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历史沿革(第五十一期)
东京审判
(一)1945年4月12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因突发脑溢血逝世,时任副总统杜鲁门接替总统职位。1945年4月29日凌晨希特勒与情人爱娃·布劳恩在柏林总理府地堡里举行婚礼,4月30日苏军攻占柏林,下午3点希特勒在德国柏林暗堡里面开枪自杀,爱娃服毒自杀。1945年5月8日在太平洋战场上美军展开猛烈的进攻,向日本本土步步逼近,中国等国家的抗日武装也在亚洲各地展开反攻。1945年5月7日邓尼茨宣布德国无条件投降,5月8日深夜12时在柏林苏、美、英、法四国代表面前签署投降书,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战场以希特勒帝国覆灭而宣告结束。5月8日成了“欧洲战胜法西斯日”,5月9日德国正式签署无条件投降书。1945年7月16日首次原子弹爆炸试验取得成功,盟国方面明白这种杀伤力极强的武器带来的后果以及使用者应当承担的责任,但日军在菲律宾制造马尼拉大屠杀、巴丹死亡行军、南京大屠杀以及偷袭美国珍珠港等已达到令盟国愤怒的地步,盟军认为就日本军国主义的好战本性不使它付出沉重代价,不对其形成致命威慑时日本绝不会放下屠刀,亚洲各国民众付出的代价势必更为惨重。1945年7月17日美、英、苏三国首脑和外长在柏林西南波茨坦举行会议,会议期间三国首脑讨论结束对日作战的条件和有关对日本战后处置的方针。7月26日中美英三国《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精神,规定该宣言条件必将实施,《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成为确定战后东北亚秩序的基础性文件。

(二)1945年8月6日美国投掷代号为“小男孩”的原子弹轰炸日本广岛,1945年8月8日苏联对日宣战,进攻中国东北的日本关东军,到9月2日日本正式签订投降书历时24天,苏军把这次战略性进攻战役称为远东战局。它包括5个不同规模的战役,即在中国东北地区进行的3个进攻战役及南库页岛和千岛群岛登陆战役。1945年8月9日美国投掷代号为“胖子”的原子弹轰炸日本长崎,1945年8月15日正午日本裕仁天皇通过广播发表《终战诏书》宣布无条件投降,1945年8月21日日本陆军少将今井武夫飞抵芷江洽降,中美代表用中、日、英三种语言宣布要求今井武夫转交冈村宁次的《中字第一号备忘录》,这份备忘录规定在中国战区内的日本陆海空三军应接受命令,向中方指定之受降主官全部投降,此后两天中方又就受降的细节问题向日方接连发出三份备忘录。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代表在美国战舰密苏里号的甲板上签署无条件投降书,日本新任外相重光葵代表日本天皇和政府,陆军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代表帝国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字。随后接受投降的同盟国代表、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上将,美国代表尼米兹海军上将,中国代表徐永昌将军,英国代表福莱塞海军上将,苏联代表杰列维亚科中将。以及澳、加、法、荷、新西兰等国代表依次签字。

(三)至此三个法西斯轴心国中的最后一个国家日本正式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法西斯轴心国的失败和反法西斯同盟国的胜利而告结束。1945年9月3日上午中国战时陪都重庆举行庆祝大会和游行活动,9月9日9时在南京原中央军校大礼堂举行中国战区日本受降签字仪式。在四百余名与会者的共同见证下冈村宁次在降书和《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中正第一号命令》上签字盖章,随后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立即发表演说,向世界宣布日军投降签字仪式已在南京完成。东京审判是指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首要甲级战犯的国际大审判,这些人中包括东条英机、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等对中国和亚洲乃至全世界犯下累累罪行的战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美国、中国、英国、法国、苏联、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印度、菲律宾11国指派的11名法官组成,中国法官梅汝璈代表中国方面参加东京审判,任中国驻国际法庭法律代表团团长,首席检察官和首席法官。东京审判指1946年1月19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首要战犯的国际审判,1946年1月19日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根据1945年12月16—26的莫斯科会议规定发表特别通告,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同时颁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其内容与英、美、苏、法4国在伦敦签署的《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基本相同。

(四)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又称东京国际军事法庭,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1946年1月19日远东最高盟国统帅部根据同盟国授权公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日本战犯,由美国、中国、苏联、英国、法国、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印度和菲律宾这些胜利的同盟国共同任命法官审理。审判于1946年5月3日开始进行,1948年11月12日结束,历时两年半。这次审判共开庭818次,出庭证人达419名,书面证人779名,受理证据在4300件以上,判决书长达1212页。判决书对日本帝国主义策划、准备和发动对中国和亚洲、太平洋战争的罪行进行揭露,并宣判25名被告有罪,其中判处日本七名甲级战犯(东条英机、松井石根、武藤章、板垣征四郎、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土肥原贤二)绞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是关于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律文件,是《盟军最高统帅部特别通告》的附件,此宪章于1946年1月19日由盟军最高统帅部公布,1946年4月26日修正。《盟军最高统帅部特别通告》是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部关于宣布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特别通告,1946年1月19日由盟军最高统帅、美国陆军五星上将麦克阿瑟在东京颁布。通告包括序言、3条正文及附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五)主要内容是: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以个人身分或团体成员身分,或同时以上述两种身分犯有任何被指控的罪行者;法庭的组织、管辖权及其工作,详载于附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中;通告不妨碍在日本国内,或与日本交战的其他联合国家为审判战犯而设立的国内法庭、国际法庭、占领军法庭或任何其他审判机关的管辖权。与纽伦堡法庭不同的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以盟军最高统帅命令为基础建立的,像纽伦堡法庭一样的是远东军事法庭的实践及其制度设置,对后来的类似法庭也具有深远影响。《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中也有反和平罪和反人道罪的实体法规定,与纽伦堡法庭不同的是远东军事法庭倾向于把反人道罪与普通战争犯罪合并惩处。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规定日本投降后其战犯将交付军事法庭进行审判,该通告就是为执行这一规定而颁布的,它为东京审判奠定法律基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宪章共5章17条,主要内容是:①法庭应由6~11名法官组成,由盟军最高统帅在日本投降书各签字国所提名之人选及印度与菲律宾共和国的代表中任命,并指派其中一人为庭长;全体法官过半数出席构成法定人数,但须有6人出席方可开庭;法庭实行多数表决制,如双方票数相等,庭长的投票为决定票。

(六)②法庭有权审判和惩罚被控以个人身份或团体成员身份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的远东战争罪犯;凡参与策划或执行旨在完成上述罪行之共同计划或阴谋的领导者、组织者、教唆者及共犯者,对任何人为实施此种计划所做一切行为均应负责;被告所处职位及所奉政府或上级长官命令都不能免除其责任。③盟军最高统帅任命的检察长负责进行并支持对远东战争罪犯的起诉;任何与日本处于战争状态的联合国家均有权委派陪席庭审检察官一人以协助检察长。法庭依公正审判原则和程序进行审判,被告有权亲自或由其辩护人代行辩护,但法庭有权拒绝由被告自行选任的辩护人或代为指定辩护人。④法庭有权判决犯罪者以死刑或法庭认为适当的其他刑罚;判决应公开宣布,并应遵照盟军最高统帅的命令执行;盟军最高统帅有权随时减轻判决或加以某种修正,但不得加重。根据该宪章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印度、加拿大、新西兰、菲律宾和澳大利亚11国代表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于1946年4月~1948年11月对日本主要战犯进行东京审判。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举行对在押日本战犯的沈阳审判和太原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确立一些重要的国际法原则和制度,对战争法以至整个国际法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中国委派法学家梅汝璈为法官,由11国检察官组成的委员会于1946年4月29日向法庭提出起诉书。被告28人,除松冈洋右等3人已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外实际受审25人。

(七)起诉书控告被告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审讯自1946年5月3日开始。1948年11月12日法庭宣布判处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绞刑,木户幸一等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东乡茂德被判处20年徒刑 ,重光葵被判处7年徒刑 ,7人绞刑于1948年12月23日在东京巢鸭监狱执行。自1950年起美国不顾世界舆论的反对将判刑的首要战犯陆续释放出狱,这次审判并不能代表所有被侵略国家人民的意志,但确认侵略战争为国际法上的犯罪,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侵略战争者列为甲级战犯,是对国际法战犯概念的重大发展。法官名单:澳大利亚的威廉·韦伯爵士,澳大利亚最高法院法官,法官团主席(庭长);中国的梅汝璈,中国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 (吴学义法律顾问);美国的约翰·帕特里克·希金斯,美国麻省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密朗·克莱墨尔将军于1946年7月代替希金斯;英国的帕特里克·德富林勋爵,英国苏格兰最高法院法官;苏联的伊凡·密切叶维支·柴扬诺夫将军,苏联最高军事法院成员;加拿大的爱德华·斯图尔特·麦克杜格尔,前法官,加拿大省最高法院法官;法国的亨利·柏奈尔,法国巴黎首席检察官及首名军事法官;荷兰的贝尔特·罗林,荷兰乌特勒支大学法学教授;印度的拉达宾诺德·巴尔,印度加尔各答大学法学院讲师;曾提出异议;新西兰的艾里玛·哈维·诺斯克罗夫特,新西兰军法处长;菲律宾的德尔芬·哈那尼拉,律宾最高法院法官。

(八)1945年9月2日日本外务大臣重光葵代表天皇,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大将代表大本营陆海军部,在美军战列舰“密苏里号”的甲板上签署无条件投降书。1946年1月19日经盟国授权,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颁布《特别通告》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在东京正式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准备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1946年4月2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东条英机等28名甲级战犯正式起诉,5月3日法庭召开第一次公开会议,开始审理东条英机等战犯的罪行。3日至4日首席检察官基南宣读42页的起诉书,历数了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被告所犯的反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等。1946年5月由中、美、英、苏、澳、加、法、荷、新、印、菲十一个国家组成的远东军事法庭对日本28名甲级战犯进行审判,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3日开始,到1948年11月12日结束。前后持续两年多,共开庭818次,有419名证人出庭作证,受理证据4336份。英文审判记录48412页,整个审判耗资750万美元,从1948年11月4日起宣读长达1231页的判决书到12日才读完。判决书肯定日本的内外政策在受审查的时期(1928—1945年)内都是旨在准备和发动侵略战争,东京审判28名被告前十位是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板垣征四郎、广田弘毅、武藤章、木村兵太郎、荒木贞夫、平沼骐一郎、重光葵。

