一世废除。由此我们可以做出合理推断,阿纳斯塔修斯一世更有可能既废除了五年期商业税这一税项,同时也废除了五年期的定期赠金制度。这位皇帝在历史上以其的财政改革而闻名于世,因此他更有可能做出了如上改革。
这一变化显得皇帝相当慷慨,自此之后帝国野战军士兵的年俸从3阿诺娜提升至4阿诺娜,这意味着野战军士兵并非是在5年内获得5诺米斯马,而是每年都可以多拿5诺米斯马。阿纳斯塔修斯一世历来以其为国库创造了巨额黄金储备和对军队慷慨赐予而闻名,相对而言,普罗柯比则一直抱怨查士丁尼一世吝啬不堪。因此,在516年平定了维塔利安(Vitalianus)的叛乱[11]之后,皇帝有相当充分的理由对帝国军人慷慨解囊。也正因如此,更有可能是阿纳斯塔修斯一世而非查士丁尼一世废除了五年期的定期赠金制度并将1阿诺娜从原先折合为4诺米斯马提升至折合为5诺米斯马。
阿纳斯塔修斯一世将原先向军队发放实物的模式转为了现金支付模式,同时他也是第一位将武器与装备津贴分别定为1阿诺娜的皇帝。薪酬制度由此产生——普通士兵的年俸为20诺米斯马,新兵的年俸则为15诺米斯马——这一制度大大增加了帝国臣民对参军的向往,以至于莫里斯皇帝在后来不得不将子继父位变成了军中的一种重要福利制度。更为重要的是,阿纳斯塔修斯一世在512年宣布禁止对自由民士兵进行任意形式的烙印或者纹身——自戴克里先时代起,为了防止新兵开小差,他们通常会被打上烙印[12]——如此下来,在阿纳斯塔修斯一世的统治后期,由于他所施行的一系列举措,使得预防开小差的惩罚已变得毫无必要。
在阿纳斯塔修斯一世时代之前,新兵不仅会被打上烙印,有时还会被监禁。帝国的部分臣民为免于服兵役竭力争取,有些人甚至切断自己的拇指。[13]在阿纳斯塔修斯一世登基之前,帝国军队要么收到的是帝国发放的实物津贴,例如武器或者制服;要么收到的是吝啬的现金津贴,每人每年大概为5诺米斯马。如果没有这些津贴,那么野战军士兵能够得到的年俸将只有2阿诺娜,并且在当时1阿诺娜仅折合为4诺米斯马,五年期的定期赠金分摊下来仅相当于每人每年多得到1诺米斯马。
因此在早些时期,野战军士兵得到的年俸并非是20诺米斯马或是15诺米斯马外加武器与制服,而是只有等值于约14诺米斯马的年俸或是9诺米斯马的年俸外加武器与制服。这意味着阿纳斯塔修斯一世将野战军士兵的年俸提升了约三分之二,极大地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水平。不过就其改革前后相比,边防军士兵的平均年俸也仅5诺米斯马,甚至比武器与制服津贴还少,这可能是因为阿纳斯塔修斯一世对于边防军的评价不高造成的。
至于教导军团,由于即使是该军团的基层士兵,他们也会拥有骑兵十夫长的军衔。[14]因此他们能够得到一般野战军士兵的两倍年俸,即教导军团的士兵能够每年得到4阿诺娜(折合16诺米斯马)的年俸。[15]如若再加上定期赠金、武器与制服津贴和马匹饲料津贴,那么在阿纳斯塔修斯一世改革之后,教导军团和警备军团士兵的年俸能够达到40诺米斯马之多。而在那时,士兵们为了进入教导军团,需要支付和他们年俸相同的费用,因此他们并没有因为进入了教导军团而获得任何好处,至于帝国政府的净支出则为0。
在戴克里先时期,当边防军和野战军出现差别之前,史料文献记载了普通士兵的年俸和津贴大概为12,000第纳里银币,在当时大概折合为10奥里斯金币(Aureus)或是12诺米斯马金币。然而普通士兵得到的年俸中,绝大多数都是皇帝赐予的赠金,因为自三世纪帝国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后,帝国军队士兵得到的1,800第纳里银币的年俸甚至不足以换取2诺米斯马金币。同时,帝国军队士兵的武器和制服在当时也是以实物的模式提供的,因此在阿纳斯塔修斯一世改革之前,帝国野战军士兵的相对年俸是9诺米斯马,比戴克里先时期少1/4。帝国野战军士兵的年俸在改革之后曾经达到了15诺米斯马。