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医师、护士首次注册、重新注册、变更延续流程、材料和办理地点
关于注册执业证书的更多问题可以在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中查询
首次注册:
(1)医师首次注册执业证书
首次注册应在获得医师资格后2年内完成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护士首次注册执业证书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助产)临床实习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相关材料;
(五)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申请首次注册的提交在我省教学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重新注册:
(1)医师重新注册执业证书
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
重新注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2)护士重新注册执业证书
以下情况需要重新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重新注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的相关材料;
(四)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五)以下两种情形应同时提交在我省教学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1)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申请首次注册的;
(2)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而申请重新注册的;
上述所有表格均可在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表格中下载
办理地点:
市属: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服务综合窗口
安徽省天长市广陵中路43号天长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卫生综合窗口
安徽省明光市明光大道人防大楼B区明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服务综合窗口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儒林路与椒陵大道交汇处东南角政务服务中心四号楼二层卫健综合窗口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儒林路与椒陵大道交汇处东南角政务服务中心四号楼二层卫健综合窗口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99号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服务综合窗口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中都大道与长秋路交叉路口凤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卫健委综合窗口/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文华路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定远县永康路618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卫健窗口
琅琊区濠河路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卫健委综合窗口
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滁阳路999号南谯政务新区7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政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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