(九)远东军事法庭从1946年5月3日第一次开庭起到1948年1月2日审判完毕审判期间开庭818次,审判记录共48412页,有419人出庭作证,有779人书面作证,受理证据4300余件,判决书长达1213页。国际法庭于1948年11月4日开始宣判,判处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及武藤章绞刑,1948年12月23日执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甲级战犯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木村兵太郎、广田弘毅、武藤章等7人处以绞刑,1948年12月23日凌晨东条英机等7名甲级战犯被绞死在东京巢鸭监狱的死刑架上。从1945年12月中旬起中国也在一些地方设立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从1945年底至1947年底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案件2435件,已判决的318件,不起诉的661件,经国防部核定判处死刑的案件110件(其中包括对南京大屠杀的主犯之一日军第6师团师团长谷寿夫判处死刑,绑赴中华门执行枪决)。一类是战败时自杀的,像陆军大臣阿南惟几、东部军管区司令官田中静一等。另一类自杀就是像杉山元等人,在被宣布为甲级战犯嫌疑人以后自杀,这种就纯粹是畏罪的逃避行为。东京审判被告最初是28人,但前外交大臣松冈洋右和前海军大将永野修身病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16人处以无期徒刑(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贺屋兴宣、木户幸一、小矶国昭、南次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岛田繁太郎、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铃木贞一),对2人处以有期徒刑(东乡茂德20年,重光葵7年)。

(十)除东京审判外盟国还在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贡、伯力等地对乙、丙级战犯进行审判,被盟国起诉的日本各类战犯总数为5423人,被判刑者4226人,其中被判处死刑者941人。由于蒋介石、何应钦等人出于利用日军力量进行反共内战的考虑,对侵华日军战争罪犯的审判竭力施加影响,中国军事法庭对很多战犯从轻从宽处理,甚至免于追究罪责,制造济南惨案的主犯并在中国推行三光政策的日本方面军司令官和日本在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于1949年1月被南京法庭宣判无罪而释放回国。由于美国的对外政策转向反苏、反共、反对中国革命,急欲把日本变成反共的东方前哨阵地,因此美国占领当局竟不顾中国和全世界人民的反对,对日本战犯竭力庇护和大批释放。1958年4月7日所有未服满刑期的战犯都得到赦免,1956年4月2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同日毛主席发布命令予以公布。1956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对在抚顺和太原关押的335名(其中抚顺在押者295名)职务低、罪行轻、认罪表现较好的次要战犯免予起诉,立即释放。1956年6月21日第一批被免予起诉释放回国的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内羁押的日本战犯共计295名,1956年7月15日第二批被免予起诉释放归国的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内羁押的日本战犯共计296名。

(十一)1956年8月21日第三批被免予起诉释放回国的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内羁押的日本战犯共计306名,1959年我国政府又根据服刑战犯的悔罪表现先后宽释所有在押战犯。由于美国在战略政策上出现转变,盟军的总司令麦克阿瑟发出的所谓战犯假释的指令,岸信介等战犯因此被释放和减刑,之后又撤销各种褫夺公职的法令,这些战犯和曾经被清洗的人再次担任公职。岸信介于1896年11月13日生,日本山口县人。1936年后历任伪满政府实业部总务司司长、产业部次长和总务厅次长等职,被称为操纵伪满的五大头目之一。1939年调回日本,历任阿部信行内阁、米内光政内阁、近卫文磨内阁等的商工省政务次官。1942年4月在大政翼赞会支持下首次当选为众议员,同年10月任东条内阁商工大臣。1943年任东条内阁国务大臣兼军需省次官,日本投降后被定为甲级战犯关进监狱,1948年获释。1952年解除整肃,同年组织日本再建同盟。1953年当选为众议员,同年加入自由党。1954年又与鸠山一郎等组成日本民主党,任干事长,1955年自由民主党成立后仍任干事长,1956年任石桥内阁外务大臣。1957年2月任首相,任首相期间与美国签订新的日美安全条约。在岸信介担任内阁首相的时候他的内阁成员由大臣到长官,曾经被清洗的人数达到一半左右。在回忆录中岸信介得意地说:“自民党是我搞起来的,日本的命运只能由自民党来掌握。” 由他的话中就可以看出日本右翼势力在日本是多么猖狂。

(十二)“东京审判”研究新进展是审判中被告和辩护方作大规模伪证,自出版80卷《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以来对东京审判文献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又有了新进展。“东京审判”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是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美、中、英、苏、法等11国代表联合国对在亚洲战场挑起战争和在战争中犯下广泛暴行的日本进行的审判。深入研究庭审记录,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主任程兆奇教授发现法庭上被告方提出的证据和事发当时他们自己留下的日记等第一手文献大相径庭,这表明东京审判中被告和辩护方作了大规模伪证。据程兆奇介绍当年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在为南京大屠杀第一责任人松井石根辩护时,松井石根和被告方出庭作证的证人都声称松井石根对受命攻打中国无可奈何,而且十分痛心。这些证据导致法庭否定检方提出的松井石根39项罪名中的38项,而仅仅认定他在普通战争罪中对部属行为约束的不作为一项有罪。然而松井石根的日记上却清楚地表明他是开战之初日军高级将领中最积极的主战派,攻占中国首都就是由他最先提出,并亲自率军不断突破日军中央制令线的命令而实现的。松井石根的随员冈田尚在作证时声称1937年12月18日日军南京入城式的第二天,他见到松井石根满面戚容痛苦地说三十余年来一贯的愿望就是实现中日两国的和平,现在却是兵戎相见的悲惨结果,让他无限遗憾。

(十三)然而松井石根在南京攻略感怀的日记中却写着貔貅百万旌旗肃,仰见皇威耀八紘。12月21日松井石根回到上海,在当天日记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上海出发以来恰好两周,完成南京入城的壮举,归来的心情格外舒畅。”这与冈田尚的证词大相径庭,历史不容翻案。程兆奇认为以事实说话,深入日本右翼无法否认的自己留下的文献,从中找出日本右翼刻意掩盖,日本政要不愿承认的真相,才能对日本右翼的观点真正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东京审判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反法西斯同盟国对在日本政府策划、准备、发动和实施侵略战争中起过重要作用、担负主要责任的人物进行的国际军事审判,国际社会采取法律手段对破坏人类文明的战犯进行审讯和制裁,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创举。东京审判对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性质的认定和对战犯战争责任的追究与判决,符合国际公约和国际法准则,符合世界各国和人民的利益,符合人类对和平与正义的追求。东京审判从法庭宪章的起草与公布、法庭的组成对战犯的审判,直到认定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战争的性质和对主要战争罪犯的惩治都具有不可辩驳的法理依据。东京审判在两年七个月的审理过程中盟国并没有以战胜国的姿态对战争罪犯以主观、武断的判决,而是以国际法为根据,在大量的人证、物证的基础上和在给予战犯以充分的自我辩论的基础上作出的法律判决,这一点已经得到世界的公认。
(十四)东京审判不仅从法律的角度认定日本发动的对中国、东南亚和美英等国战争的侵略性和非正义性,而且通过审判日本主要战犯公开揭露日本军国主义者的战争暴行,尤其是侵华14年间在中国所犯下的罪行。宋志勇介绍在法庭上战时日本曾严密封锁的南京大屠杀等骇人听闻的战争罪行被揭露,为审判提供有力的证据,也为历史研究提供珍贵资料。从政治角度看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一样,对于制止侵略战争、保护正义力量、倡导世界和平、促使用战争以外的方式解决争端等起到积极作用,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东京审判向全世界宣告策划、发动侵略战争是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参与战争犯罪的人要对侵略战争负责。东京审判是一场严肃、正义的审判,它惩罚战争罪犯,维护国际法的尊严,为人类和平事业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早在明治维新以后日本政府就走上一条对外侵略扩张的歪路,按照其错误侵略国策时日本先后发动甲午战争、日俄战争,吞并朝鲜,侵占台湾,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多次出兵侵略中国大陆。1931年之后日本更是变本加厉,先后发动九一八事变、七七事变,偷袭珍珠港,进攻东南亚和中国香港,进行长达14年的侵华战争及“大东亚战争”,使被侵略国家和人民蒙受巨大战争灾难和生命财产损失。

(十五)在战争过程中日本违反国际法,蔑视人类尊严,犯下一系列惨绝人寰的战争暴行,如南京大屠杀、巴丹死亡行军、化学毒气战、活人身体实验等等。国际社会如果对这种反人类文明的罪行置之不理,国际公理将不复存在,国际秩序将失去人性,人类文明乃至生存都将受到危害。为挽救人类文明,捍卫世界和平,必须对日本的上述战争犯罪进行彻底清算。东京审判正是通过揭露、批判日本错误的对外侵略国策,惩罚战争犯罪,对日本法西斯的侵略暴行进行总清算,使发动侵略战争、双手沾满各国人民鲜血的罪魁祸首受到应有的惩处,把战争罪犯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1945年11月开庭的纽伦堡审判和1946年5月开庭的东京审判正是国际社会这种正当要求和共同意志的体现,是落实反法西斯盟国共同约定惩罚战争犯罪的具体行动,其合法性不容置疑。东京审判向全世界表明阴谋策划、发动和实施侵略战争是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参与战争犯罪的个人要对侵略战争负责,它昭示世界谁胆敢策划、发动和进行侵略战争,不管地位多高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由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由战胜国单独组成的,其合法性受到一些人特别是日本右翼势力的质疑和攻击,认为东京审判是胜者的审判,是胜者对败者的片面审判和报复。

(十六)事实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虽然是由战胜国所组成,但并非战胜者裁决战败者,更不是胜利者对失败者的报复,法庭的设立以及对战争罪、反和平罪的控告也符合既有国际习惯法的法理依据。在审判过程中无论是检察官还是法官都严格遵循法理法律规定,控辩双方的权利尤其是被告方的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法律和政治是密不可分的,从国内法来说法律体现的是统治者的政治要求,国际法也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和国际政治的变化息息相关。要求法律与政治彻底割裂是不可能的,它只能是相对独立于政治,不可能绝对独立于政治,这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所决定的。东京审判的最大政治前提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反法西斯盟国的胜利而结束,否则就根本谈不到对日本战争犯罪的法律制裁。总体来说东京审判是比较公正的,体现国际法的正义原则,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的正义性质是不可动摇、不容挑战的。侵略战争期间日本军队在其所到之处犯下累累暴行,但由于战时实行新闻统制和封锁,这些让日本民族蒙羞的罪行都被掩盖起来。而东京审判揭露日本政府和军部策划、实施侵略战争以及在战争中犯下的大量罪行,如制造九一八事变、南京大屠杀等等。