在戴克里先时期,一支骑兵军团的护民官其年俸大概是64,000第纳里银币(折合为64诺米斯马),这比阿纳斯塔修斯一世时期的边防军骑兵军团护民官的年俸(56诺米斯马)要高,但却仅是野战军骑兵军团护民官的年俸(176诺米斯马)的三分之一多一点。然而,我们需要知道的是,戴克里先时期的帝国军队官兵可能并没有如同字面上那样的富裕,当时严重的货币通胀同样深深影响了帝国军队官兵的年俸收入。同样的,要想将第纳里银币转换为黄金也非常困难,这使得将当时的数据与之后时代的数据相比有些失真。[16]戴克里先在301年时试图通过控制物价(《限制最高价格法》)和对第纳里银币征收铸币税来提高货币的价值,减缓通货膨胀,但是他的举措很快就失败了。[17]
基于前文,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在三世纪至十一世纪之间帝国军队士兵得到的年俸所发生的变化。在戴克里先时期,一位士兵在名义上至少得到了(相当于后世的)12诺米斯马的年俸,而这并不包括武器、制服、马匹以及饲料。到了五世纪末期,野战军士兵的标准年俸已经降至9诺米斯马,边防军士兵则降至5诺米斯马。此后,阿纳斯塔修斯一世将武器与制服津贴提升至10诺米斯马(为购买武器和制服成本的两倍),同时将过往的五年期的定期赠金制度废除并转换为更有实际效益的年俸的增加。这些举措使得野战军士兵的标准年俸达到了人均15诺米斯马,不过边防军士兵所得到的年俸则仍然保持在原来的水准。查士丁尼一世在随后取消了发放给边防军的年俸,不过野战军士兵的年俸仍然照常发放。希拉克略则通过免费发放武器制服的方式,将野战军士兵的实际年俸降为10诺米斯马。
当君士坦斯二世给野战军分配军区土地之时,他进一步将士兵的年俸降至5诺米斯马,至于骑兵则大概是这个数字的两倍。事实上,骑兵能分配到的军区土地明显比步兵的要多,但不管如何,通过经营军区土地,骑兵和步兵都获得了一定的收入。此后,君士坦丁五世通过为禁军军团提供武器、制服、马匹和饲料,让帝国军队士兵拿到了5诺米斯马的年俸和价值5诺米斯马的配给,超过了他们通过经营军区土地所得的收入。直到狄奥菲卢斯时期,帝国士兵的标准年俸才提升至9诺米斯马,这其中也涵盖了各自的支出。这个年俸标准一直维持到了十世纪晚期也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直到尼基弗鲁斯二世决定新铸含金量少于正常诺米斯马十二分之一的特塔特伦金币,并将其用于发放帝国军人的年俸。到了十一世纪,由于诺米斯马的快速贬值,使得正规军能够得到的实际年俸减少了一半以上。当君士坦丁九世遣散了亚美尼亚地区的戍卫部队时,他也停止发放了这些士兵拥有的7诺米斯马的年俸,以此来减少军饷支出。但是君士坦丁九世仍然保留了士兵们所拥有的军区土地,以谋求他们能够缴纳一笔不详数目的税款,不过对于这些士兵而言,这并是一笔不可承受的税款。
基于上文的数据,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在拜占庭帝国的早期,15诺米斯马的年俸收入显然是及其慷慨的,这足以让帝国的臣民有极高的热情加入帝国军队;12诺米斯马的年俸当然也是充足的收入,但并不具有很好的吸引力;9—10诺米斯马则差不多是一个家庭的最低收入水平;4—5诺米斯马的收入对于一个人而言是不错的兼职收入,但对于没有其他劳动力和收入的家庭而言,这个收入实在是太少了。因此,如果我们要理解军区部队和禁军士兵能够得到帝国政府多大的支持,我们就不能只从士兵得到的年俸角度入手,还必须要考虑到帝国分配给他们的军区土地。如果一个家庭仅有9—10诺米斯马的收入,那么他们的生活会异常糟糕,但是如果是基于9—10诺米斯马收入的基础上再增加经营军区土地得到的收入,那么他们的收入会远比前者的要好。
