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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BSL-2实验室良好操作规范(三)

2023-09-24 21:50 作者:万融实验设计与建设  | 我要投稿

1.离开实验室

只有确保文件纸张在实验室内没有受到污染,方可带出实验室。

从实验室内运走的危险材料,要按照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包装。

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应脱下防护服或工作服。

2. 实验室安全控制

实验室入口处应有标志,包括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标明实验室操作的传染因子、实验室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要求。

实验室需有措施控制昆虫和啮齿类动物进入。

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可随时得到供快速阅读的安全手册。

建立实验室良好内务规程,对个人日常清洁和消毒提出要求,如洗手、淋浴(适用时)等。

制定尖锐物品的安全操作规范。

制定应急程序,包括可能的紧急事件和急救计划,并对所有相关人员培训和进行演习。

所有的实验操作步骤尽可能小心,减少气溶胶或飞溅物的形成。实验评估潜在气溶胶或喷溅物形成时,应在生物安全柜或其他物理隔离装置中进行。

当存在交叉污染的可能时,不得在同一实验室同时进行不同的实验。

应限制使用注射针头和注射器。除了进行注射或抽取实验动物体液外,注射针头和注射器不能用作移液器或其他用途。塑料制品可以替代玻璃制品使用。必须高度注意被污染的尖锐物品,包括针头、注射器、载玻片、移液管、毛细玻璃吸管和解剖刀。

破碎的玻璃制品不能用手直接接触,必须用机械手段,如刷子、簸箕、钳子或镊子等取走。盛装污染针头、破碎玻璃等尖锐物品的容器在处理之前,应按照相关规定先进行消毒处理。

针头连接到注射器上后,才可用于注射或抽吸感染性液体。用过的针头不能弯折、剪断、折断、套回针套或取下,用完后应放在一个方便放置且耐穿刺的容器内,并消毒处理。

体液培养物、组织、标本或具潜在感染性的废弃物,应放在带盖子的容器内,以防止在收集、处理、保存、运送过程中发生泄漏。

重复利用的锐器应置于耐扎容器中,采用适当的方式去污染和清洁处理。

不要在实验室内存放或养与工作无关的动植物。

包装好的具有活性的生物危险物,除非采用经确认有效的方法灭活后,不要在没有防护的条件下打开包装。如果发现包装有破损,立即报告,由专业人员处理。

定期检查防护设施、防护设备,使其能始终处于安全可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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