(十七)日军犯下的这些骇人听闻的战争丑行被揭露在大庭广众之下,极大地震撼日本国民,让他们认清日本军国主义的丑恶本质。这对战后初期日本反思侵略战争,拥护和平民主改革起到重要作用。东京审判不仅惩罚日本主要战争罪犯,而且为日本近代历史研究特别是对外侵略史的研究提供一大批历史资料。如记录法庭审理全过程的法庭英文庭审记录达48412页(日文为10卷),不久前我国影印出版这部庭审记录,多达80卷。控辩双方共提供书面证据4336件,法庭判决书长达1213页,而法官个人的判决意见书加起来比判决书还要庞大,均创世界审判史之最。上述各类审判资料基本概括日本19世纪20年代末到1945年战败投降期间的历史,特别是日本统治者策划、实施对外侵略战争以及在战争中犯下的种种罪行,是一个规模庞大的历史资料库,它为日本近现代史、中日关系史、远东国际关系史、国际法特别是战争法规的研究提供一个丰富、权威、庞大的历史资料库。东京审判对国际法(特别是国际刑事法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东京审判体现在国际法上有两大特点,一是适用传统的国际法;二是根据国际法的发展和时代的需要,完善或创设新的国际法规范。东京审判的否定论者指责东京审判违反国际法,其依据仅仅是囿于成文的国际法。

(十八)东京审判在国际法上的意义并非是如何适用传统的国际法,而是在尊重传统国际法的基础上发展国际法。东京审判及此前进行的纽伦堡审判适用的“侵略战争罪”“反人道罪”“个人为战争罪行负责”等概念,无论在国际法的理论上还是在国际法的实践上都具有重大意义,东京审判结束后国际法发展的历程已经充分证明这一点。1950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通过“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及该法庭的判决所包含的各项国际法原则”,196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公约》,197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的国际法原则宣言》,1998年罗马外交大会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以及前卢旺达国际法庭和前南斯拉夫国际法庭的审判实践,都明确肯定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新的战争罪概念的管辖权。这些都表明国际社会和国际法学界已经接受、认可并发展东京审判及纽伦堡审判确认的战争犯罪概念和原则,由此证明东京审判对国际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两大国际审判的原则奠定现代国际刑法的基础,公平和正义是法律永恒的追求目标,为达到这一目标的人类就必须依照社会发展变化,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十九)德、日法西斯国家犯下的空前规模的战争罪行促使国际法必须增加新内容和新概念来应对,如果完全拘泥于传统国际法的条文,将原适用于国内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完全照搬到东京审判这一国际战争审判中显然是不适宜的,有悖于人类正义。在看到东京审判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同时也应看到其缺憾和不足,比如没有追究昭和天皇裕仁的战争责任是东京审判最大的缺憾,天皇是日本战争责任体制中的最高责任者,不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就不可能彻底追究日本国家的战争责任。这给战后的日本政治带来严重后果,造成战后日本一些政要、右翼势力拒绝对侵略战争进行诚心的反省和悔改,使日本政治长期右倾化。日本在侵略战争中犯下的诸多罪行,如生化武器罪行、731部队罪行、强征劳工罪行等等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审判和追究,东京审判涉及的一些国际法问题的讨论也没有完全透彻等。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参战国军费消耗总额为13520亿美元,再加上财政消耗和物资损失后损失总数达4万亿美元。直接参战的反法西斯国家和人民付出巨大的人力和财力方面的代价,战争期间美国财产损失3500亿美元,苏联财产损失2000亿美元,英国财产损失1500亿美元。中国在1937至1945年间按1937年的比值计算,中国直接经济损失为1000多亿美元以上,间接经济损失达5000亿至1万亿美元。法西斯国家本身在大战中也遭受重创,战争期间德国经济损失达3000亿美元,日本经济损失达1000亿美元。
(二十)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直接死于战争及与战争相关原因(如因战争导致的灾害、饥馑、缺医少药、传染病蔓延、征兵、征募劳工、屠杀等)的人为7000万(欧非战场占2/3,欧非战场死亡人员中的1/3是死于纳粹集中营或是被纳粹集体屠杀、虐杀的,占二战中遭交战各方刻意屠杀、虐杀的平民及战俘总数的80%以上),在这7000万人中苏联占2660万(1941年—1945年军人占35%,苏联方面因战争造成的伤病人数也是及其巨大的,仅在册军人的伤病累计数便高达1830多万人次),中国占1800万人(1937年—1945年其中军人占15%,另外因战争造成的伤病者累计1600万人次,因此伤亡累计为3500万人)。7000万人按死因可分为三类,一是死亡的军人;二是死于屠杀虐杀的平民及战俘;三是死于战争相关原因的人员。第二次世界大战各国军人死亡人数合计有1800多万(不含死亡的俘虏),死于交战各方刻意杀戮的平民和战俘大概也有1800多万(其中80%以上死于纳粹德意志第三帝国之手),而死于战争相关原因如因战争导致的灾害、饥馑、缺医少药、传染病蔓延、征兵、征募劳工等的人数则在1500—3000多万。比如中国所列的伤亡数为3500万,其中死亡占1800万,而在这死亡的1800万人中属于前两类死因的人数大概占20%,苏联前两类的死亡人数则要占到死亡总数的一半以上。

(二十二)中国死亡的1800万人中还包括诸如1942年河南大旱引发饥荒而死亡的300多万人以及其他非沦陷区各种原因的非正常死亡,因为战争导致救援无力灾情扩大,把这些死亡列入也是合理的。而抗战胜利后不久中国所公布的死亡人数为800多万,统计标准有所变化。军队在战争中的损失一般由死亡、伤病、被俘、失踪等几部分构成,而军人的死亡又包括阵亡、因伤致死、其它原因致死等成分。以苏军在苏德战争中的损失为例:苏军损失累计为2959.3万。其中死亡为681.7万(阵亡占76%,因伤致死占16%,因病、事故等死亡占8%),被俘或失踪为445.6万,伤病累计为1832万人次(受伤占82.9%,因病减员占16.6%,冻伤占0.5%)。军队所处的战争态势不同时其损失的构成便有极大差别,以苏德战争期间的苏军为例,苏军的历年月均损失为:1941年71万,1942年61.4万,1943年65.5万,1944年57.3万,1945年70万。相差并不太大,损失最惨的1941年与损失最轻微的1944年之比不过为1.24倍,但其历年损失中死、伤、俘构成比例却有天壤之别。其中1941年死亡及被俘失踪人员月平均为49.6万,1942年为27.1万,1943年19.2万,1944年14.7万,1945年18.6万,其高低之差达3.37倍以上。处于进攻的一方其伤员所占比例较大,而败退的一方由于其伤员无法及时撤出,或最终成为俘虏,或因得不到有效医治而死亡,因此败退的一方其损失中死亡、被俘人员所占的比例一般都较大。
(二十三)其中又尤以被合围的部队最为典型,如被合围在斯大林格勒的28万德军,除了3万多伤员空运出围外剩下的就非死即俘。日本在太平洋战场所遇也有类与此,一个个的岛屿成了已丧失制海权的日军的死亡陷阱,死亡成了绝大部分守岛日军的归宿。二战中反法西斯同盟——苏、美、英、法、中五国通过大西洋会晤、开罗会议、德黑兰会议、雅尔塔会议和波茨坦会议、敦巴顿橡树园会议等一系列国际会议就维护战后世界和平、促进世界经济发展达成一系列协议和谅解,确立维护战后世界秩序的国际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也彻底打破欧洲主导下的以国际联盟为代表的旧的国际秩序结构,代之而起的是以美、苏、英、中、法五大国为主导的和世界各国广泛参与的新的国际秩序结构。根据雅尔塔会议协定在1945年10月24日发起成立联合国,中、美、苏、英、法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联合国的创始者将维持世界和平,尊重基本人权和自决原则,加强国际友好合作,促进全球经济、社会、文化和福利发展作为根本宗旨并写进《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第一次把维护和平与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是联合国创始者的深刻的战略思考。1948年以来安理会共授权进行60余项维和行动,联合国先后组织制定从不扩散核武器到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等数百个国际条约。

(二十四)在战后初期新建立起来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关税及贸易组织等国际经济组织成为战后国际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国际经济组织。第二次世界大战对现代国际法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根据关于告发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的伦敦协定和《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时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从1945年开始对法西斯德国主要战犯进行国际审判。而根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时由中、苏、美、英等11国代表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从1946年开始在日本东京对日本法西斯战犯进行审判,《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及其司法实践对战争法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司法制度的进步,主要表现在国际法院的设立及其运作上。国际法院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继承国际联盟时代常设国际法院的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它于1946年在海牙设立,在当代的国际社会中无论是对诉讼案件还是咨询案件,它都是可以作出法律上有权威的认定的世界性常设法院。这一主要由战胜国建立的战后国际秩序,尽管仍然存在大国强权政治的烙印,但是这一国际秩序有着很大的历史进步性。首先它第一次将苏联和美英两种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原则正式纳入国际关系,成为战后国际秩序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就在总体上制约美、苏在产生任何争端时的行为方式,即双方不能以战争手段,而要用和平手段协商谈判来解决。
(二十五)因此在二战后东西方紧张对峙和局部战争始终不断的情况下,冷战中的两个主要角色美国和苏联之间从未发生过直接的军事冲突,这便形成冷战的最基本特征。它既是战争又是和平,从而使世界维持整体的和平状态,同时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其次它所提倡的和平、民主、独立原则对战后世界的发展有很大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说它决定战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主潮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的鼓舞下亚非拉地区掀起争取民族解放斗争的高潮,首先在亚洲的东部的中国、越南、朝鲜革命的胜利推动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中期民族解放运动扩展到中东、北非,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以来民族解放运动的中心在非洲,到80年代初除南非种族主义政权外非洲国家几乎都取得独立。拉丁美洲战后民族运动也在深入发展,其中1959年的古巴革命胜利影响尤为重要。60年代以来亚非拉总共有104个民族独立国家,其中新独立国家达69个,这一系列斗争的胜利摧毁帝国主义殖民体系,结束几百年的殖民统治,深刻改变世界的面貌,使世界历史进入一个新时期。民族独立国家的普遍出现为发展中国家走上世界舞台奠定基础,战后世界政治的一个重大变化是民族独立运动的兴起和发展,而第三世界的崛起就是民族独立运动高涨和发展的集中表现。