已经很明确的是,阿纳斯塔修斯一世和狄奥菲卢斯实行的两次大幅度加薪改革,都使得帝国军队的表现出现了重大改善。自阿纳斯塔修斯一世在498或516年实行年俸改革之后,帝国军队出色的表现使得巴尔干地区比二世纪时期更为和谐,这还间接成就了查士丁尼一世无与伦比的再征服伟业。我们可以看到,在六世纪时期,只有当士兵应得的年俸被拖欠,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威胁时才会发生哗变。而当狄奥菲卢斯在840年实行军队改革后,自六世纪以来的严重的军事动乱时期才被彻底终结。[18]在这次大幅度加薪之后,帝国开启了第二次再征服伟业,虽然这次的再征服从规模上不敌查士丁尼时期,但是这次再征服的进展也更为循序渐进,并一点点地蚕食着敌国领土。
基于前文,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相对比较寻常的结论,即当帝国军队的士兵获得比以往更为丰厚的年俸之时,他们的作战表现会更好,对帝国也更为忠诚。当然,这一点在过去从未被重视,因为在当时没有人能够清楚地弄明白帝国军人应得年俸发生的变化。

[1]见于《查士丁尼法典》,I.27(2).19—36。
[2]参考A·H·M·琼斯,《晚期罗马帝国史:284–602年》,p.634;约翰·哈尔顿,《拜占庭禁军》, p.122—123。
[3]见于A·H·M·琼斯,《晚期罗马帝国史:284–602年》,p.662—663。
[4]见于同前引,p.653—654。
[5]见于同前引,p.672—673。
[6]官方规定一匹马的价格应在15诺米斯马—23诺米斯马之间(见于同前引,p.625—626),同时一匹马的使用年限一般在20年左右,因此马匹本身平均下来则是每人每年1诺米斯马。
[7]对于边防军督军的年俸,见于《查士丁尼法典》,I.27(2).20—21。
[8]见于《查士丁尼法典》,I.27(1).21。
[9]见于A·H·M·琼斯,《晚期罗马帝国史:284–602年》,p.670;普罗柯比,《秘史》,24.27—29。
[10]关于511年发放的五年期的定期赠金,见于迈克尔·亨迪,《研究》,p.189—190。
[11]由于阿纳斯塔修斯一世在宗教领域不得人心地支持“一性论”宗教政策——这或许是为了巩固帝国在首都东迁后对新领域的统治根基,却不为帝国西部各行省及君士坦丁堡的广大臣民所同情——使他成了一个孤独的统治者,甚至在其统治的晚年,还激起一场大规模的叛乱。513年,色雷斯地区及伊利里亚地区各行省的臣民因为对皇帝坚持的“一性论”不满,首先揭开了反叛的大旗。他们很快便组建了一支数量可观的反叛军,指挥者由维塔里安担任。在战争开始之初,维塔里安因得到首都反政府分子支持,又利用了色雷斯奴隶的困难处境,因而在与政府军的对抗中取得重大胜利,以至于帝国政府最后不得不向叛军妥协。最后,阿纳斯塔修斯一世同意将双方的军事对抗代之以谈判的形式进行,维塔里安才答应退离了君士坦丁堡。
[12]见于A·H·M·琼斯,《晚期罗马帝国史:284–602年》,p.616—617。
[13]见于同前引,p.616—619。
[14]关于骑兵在教导军团中所拥有的军衔,见于弗兰克,《皇家教导军团》,p.56—57。
[15]见于约翰·哈尔顿,《拜占庭禁军》,p.121—122。
[16]见于杜肯-琼斯,“给付与数量”,p.549—551;戴克里先,《限制最高价格法》,28.1。
[17]见于迈克尔·亨迪,《研究》,p.448—462,特别是p.458—461。
[18]见于沃尔特·凯吉,《拜占庭的军事动乱》,p.270—272,写到皇帝们在 843 年之后更好地控制了军队,但对其中的原因却始终没有明确的结论。在p. 302—303,他评论道“经济学在五世纪至六世纪中叶的军事动乱中所起到的作用并不总是很清楚……人们可能会得出假设和推论,但也仅此而已”。

『前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