(二十六)1955年亚非会议的召开,1961年不结盟运动的诞生及随后七十七国集团的形成是第三世界崛起的三大标志。其中1959年古巴革命的胜利,60年代印度支那三国人民抗美救国斗争,70年代拉美国家发起争取200海里海洋权的斗争,还有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的斗争为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震动当时的世界,极大地冲击两极格局,推动着多极化趋势的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极大地改变世界范围的力量对比,无论是战胜国还是战败国,西欧各国普遍衰落。第二次世界大战彻底摧毁数百年形成的以欧洲为中心的国际政治格局,促使世界历史从一个欧洲列强主宰的时代逐步过渡到一个两极格局的时代。战后以雅尔塔体系为基础形成以美苏两大国为首,从两大阵营的对峙到两极对抗的世界政治格局,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20世纪90年代初才发生改变。1947年美国总统杜鲁门宣布向希腊、土耳其提供4亿美元的援助,并派遣美国军事人员,标志着战后美国等西方国家执行冷战政策和东西方之间(特别是美苏之间)冷战的开始。1949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等国成立北大西洋公约组织,1955年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成立华沙条约组织,从此在欧洲范围内形成华约和北约两大军事同盟的直接对峙,在全球范围内形成社会主义阵营和资本主义阵营的全面对抗的局面,美苏两极对抗的世界政治格局最终确立。

(二十七)随着东西方两大军事集团、两大阵营的形成,战后以两极对抗为特征的世界政治格局随之建立。美苏两大国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意识形态等各个领域中进行尖锐激烈的对抗和斗争,美苏在战后分别以“世界宪兵”和“世界革命中心”的特殊地位自居,使大批国家处于不平等的依附地位。后来被控制的“盟国”和“兄弟国家”情况虽有较大变化,但也未能完全摆脱受制境况。第二次世界大战客观上推动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大战期间为了战争的需要,各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发展相应的科学技术,制造新式武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些用于制造作战武器的科学技术为和平事业服务,推动人类历史文明的进步。第二次世界大战作为机械化时代特有的典型战争形态,其军事上的成功与失败和战争的进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以内燃机技术为核心的科学技术群与作战理论、战术的结合程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两类新兴技术的悄然发展决定机械化战争的来临,一类是飞机、坦克、大型舰船制造技术,另一类是电子通信技术。坦克和飞机广泛密集的使用使美英和苏联采用新的作战理论和战术,美英开始形成空中火力支援地面、密集使用机动兵器的战役理论和战术,苏军则重新恢复大纵深作战理论。在战争开始向有利于反法西斯联盟转化的同时,三大新技术的发展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和保障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例如电子技术群的发展,雷达、声呐及其它电子通讯器材的改进与应用,飞弹技术群的出现,火箭推进技术的发展,核技术的诞生。
克莱门特·理查德·艾德礼
(一)克莱门特·理查德·艾德礼(1883年1月3日—1967年10月8日)是第一代艾德礼伯爵,英国工党政治家,首相(1945—1951年)。1883年1月3日艾德礼出生于伦敦普特尼的一个中产家庭,早年入读诺夫贺学校、黑利伯里及帝国服务书院和牛津大学大学学院,毕业后成为律师。他早年曾经在伦敦东区为贫民区的孩子服务,因此使他逐渐支持社会主义。1908年艾德礼退出费边社,加入独立劳工党。1913年艾德礼成为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讲师,1914年爆发而应募入伍,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艾德礼曾经在加利波利和美索不达米亚服役,其后在战事中受重伤而送返英格兰休养。1918年艾德礼被送到法国的西线,但当时大战已近尾声,而他在大战完结时则以少校的身份回国。1918年末艾德礼再次返回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担任讲师,并开始投身政治。1919年艾德礼成为伦敦斯特普尼自治市的市长,1922年艾德礼在大选出选位于斯特普尼的莱姆豪斯选区,并当选为下议院议员,从此进入议会。当选议员后他曾经担任拉姆齐·麦克唐纳的国会私人秘书,1924年艾德礼首次加入政府,在麦克唐纳的首个工党政府中出任战争次官一职,但不久即随政府下台而去职。1926年艾德礼支持全国大罢工,此年加入皇家的西蒙委员会,就英属印度进行自治的可行性研究,加入这个委员会使他无暇抽身在第二个工党政府出任官职。

(二)1930年当时工党议员奥斯瓦德·摩兹利就解决失业问题而提交一份意见书,但意见书被否决而促使摩兹利辞去他担任的兰卡斯特领地总裁一职,结果该职由艾德礼接任。1931年艾德礼改任为邮政总局局长。1931年,乔治·兰斯伯里成为工党党魁后,艾德礼获委任为副党魁。艾德礼最初和大部分工党议员一样,与自由党站在同一阵线,反对在一战以后重整军备。1935年,希特勒和纳粹德国崛起,兰斯伯里辞任党魁,艾德礼和他的工党议员们一起反对绥靖政策。由于兰斯伯里的辞职,艾德礼担任临时党魁至1935年大选。大选以后,工党举行了党魁选举,艾德礼与赫伯特·莫里森和亚瑟·格林伍德竞逐,结果艾德礼成功当选。艾德礼当选党魁后,一直出任反对党领袖至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后来由于英军在挪威出师不利,使到议会对张伯伦政府提出不信任动议。虽然动议未能通过,但也促使张伯伦在1940年5月请辞。张伯伦最初有意以改组战时内阁为战时联合内阁,以避免自己下野的下场,但这却在工党引发另一场危机。关于工党是否加入张伯伦的战时联合政府,各党员曾在工党大会作激烈的辩论,而艾德礼则认为,即使自己同意加入张伯伦的内阁,他的党员也不会支持他。结果,工党和自由党最后加入了丘吉尔的联合政府。在二战期间,英国政府内有三个重要委员会主导战务。头两个是战时内阁和国防委员会,两者都是由丘吉尔所领导,而由艾德礼任副贰。至于第三个委员会,即枢密院议长委员会,则由艾德礼任主席,而该委员会则主要负责战时的民政事务。另外,艾德礼也会在丘吉尔缺席议会的时候代为解答议员问题。

(三)艾德礼在战时全力支持丘吉尔的领导,而法国在1940年向纳粹德国投降的时候,虽然内阁就继续主战或议和的决定出现分歧,但最终因为有艾德礼支持丘吉尔使英国得以继续作战,在整整五年间亦只有他们两人一直在战时内阁供职。战时内阁是一些国家在战争期间由各政党的少数当权人物组成的内阁,是联合内阁的一种形式,它独揽大权,集中全力进行战争。1940年至1942年艾德礼出任掌玺大臣,1942年至1945年艾德礼出任副首相,兼任自治领事务大臣。1943年起至1945年艾德礼出任枢密院议长,1945年英国大选中在艾德礼的领导下工党在选举取得压倒性的胜利,并击败寻求连任的丘吉尔成为英国首相。1945年艾德礼出席波茨坦会议,与美、苏两国的领导人杜鲁门和斯大林会面。1950年工党在大选中再度取胜,艾德礼得以连任,不过经过这次多数制选举后工党在议院的多数优势已经大幅收窄。其后工党内部又因为资助英国参与朝鲜战争的问题而陷入紧张关系,甚至出现分裂,结果工党终于在1951年大选落败,保守党的丘吉尔重新上任首相一职。艾德礼下台后继续出任党魁一职至1955年,此后从下议院退休,并于同年12月16日赐予贵族爵位,取得艾德礼伯爵和普勒斯伍德子爵头衔,正式晋身上议院。1965年1月艾德礼出席丘吉尔的丧礼,1967年10月8日艾德礼去世。

(四)1926年英国工人大罢工失败后保守党政府对工人进行报复,在议会通过一部反工会立法。艾德礼在取得1945年大选胜利后上台执政,他在政治改革方面的第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废除1927年的《工业纷争与工会法》,这个法令规定工会若征收政治性捐款必须事先得到各有关会员的书面同意,而此前每个工会会员都是必须交纳政治捐款的,不需要什么书面手续。扩大基层公务员的政治权利也是艾德礼政府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1948年工党政府成立研究文官政治权利的马斯特曼委员会,该委员会建议在政治权利方面把公务人员分为两类,第一类公务人员的政治权利不受任何限制;第二类公务人员的政治权利应受一定限制,他们不得从事某些全国性的政治活动,但可以参加地方政府的活动。政府组织的另一个委员会进一步研究这个建议提出一份报告书,主张在上述两类公务人员之外再加上第三类公务人员,把29万职员从应受限制类界定为少受限制类,他们可以请求从事除议会竞选以外的全国性政治活动,此类人员包括打字员、文书、科学助理人员、制图员、实验人员、某些技术人员。工党政府最后采纳委员会的这些建议,这样低级文官的政治权利比以前有所扩大。
(五)在选举制度的改革方面艾德礼领导议会通过1948年和1949年的《人民代表法》,长期以来英国一直给予某些人在选举下院议员方面两次投票的权利,另外拥有复票权的企业主除了在居住地拥有选举权外还可以在企业所在地再投一次票。1948年的人民代表法是一部英国选举制度的重要立法,它统一参加地方选举和全国选举的选民资格,规定下院议员全部由单选区选出,即每一个选区选出一名议员,宣布废除“复票制”。1949年的《人民代表法》是一个综合性的法案,保留当时仍然有效的关于选举制度方面的立法,这个法案对1948年的法案作了重要修改,凡年满21岁的人都有权在选民名单上登记,符合相关要求后立刻取得选举权。适当限制议会上院的权力,这是艾德礼政治改革中非常重视的问题。当时工党和保守党关于英国钢铁工业是否应该国有化的争论引发对上院的改革,艾德礼在1945年的竞选纲领中也明确提到这一点,他决心兑现向广大选民的承诺。然而工党政府知道虽然它在下院拥有多数席位,但任何关于钢铁国有化的法案都将为保守党控制的上院所否决,因此钢铁工业国有化问题牵涉到一场制宪问题的争论。工党决定改革1911年的议会法,把上院拖延通过法案的权力由两年减为一年。1949年工党政府通过20世纪的第二个《议会法》,将上院的延置权改为一年。
(六)艾德礼执政6年间共实施8个国有化法案,其中包括把英格兰银行(1946)、煤炭工业(1946)、国内运输业(1947)、电力工业(1947)和钢铁工业(1949)等国有化,到艾德礼下台的1951年国有化的工矿企业约占全国总数的20%,有200万人在其中就业。由于国有化仅在一定的范围内,在企业的总数中所占不多,所以这些法案比较顺利地得以通过并付诸实施。虽然工党的国有化在一定范围内满足多年来一直为之斗争的工人要求,但这也更符合垄断资本家的根本利益。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针对英国工业技术落后,企业经营分散和投资动力缺乏的实际状况,艾德礼提出国有化改革,认为国有化是恢复和振兴英国战后经济,提高产业效率的最好办法。曾任英国工党领袖盖茨克尔提到:“有人认为所希望的效率方面的提高并不适用于私人竞争企业,在没有效率的私人竞争和有效率的私人垄断或有效率的公共垄断之间存在着选择。第一条途径显然不能令人满意,第二条途径是令人不能容忍的,因为让一个垄断组织的利润归于一些私人是错误的,因此第三条途径是一条可以采取的正确道路。” 艾德礼继承盖茨克尔的国有化思想,认为国有化就是把国民的福利置于任何利益至上的社会主义原则的体现。艾德礼在其著作《走向社会主义的意志和道路》中比较系统地阐述了英国工党国有化的思想:要对金融、运输、燃料和钢铁工业实行国有化,因为这些工业在为新社会秩序打下巩固基础方面都处于最重要的优先地位。
(七)艾德礼在国有化改革上采取“公营公司”的管理机制,即首先成立国家管理局对企业实行管理,然后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企业国有化的日期,最后由国家管理局对企业进行接管。艾德礼上台后共提出8个重要的国有化法令,1945年10月首先以立法的形式将英格兰银行收归国有,使其取得中央银行的地位;同年还通过煤炭国有法,把煤炭工业置于国家煤炭局的管理之下;1946年8月成立国营航空公司,将全部民航机和航空站收归国有;1947年1月成立国营有线电报和无线电报公司;1947年8月通过国内运输法由英国运输委员会对铁路、公路、航运等运输行业进行统一管辖;同时还将500家发电厂和输电系统收归中央电力局管理;1948年7月将煤气厂和煤气管道全部收归国营煤气委员管制;1951年才又通过钢铁国有化法。截至1951年艾德礼下台时收归国有的企业占全国工业总数的20%,有200万人在新的国有企业中就业。艾德礼上台之后立即停止一直延续以来的旧的工业区域政策,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全新的区域政策,这种新型的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强调通过运用财政金融手段来帮助萧条老工业区摆脱经济困境,达到地区之间经济的均衡发展。与之前政策的大不同是不再鼓励把劳工从萧条地区迁往其他地区,而是大力鼓励各种企业到萧条地区投资设厂,开发当地经济,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就业量。
(八)1945年议会通过工业分布法案,其主要目的是援助开发地区,这项法案给予政府两项重要的权力,政府可以通过向私有企业租赁的形式在开发地区建立工厂,并且可以经营和管理工业园区;工业家欲进行建筑的规模必须通过贸易部的讨论。从1945年到1950年政府对工业布局的调控产生的影响,尤其对不同工业区的就业问题的解决起到良好的效果。1945年开始的新的区域发展政策开始于工业分布法案的颁布,两年之后的城乡规划法案更是加强这一倾向,因为这个法案对繁荣地区大型工厂的建立实行一定的控制,鼓励工业家到萧条地区选址建厂。这份法案从1948年7月1日开始生效,城乡规划法案规定建筑新的工业建筑物必须取得计划当局的同意,并且规定只有贸易部证明上述发展符合于适当的工业分布原则才可以进行,这份法案为地方土地所有者以国家名义来开发土地提供300万英镑的财政补贴。在开发地区中战时设立军需工程被保留下来继续生产,政府为它们也提供慷慨的财政援助。1948年6月移交给工业家的那些战时工厂、开发地区的新工厂和增设单位雇佣10.5万人,据当时估计如果计划得到执行可以再提供18.5万人就业。从1945年1月到1949年12月被批准的全部厂房工厂的三分之一以上和将近二分之一的给予兴工执照的工厂是属于开发地区的,虽然这些地区投保的人数只占英国全部人数的五分之一。
(九)通过艾德礼的新的区域政策后苏格兰中部、威尔士东北部和西北部这些开发地区纷纷出现大批的现代化工业,对于就业问题的解决也有非常明显的效果,从1948年开始当这些地区的新兴工业逐渐开始发挥作用时失业率也开始下降,投保工人的失业率不到2%。这样通过1945年工业分布法案和1947年城乡规划法案的颁布和实施,从1945年6月到1950年7月有481个政府筹建工程和505个私人筹建工程(这些工程主要包括工厂,工厂扩建等等)在开发地区建立起来,创造预计20万个就业岗位,萧条地区的失业人数从战前1938年的55万到1950年下降到10万。这种就业形势的稳定和好转显示艾德礼政府克服地理环境引起的不便,创立新兴工业,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初期为了医治战争给英国带来的严重创伤,恢复经济,艾德礼在1945年大选宣言中提出明确的福利国家的构想。如在住房上以最快的速度实施一个建房计划,直到每一个家庭都有高水平的住房;在教育上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学生毕业年龄提高到16岁、成人教育和免费中等教育;在医疗卫生上使所有人得到最好的免费服务,钱不再是最好治疗的保证;在社会保障上建立为所有人的保险法,保证将人们遭遇困难时的痛苦减低到最小程度。艾德礼上台后基本履行以上计划:1946年通过的《国民保险法》,其覆盖面不只包括特定的职业和收入群体,而是覆盖全体国民,保险计划由国家具体执行并承担责任。
(十)1948年的《国民救济法》对一些因残疾等原因而不能工作的特殊群体作出救济的具体规定,宣布现存的济贫法不再有效。1946年11月议会通过《国民医疗保健法》,该法案是西方国家第一个为全体国民提供免费医疗的福利法案,主要包括医院国有化和全民免费医疗。1948年7月5日《国民医疗保健法》《国民保险法》和《国民救济法》同时生效,政府在同一天宣布英国已经成为福利国家。新的《国民保险法》是全民保险,该法规定国民保险制度是一种强制性缴费制度,它适用于年龄在达到离开学校年龄与领取养老金年龄之间的每一个英国人。法令同时还规定国民保险提供七种津贴:失业保险津贴、疾病保险津贴、产妇津贴、寡妇年金以及寡妇补贴、孤儿津贴、养老金以及死亡补贴,这样包括失业保险在内的几大保险事项都被纳入到统一的社会保险中,体现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普遍性原则,并且这份法令还将失业保险扩大到所有行业。1946年的国民保险法是工党福利计划的基石,奠定以后至少30年福利国家的基础。《国民保险法》是英国建立普惠式社会保障的最重要的立法,其覆盖面不只是特定的职业和收入群体,而是包括所有人的全民保险计划。《国民卫生保健法》旨在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反对将富人和穷人区别开来,在艾德礼的坚持下1946年11月议会通过《国民卫生保健法》。住房的修建是工党政府的另一件大事,1946—1951年工党政府平均每年新建住房近20万套。
(十一)1946年4月在艾德礼的坚持下政府成立住房修建执委会,专门负责住房的修建工作,1947年完成13.9万套住房,1948年完成22.7万套,1949年完成19.7万套。这些住房的完工加上一些修建的住房,基本上解决战后的住房问题。艾德礼开启英国福利国家之路,无论是相关的立法数量还是福利政策的覆盖面,都是英国历史上其他政府无法比拟的。1948年英国工党政府完成包括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一系列保险类型在内的社会保险的高度统一和整合——国民保险制度,同时通过同年的国民救济法以及国民保健法的颁布实施也确立比较完善的国民救济制度和国民保健制度,扩大社会保障的实施范围,加深社会保障的实施力度。1950年接受各种国民救助的总人数为229万人,其中领取失业保险津贴者为22.6万人。由艾德礼实施的福利国家思想成为战后两党共识政治的基础,战后英国政府的福利开支保持直线上升,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是英国福利国家的黄金年代。艾德礼首相上台执政以后逐渐意识到从国际方面来看,战后雅尔塔体系的确立,世界战略格局的转移,美苏两大阵营的出现,战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民族解放运动的思潮空前活跃等,不得不让艾德礼首相面对这样的事实:英国的世界霸权地位已经成为历史,如何在战后新的历史条件下确立自己的的外交政策来适应变化的新形势,成为艾德礼所面临的主要课题。实行非殖民化(非殖民化是指一个地方从外国殖民统治转而独立及自治的过程)政策是英国战后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决策,艾德礼领导下的英国工党打开战后非殖民化的大门。
(十二)艾德礼执政后在对印政策上一方面继续推进因二战而中断的印度政治改革,提议在1945年底举行大选。但在大选中穆盟得到大多数穆斯林选票,这说明穆斯林联盟在穆斯林中的影响扩大,而印度国民大会党对穆斯林的影响则明显下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时艾德礼在制定对印政策的时候考虑到其政策对两大种族的影响。1945年3月15日艾德礼在下院说:“我们非常在乎少数民族的权利,少数民族应该在没有恐惧的情况下生活,我们也不能让少数民族有否决太大民族进步的权力。” 为了使国大党和穆盟就印度未来的宪法方案达成协议,1946年5月16日艾德礼公布解决印度问题的“内阁使团方案”。方案设计一个中央权力比较微弱而各省享有较大自治权的联邦体制,希望既能维护印度的统一又能满足穆斯林的自治要求。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虽然对方案没有满足自己的意愿而表示不满,但是都先后通过决议,部分地接受方案以共同制定新的印度宪法。由于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艾德礼被迫批准蒙巴顿方案,在印度实行“印巴分治”。在缅甸问题上起初艾德礼首相继续沿用战时内阁的对缅政策,企图恢复在缅甸的殖民统治。但随着缅甸人民民族独立的呼声愈演愈烈,艾德礼首相审时度势修改战时内阁的对缅白皮书,从现实主义的外交原则出发。
(十三)顺应战后“非殖民化”的发展潮流和立场,与缅甸民族领导人通过和平谈判签订《昂山-艾德礼协定》,主动和明智地从缅甸撤退,最终缅甸赢得对英联邦的突破。但是由于艾德礼在缅甸实施的一系列政策,使独立后的缅甸现代化的发展步履维艰。昂山-艾德礼协定是1947年1月27日缅甸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主席昂山与英国首相艾德礼在伦敦签订的协定,共10条。主要内容:缅甸留在英联邦内成为自治领或脱离英联邦完全独立由缅甸人民自决;1947年4月进行制宪议会选举,以制定宪法;缅甸宣布独立前的过渡时期,由英国继续管理缅甸;两国政府共同协商建立缅甸国防军事宜;通过协商解决英军驻留问题。英国通过这一协定拖延缅甸的独立进程,也正是在同一背景下英国于1947年2月21日通知美国政府,3月31日后英国将不再承担在希腊的政治经济责任,同时英国将停止援助土耳其。在二战后初期在艾德礼的带领下英国政府与斯大林和苏联改善关系,1946年艾德礼邀请一批苏联科学家和工程师到英国。艾德礼本人同意向苏联赠送40部夏威夷雁飞机引擎,结果苏联人不久以后即凭夏威夷雁引擎秘密地改良出克里莫夫VK-1引擎,并使用于米格-15战斗机,当斯大林占领整个东欧时艾德礼和贝文方才醒悟到苏联不可信赖。

(十四)据此艾德礼政府认为英国外交的出路只有一条,即丘吉尔一贯主张的与美国结盟以影响其决策,说服美国保持世界力量均势,填补欧洲在大战结束后出现的实力真空。这种选择对英国这个曾经显赫一时的国家来说虽不是完全心甘情愿的,但就通过重新建立欧洲均势以平衡苏联,保护英国的既得利益和现存地位而言却是唯一实际可行的,因此联美抗苏成为战后初期英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内容。艾德礼政府通过影响美国舆论、带头响应马歇尔计划和推动北约的产生等一系列的外交活动,使美国放弃孤立主义倾向,承担保障欧洲安全的责任,实现英国的外交目标。艾德礼紧跟形势的变化,把美国适当地拉到自己的外交战略轨道上来,从而最大限度地谋取英国的利益。艾德礼在推动美国迈向冷战宣言方面抓住适时的机会,既把英美再次绑在一起为英国谋取利益,又摆脱英国在希腊和土耳其的沉重负担。它充分利用和发展英美特殊关系,工党政府把目光转向由于战争而暴富的美国,希望能维持战时英美间形成的联盟,进而发展英美同为英语民族的这种特殊关系,借美国的力量来维持英国的大国地位。英国同美国的这种特殊关系是1945年战后期间英国外交政策的基础,抗日战争一结束艾德礼就密切关注中国局势的发展。
(十五)在务实派思想的影响下艾德礼在1945年底已经基本确立这样的观点,一旦爆发战争后英国应该置身事外,以静观局势的发展,从1946一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成立英国基本上执行这种不干涉政策。战后面对国内百废待兴的困境,艾德礼政府最关心的是恢复英国的国力,以至于当美国多次要求英国支持其立场时都被英国拒绝。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则是工党政府现实主义外交的代表性范例,艾德礼领导下的英国则不顾美国的反对,于1950年1月6日在西方国家中率先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英关系史上迈出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艾德礼执政初期奉行“三支柱防务政策”,其核心是防卫英国并把其作为反击基地;维持海路的畅通;维持在中东的地位。三根支柱互相依赖,任何一个支柱的丧失都危及另外两支柱的存在。第一根支柱涉及英国与西欧,第二根支柱是海路的畅通,这是一条连接英国、中东、非洲和远东的帝国通路。第三根支柱是中东,维护苏伊士运河的畅通是英国传统的外交政策。相对而言中东防务是艾德礼政府初期争论的焦点,为了防止与苏联发生直接冲突,艾德礼提出放弃中东的防务,建立一个新的非洲防线(即从拉果斯到肯尼亚),并把大部分的军事力量部署在肯尼亚。三军参谋长反对艾德礼的建议,因为中东在战略上的地位非常重要,同时军方认为艾德礼的替代方案是不可行的。

(十六)贝文为了防止美国染指中东,他与美国就中东问题达成重要谅解,巩固英国在中东的地位。军方与贝文的观点最后占了上风,艾德礼决定维持中东的防务。三支柱防务政策不久就遭到挑战,帝国总参谋长蒙哥马利认为西欧本身无法完成防卫苏联的任务,英国应该大力支持大陆的防务,为此目的时英国有必要向欧洲派出军队。空军参谋长和海军参谋长反对在欧洲部署军队,艾德礼支持后者的看法。1950年3月国防部长指出鉴于法国军队的士气处于低潮,他支持派军队到大陆,不久英国向欧洲派出常备军。1949年艾德礼主持进行的评估报告指出没有美国的援助时,英国在主要的战争中将不可能守住中东,英国在中东必须和美国合作。艾德礼于1950年主持制定的防务政策指出,欧洲以前的防务工作只是停留在文字工作上,现在已经是联盟执行这些文件的时候,从美国运来武装西欧的第一批武器和装备已经到达 。中东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新的防务政策要求美国和英联邦参加到中东的防务中来。由于英国空军要防卫英国本土和西欧,中东防卫力量的不足必须得到补充,在战争爆发的时候别的英联邦国家和美国把军队派到该地区变得更加重要。远东防务处于次要地位,艾德礼认为远东的安全威胁主要来自内部,因此英国在东南亚的努力应该是指导建立当地的保安部队和内部行政机构上,必须反对把资源从重要地区分散到他们中来,这一新的防务政策一直延续到艾德礼政府的末期。
英国工党
(一)工党在1900年2月27日建立于伦敦,称劳工代表委员会,1906年改称工党。初期是工会组织与费边社、独立工党和社会民主同盟之间的联盟,只有集体党员,没有个人党员,也没有明确纲领。宗旨是在议会里实现独立的劳工代表权,以后费边社和独立工党的社会改良主义在党内影响不断增长。工党于1918年通过名为《工党与新社会制度》的纲领和新党章,将生产、分配和交换手段的社会化列为自己的目标,并开始吸收个人党员。工党由职工大会发起创立,初称劳工代表委员会,1906年改称工党。工党是由工会、合作社组织和社会主义团体联合组成,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支持政府的战争政策,并加入自由党的联合内阁。20世纪初力量日益增强,1924年1月在自由党的支持下首次组阁,并从此开始与保守党轮流执政。1997年之后工党执政,直到2010年保守党同自由民主党组成联合政府重新上台执政。工党纲领的传统理论基础是费边社会主义,二战后推行温和的改革政策,推行国有化,主张建立福利国家。加入西方联盟后主张打碎旧的英殖民帝国统治体系,废除贵族院,现主要致力于公共住所、职工福利、失业救济、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公民教育等方面。工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组织,简称年会,党的全国委员会是最高常设机构。工党的组织结构分为中央执委会、地区委员会、选区委员会和基层俱乐部,政治活动机构包括议会党团、年会、全国执行委员会和工党总部,由领袖、议会党团、议会外组织和总部组成。议会党团由该党在下议院的全体议员组成,在野时接受议员选举产生的“影子内阁”领导,党的领袖历来是议会党团的领导人,执政时为首相。

(二)英国工党于1900年2月由职工大会(即总工会)发起创立,初称劳工代表委员会,由隶属于职工大会的工会组织和费边社、独立工党以及社会民主联盟组成,1906年改称工党。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支持政府的战争政策,并加入自由党的联合内阁。20世纪初力量日益增强,1918年2月通过新党章,规定除保留原有的集体党员制度外还在各选区设立组织以吸收个人党员。同年6月通过由韦伯夫妇等起草的纲领性声明《工党与新社会秩序》,首次提出要埋葬私有制。1924年1月在自由党的支持下首次组阁,并从此开始与保守党轮流执政。1945年以前仅于1923~1924年和1929~1931年两次短期执政,1945年大选至1951年组织过两届内阁,在此期间发起重新建立社会党国际。1964~1970年、1974~1979年先后组织4届内阁,1979年、1983年、1987年和1990年4次大选连遭失败。工党纲领的传统理论基础是费边社会主义,主张生产资料、分配手段和交换手段的公有制,实行计划管理以达到公平分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克莱门特·理查德·艾德礼工党政府将此付诸实施,1948年宣布建成福利国家。但20世纪50年代开始随着英国经济的发展,工党内出现意识形态分歧,右派认为资本主义已经变了,社会主义应是增加社会福利和实现社会平等,而不是以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化为目的。反对以新的社会制度代替现存的社会制度,主张在现存制度基础上追求更高程度的完善。50~60年代这些思想在工党内占上风,但左派仍坚持国有化,认为没有国有化就没有社会主义。

(三)60年代初“新左派”从文化上批判资本主义,认为资产阶级文化上的统治使人们处在全面异化的状态中,因此必须向资产阶级发动全面的文化进攻,对资本主义社会实行总体改造。这对70年代后再次活跃起来的工党左派产生一定的影响,后者据此提出国有化还应该加上工业民主化和生活方式民主化,对工党传统的社会主义进行补充。1990年5月工党提出新的施政大纲,充实1989年年会通过的调整政策,放弃老式国有化政策。主张政府必须负责解决教育、培训、运输、通信等市场无法解决的问题,社会分配先考虑创造财富的人,发展高技术经济,鼓励发明创造。在防务政策上放弃单方面核裁军的立场,主张用英国的核武器作为核裁军谈判的筹码,争取在2000年消除所有核武器。依入党方式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个人党员、工会团体党员、合作社与社会主义者团体党员。在其创党之初(1900)凡欲成为工党党员者,仅能透过加入工会或其它社会主义团体方式始能成之。1918年工党修改党章于地方增设选区工党后,淡化其间接政党的色彩,也筹措选区工党的经费与厚植各选区的实力,增加个人党员加入的设计。在工党内部有三大组织力量:国会工党、地方组织的选区工党与握有九成以上党员的工会。党组织结构分为中央级组织、地方级组织,中央级组织包括全国代表大会(属工党最高权力机关)、全国执行委员会、国会工党(为实质权力中心)。
(四)地方党部为选区工党的工党支部,为最基层组织,是以地方议员选区范围为单位,每个选区会成立工党支部。新工党的组织再造计划是在企图淡化工会的角色、提升个人党员权利以及强化党魁的领导权力,透过党内投票制度的改变使工党转型为大众政党,另则是结构上的重组,推动执政伙伴计划。增加四个部门:联合政策委员会、全国政策论坛、地方政策委员会和与行政区政策论坛,取消年会决定所有党内决策的方针,改由论坛谈论的模式来增加各项政策的成熟度。工党的组织由领袖、议会党团、议会外组织和总部组成,在野时每年选举领袖,并设副领袖。执政时可不改选,也不设副职。议会党团由下院全体工党议员组成,每届议会开始即选举领袖、副领袖和总督导员。在野时由领袖、副领袖、下院议会党团主席、上院工党领袖、两院总督导员以及工党议员代表等组成议会委员会领导议会党团活动,执政时则由工党内阁代替,另设联络委员会与后座议员保持联系。在议会外全国代表大会(工党年会)是工党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全国执行委员会、区域会议、选区组织和全国劳工理事会。工党总部是行政机构,党员600余万人,90%以上为工会集体党员,也有部分知识分子、中小资本家,职工大会系该党主要支柱。国会党团有30%选票,地方党部30%选票,工会则是40%选票。工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追随自由党,在第一次大战中支持政府进行帝国主义战争,并加入战时联合政府。
(五)1924年1~10月、1929~1931年拉姆齐·麦克唐纳先后两次组织工党政府,1931年8月第2届工党政府试图用削减失业补助金和其他社会事业费来应付严重的经济危机,遭到工人群众反对而被迫辞职。麦克唐纳及其追随者公开倒向资产阶级,工党发生分裂。1932年独立工党退出,工党不得不改变纲领和更换领导人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几年间工党同英国共产党和独立工党建立联合阵线,反对法西斯主义、战争威胁和国内反动势力。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工党支持政府进行战争,于1940年加入战时联合政府。1945~1951年艾德礼组成第3届工党政府,支持美国的对外政策,反对社会主义国家和各国人民的解放运动,但被迫承认印度、缅甸等国独立。在国内推行民主社会主义,用对资产阶级提供补偿的办法将英格兰银行和一系列企业部门国有化,改革社会保险、卫生保健等项制度。第3届工党政府垮台后工党内部发生长时间的思想斗争,以盖茨克尔为代表的右翼要求修改党章中有关生产、分配和交换手段公有的条文并放弃国有化政策,左翼则主张实行更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经济政策。威尔逊领导的第4届工党政府和威尔逊与卡拉汉领导的第5届工党政府采纳混合经济的概念,所奉行的国内政策同保守党的国内政策的区别已越来越小,第5届工党政府垮台后党内主张国有化的左派与主张混合经济的温和派之间的斗争尖锐化。
(六)1981年3月温和派退出工党另组英国社会民主党,工党又一次出现分裂。英国工党主要收入分两部分,一是中央党部收入,其次则为选举基金(主要来源自工会捐款、地方党部上缴之一般党员会费、政府补助及其它个人与团体捐助)。工会捐款来自800万会员与58的加盟工会的政治基金,占工党总收入的七成至八成‘平均工党的选举基金占九成是来自工会的捐款。英国工人运动兴起较早,起初按行业建立各种工会组织,1868年进一步成立全国性的统一组织——职工大会(工联),1900年成立工人代表委员会并推选出自己的党选候选人,1906年组织正式改名为工党。工党是由工会、合作社组织和社会主义团体联合组成的,党员都是通过上述组织集体加入。英国工党是比较左倾的政党,以维护工人利益为口号,但还是一个资产阶级政党,不奉行马克思主义(英国有共产党),英国工党的党员主要为工人和中产阶级。英国共产党是在原来CPGB内部以党报《晨星报》为核心的反对派的基础上于1988年4月成立的,它声称继承CPGB的传统,仍把民主集中制作为组织原则。该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党报是《晨星报》,党员941人(2008年)。其青年团体是青年共产主义联盟,是世界民主青年联盟的成员。该党虽然人数不多但在英国工会运动、反战联盟、核裁军运动中有很大影响,2000年该党在原CPGB党纲的基础上制订新党纲《英国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英国共产党从1997年开始参加英国各类政治选举但收效甚微。

(七)英国共产党简称CPGB,是英国的一个共产主义政党,1920年7月由不列颠社会党、共产主义团结小组、社会主义工党、南威尔士社会主义协会等4个小型马克思主义政党合并而成。成立时得到许多工人运动中的共产主义派别的支持,曾发动不干涉俄国运动,参加1926年大罢工,总罢工失败后要求放弃联合阵线政策的左倾宗派主义倾向在党内抬头。1932年第12次党代会后英共加强与工人群众的联系,组织30年代上半叶的失业工人运动。1936年组织一支英国大队参加西班牙内战,支持西班牙人民的革命斗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积极支持反法西斯斗争。党的队伍不断壮大,党员到1943年增至5.5万人,在1945年大选中有2名党员进入下议院。1951年首次公布党纲《英国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主张和平过渡,不提无产阶级专政,认为英国可以通过议会斗争和平过渡到共产主义。20世纪50年代以后英共在国内政治生活中的影响逐渐缩小,党报发行量大幅度下降,1950年以后它在下院不再保有席位,但在工会中仍有相当力量。1956年受苏共二十大的影响有数千名党员先后退党,60年代发生分裂。60年代党内矛盾加剧,又有许多党的干部和党员退党,有的被开除出党。1977年7月党内发生分裂,有500多人的反对派宣布退党。
(八)英共参加1957和1960年的共产党和工人党国际会议,基本上支持苏共和苏联政府奉行的政策,但在苏联入侵捷克、阿富汗等问题上持批评态度。英共认为每个共产党都是独立自主的,主张发展国际缓和与合作,削减军费和裁军,主张英国退出欧洲共同体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进入80年代党内形成以《今日马克思主义》理论刊物为中心的“欧洲共产主义派”和以党报《晨星报》为核心的反对派,主张和平过渡,反对使用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1977年的党代会上提出依靠工人阶级领导的广泛的民主联盟的主张,要把议会外的群众斗争和议会斗争相结合,选出一个决心实行社会主义的议会多数和政府,分阶段实行社会主义。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其组织分全国执行委员会、地区委员会和支部三级。1984年有1.8万名党员,1989年东欧剧变对该党冲击很大,1990年1月尼娜·坦普尔当选为总书记后抛弃列宁主义,主张把该党变成一股主张女权,维护环境,实施民主社会主义的势力。同年12月CPGB召开第42大,大会否决立即解散党组织的主张,大会也否决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更新党的主张,此后CPGB徒有虚名。1991年3月CPGB执委会决定更改党的名称,同年11月CPGB召开43大,决定将党的名称改为“民主左翼”;决定以三个小人手拉手图案取代镰刀锤子的党旗党徽图案;决定党刊《今日马克思主义》停办,至此经历71年历史的CPGB终结。
英国自由党
(一)自由党是英国历史上最为古老悠久的现代政党之一,自由党及其前身辉格党诞生于17世纪,辉煌于19世纪中期,衰落于19世纪末与20世纪初。在19世纪之后一百多年的兴衰与沉浮中,它曾与另一古老政党保守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构成英国经典般的两党制。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自由党的地位逐渐被工党所取代,成为英国的第三党,期间也会偶尔与两党之一构成联合政府,但基本格局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自由党是英国资产阶级政党,前身是1679年成立的辉格党。1832年议会改革后辉格党逐渐转向自由主义,要求自由贸易和自由政治。1839年罗素开始使用自由党名称,1867年第2次议会改革后自由党领袖格莱斯顿4次出任首相,此时自由党已成为英国资产阶级的政党。为适应资产阶级的需要,格莱斯顿实行市政改革加强官僚机构。1884年实行议会改革进一步扩大选举权,主张给爱尔兰以自治,对外坚持光辉孤立政策,维持欧洲均势,但并没有放松侵略其他地区的弱小民族。19世纪最后30年自由主义开始衰落,1886年因爱尔兰自治问题导致自由党分裂,以约瑟夫·张伯伦为首的一批自由党人组成自由联盟党,脱离自由党倒向保守党。

(二)此后20年里自由党又在1894年短期组阁,1905年自由党重新执政,阿斯奎斯自由党内阁促成议会通过1911年议会法取消上院否决权,放弃传统的光辉孤立政策,积极备战,把英国推入第一次世界大战。1915年阿斯奎斯组成战时联合内阁,1916年以劳合·乔治为首的一些自由党人反对阿斯奎斯纳税人,不久劳合·乔治任首相,倾向保守党。1922年联合内阁崩溃后同年大选保守党取胜,自由党已分裂为两个互相对立的集团,1931年在支持麦克唐纳国民政府问题上再度分裂,1923年重新统一。1931~1932年短期参加过全国政府,1940~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参加过联合政府,但议员人数很少,从未超过14人,有时减少到6人,此后自由党日益衰落。1981年与社会民主党结成联盟英国自由民主党,在1983年的大选中获得17个议席。自由党组织机构分为领袖、下院自由党团、自由党委员会、总部,党员20万人,多数是工商资本家、律师、教师和学生。自由民主党是英国的一个政党,成立于1988年,由自由党和短暂存在的社会民主党合并而成。
英国保守党
(一)保守党前身为1679年成立的托利党,1833年改称保守党。保守党是在20世纪的英国占主导地位的政党,出过温斯顿·丘吉尔和玛格丽特·希尔达·撒切尔夫人等著名首相。英国保守党的前身是1679年成立的托利党,1833年改称保守党,其最高领导人称领袖、副领袖,党主席是第三号人物,在保守党执政时其领袖出任首相。保守党一词最早出现于1817年英国《保守党人》杂志上,主要指维护君主制、君主制原则或正统主义原则的政治力量。当代保守党主要指奉行传统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坚持自由资本主义制度的具有保守倾向的政党。这些党大多强调要实现民主、有限政府、社会正义、个人自由和公民自由,建设自由、正义、开放和民主的社会,反对第三条道路。经济上主张实行有竞争的市场经济,支持经济全球化进程。1983年6月以英国保守党为首的17个国家的19个保守党共同成立“国际民主联盟”(俗称保守党国际),该联盟现有87个成员党和5个地区性组织。保守与统一党简称保守党,是英国历史最悠久的政党,也是全国拥有最多党员的政党,按下院所占议席数计算时保守党现时乃英国第一大党。保守党是世上最古老的有组织政治团体,其演化可上溯至18世纪,早期在国会的托利党派系活跃于16至17世纪时期,一种在议会内支持政府,称之为“帝党”的不正式派别。

(二)由于保守党乃发展自活跃于18及19世纪的托利党,所以它的党员常常会被称作托利党党员,而保守党亦时常被干脆称作托利党。尽管在整个20世纪之中保守党在其中三分之二的时间皆掌领政府,不过保守党自从于1997年大选败于布莱尔领导的工党以后它一直处于反对党的状态。保守党甚少使用它的正式党名保守与统一党,这个正式党名乃自1912年,保守党与自由统一党合并后所起的。该党与保守党一样是在1886年至1921年期间一致主张阻止爱尔兰从联合王国分裂开来,并且与爱尔兰民族主义者及爱尔兰共和主义者处于对立局面。在地区上保守党在苏格兰有统一党作为它的盟友,该党甚至已经在1965年起改称保守党。同样地在北爱尔兰地区中保守党亦曾经长年得到北爱尔兰统一党的支持,而传统上保守党党鞭更会兼任该党党鞭。可是由于两党后来在1973年就《桑宁代尔协定》的问题上出现分歧,以致两党出现分裂,所以现时保守党在北爱尔兰是与北爱尔兰统一党分开运作的。保守党以往以“自由火炬”为党的标志,但现今已改为使用一棵绿色的橡树作新标志。在2005年12月6日保守党又采用新的口号,该口号为“以改变迎接不列颠的胜利”。传统上保守党的官方颜色为红色、白色和蓝色,但蓝色则最为常用,以区别于工党的红色(在坎布里亚部份选区,保守党却会选用黄色,以象征当地朗斯代尔伯爵的家族纹章)。

(三)保守党之组织架构内存有数重的明显对照,一方面党领袖的选举以及地区候选人的人选往往都是由一群草根团体所主导的,但在另一方面有关财政安排、举办选举以及制订政策方针的工作却会由保守党竞选总部负责。党魁的工作主要是处理党的日常核心事务,并在咨询其管治班子的情况下订定政策,由此看来这种权力分散的组织架构是不常见的。任何人士加入保守党都要交25英镑会费,但22岁以下的人士只须交5英镑的会费。另根据选举委员会的纪录截至2004年12月31日保守党在2004年的收入为2千万镑,但支出却是2.6千万镑。保守党现时尚有29万名党员,仍然是英国党员人数最多的政党,至于工党和自由民主党则分别有20万和7万名党员,两者加起来的人数仍要比保守党的低。保守党的前身是托利党,该党曾经在1671年至1681年期间的皇位继承排斥危机中支持约克公爵(即后来的英王詹姆士二世)有权继承英国君主之帝位。后来经过多年来与辉格党处于对立的局面以后,托利党自乔治三世登基至1832年的《大改革法案》通过为止,皆基本上掌握筹组政府之权力。“保守党”这一名词则最初由乔治·坎宁在1820年代提出,后来由约翰·威尔逊·克罗科尔在1830年代提出建议成为党名,并最终正式获罗伯特·皮尔爵士决定采用。

(三)自英国选举权在19世纪不断普及以后在德比勋爵与本杰明·迪斯雷利的带领下,保守党的政策方针也渐渐地贴近民众,其中《1867年改革法案》更是在保守党主导下通过的。1886年保守党复与约瑟夫·张伯伦新创立的自由统一党组成联盟,此后在索尔斯伯利勋爵与亚瑟·贝尔福的领导下两党更横扫朝野达20年之久,不过到了1906年由于两党在自由贸易议题上意见不合而分裂,致使保守党在当年大选中大败。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保守党加入自由党所筹组的联合政府,这个联合政府后来曾由自由党的戴维·劳合·乔治出任首相,但至1922年因为保守党的退出而垮台。此后保守党在两战之间卷土重来,并先后由安德鲁·博纳·劳和斯坦利·鲍德温出任首相,但这种优势亦曾一度在1930年代初遭工党筹组的国民政府盖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保守党的丘吉尔复领导战时的联合政府,但是在1945年大选中保守党却意外地败于日益壮大的工党。1951年保守党于大选击败执政工党,在此后历任的保守党政府中尽管大抵上继续推行一些相对自由之贸易限制以及减少国家干预经济,但事实上保守党已经不得不面对现实,接受工党执政时所留下的“福利国家”理念以及一系列的工业国有化政策。
(四)在早期丘吉尔就曾强烈渴求欧洲出现一个“欧洲合众国”,不过他本人却对英国加入欧共体,或者是任何一类欧洲的联邦组织,表现出强烈的反对。后来麦美伦则渴望英国加入欧共体,但建议却在1963年年初遭到时任法国总统戴高乐的拒绝而泡汤,至于希思成功带领英国加入欧洲共同体后党内有关的争论仍始终不断升温。英国保守党领袖选举规则是1965年2月由当时该党党魁霍姆勋爵制订的,按照规则保守党领袖由保守党下院议员投票选举产生,任何候选人在第一轮投票必须获得过半数,并且要比对手领先总票数的15%的票才能当选。如果第一轮选举产生不出领袖就必须举行第二轮选举,在第二轮选举中下院议员只要有人提名均可参加,获过半数的简单多数即可当选。如果在第二轮选举中候选人均未能获过半数的票就得进行第三轮选举,这时只有在第二轮得票最多的前三名议员才能成为候选人进人第三轮选举,这也是最后一轮角逐,得票最多者就成为保守党领袖。这一规则对保守党作为执政党时颇为不利,因此受到党内一些议员的批评。综观整个20世纪中保守党对美国的关系大致上奉行大西洋主义,即是与美国以及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日本一类和美国关系较密切的国家保持着友好的关系。不论是北约还是英联邦,保守党大致对世上各种国际性联盟皆感兴趣参与。

(五)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保守党一直主张建立更紧密的英美关系,例如丘吉尔在1951年至1955年任相期间就和美国的艾森豪政府建立起强而有力的友谊,丘吉尔曾把英、美关系说成是一种特别关系。大西洋主义指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和英国推行的基本外交安全政策,它强调北美和西欧国家在军事、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团结与合作,是维持资本主义制度的保证和对抗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条件。战后初期西欧面临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北大西洋两岸国家都认为西欧安全的主要威胁来自苏联。美国坚持把同西欧的关系作为其对外政策的中心,一直向西欧提供安全保障,最初设想是通过经济、军事途径建立由美国主宰的大西洋联盟,马歇尔计划、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对西欧的经济援助和安全保障等都是它的组成部分。1950年成立美国和欧洲大西洋联盟委员会,主张北约国家进行政治合作,建立北大西洋联邦。60年代后美国总统肯尼迪呼吁大西洋国家联合,建立具体的伙伴关系。尼克松政府提出同西欧建立成熟的伙伴关系,签署大西洋关系宣言,里根政府继续强调大西洋联盟的重要意义和美国对北约国家的义务。1983年12月美国按北约组织的双重决定在西欧部署新式中程导弹,在同苏联的裁军谈判中维护西欧盟国的利益。
(六)布什执政后要求盟国合理分担伙伴关系的责任,1989年12月布什提出新大西洋主义战略构想,考虑到欧洲战略格局的变化提出美国是一个欧洲国家。应当将北约组织强化为能够建立新的欧洲安全体制的政治机构,促进东方的和平演变。加强同欧洲共同体的合作,扩大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作用,使之成为东西方合作的重要论坛。西欧国家(特别是英国)同美国维持着紧密的同盟关系,严重依赖美国所提供的安全保护。英国积极推行大西洋主义,强调其外交安全政策是依靠北约和美国,在大西洋联盟中保持同美国的特殊关系。英国认为苏联扩张主义外交和强大的军事力量威胁着西欧的安全,会破坏英国国家安全赖以维持的欧洲大陆的均势,美国在欧洲的军事力量对于保障英国和西欧的安全至关重要。英国坚决支持北约和美国军事力量在欧洲的存在,接受多边核力量计划和北约的核战略。同意布置美国的核力量,维持核威慑。不赞成美国采取新孤立主义,对西欧减少承诺。在外交政策方面积极配合美国的同时英国还主张加强西欧的集体防务,主张在不损害、不危及大西洋联盟和核威慑的前提下推进东西方缓和与裁军,西欧各国普遍担心其防务同美国脱钩,因而也积极主张加强自身的防务合作。

(七)一国保守主义是保守党党内自20世纪初至1970年代的主流传统思想,一国保守主义之名乃出自于本杰明·迪斯雷利信仰重于社会的凝聚力,并对相关的社会制度与组织给予支持。至于这里所指的社会制度在传统上则指可维系社会上不同利益团体、等级于和谐状态的制度,而现今更会将种族与宗教也包括在内。部份支持一国保守主义会连带支持欧盟,但同时也有不少一国保守主义者对此表示强烈反感。保守党内另一主流思想是自由市场,或者说是撒切尔主义。自从撒切尔夫人在1975年上任党魁以后经济自由主义者逐渐成为党内的主要势力,这派别的人士一般主张减低直接税税率,对公共服务实行私有化,终止国有工业,淡化福利国家的色彩。保守党传统主义者是保守党内的第三股势力,这派别的人士多数也是基石派(俗称信义、旗帜与家庭派)的成员,基石派的俗称则反映出该派所支持的三大支柱——英国国教会、单一制的英国以及家庭。由此可见基石派十分重视英国的安立甘传统,而且也反对英国的权力有任何形式之转移。因此不论是权力下放至地方,抑或是与欧盟融合,基石派都是深表反对的。基石派又认为只有传统的家庭架构才能够修补英国现时支离破碎的社会状况,建基于这种观点时大部份基石派党员会反对海外移民涌入英国,有些则会主张恢复死刑,而部份人士甚至曾在种族议题上发表极具争议性的言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