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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学理论(杨宁老师相关课程)Chapter 11 后结构主义:福柯,德里达

2023-09-05 11:57 作者:凭依华  | 我要投稿

Chapter 11 后结构主义:福柯,德里达

解构主义,简单而言,就是要打碎和重组。解构主义,后结构主义,以至于后现代主义,这几个概念是可以约等于的,严格而言是不断小于。但其都特别强调反中心,反同一性,反本质,反总体性和反宏大叙事等等之类。

 

一.福柯的解构主义理论

福柯,后现代主义大师。福柯最初师从阿尔都塞,其思想受到尼采影响颇多。1961年《古典时期的疯狂史》,使得他名声大噪,一段时间内被称为最优秀的博士论文。后来《疯癫与文明》出版,1969年参与各种学生运动,成为了继萨特之后的法国代表左派知识分子。1970年当选法兰西学院院士。1975年出版《规训与惩罚》(“这是我的第一部著作”)。1976年着手写《性史》,没能完成便去世了。

1.《疯癫与文明》

探讨的是关于权力和理性的问题。福柯的研究思路是非常独特的,叫做“知识考古学”,研究方式是对概念(事物)的来龙去脉予以发掘,观察这种概念是否是从来就有的,如果并非,则观察它是如何形成的,尤其是我们目前习以为常的观念。

福柯发现,许多概念并非从来就有的,比如疯癫。我们一般认为疯癫是一种非理性的状态,甚至是某种威胁。而当今对待疯癫的态度,按照福柯的考察,并非从来就有的。当我们认为疯癫是不好的事情时,到底是先有了疯子,还是先有对于疯子的界定,才有了被指认为疯子的人。福柯认为后者,在正常和非正常的背后,有着一种在先前就被制定好的标准。当然这只是福柯的思路,他还需要给出证据。因此,福柯开始对整个疯癫史进行梳理。并由此,尝试追问现代文明是如何产生的。福柯并非历史学家,他并非简单的考察疯癫的概念发展,而是要借这种梳理,探寻疯子背后是否存在一整套话语机制权力结构规定了,什么是疯子,什么不是疯子。

①历史上对待疯癫的态度

(1)17世纪以前,疯癫不被当成一种疾病。事实上,疯癫还被认为是某种独特的象征。例如“迷狂说”“酒神精神”。哪怕到了中世纪,疯癫被认为一种放纵的象征,但也依旧与人的解放相联系,例如“愚人船”。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各个作品中也经常出现所谓的疯人形象,而且疯人往往是把握了世间真理的人。总而言之,在17世纪之前,疯子从来不被认为是某种异己的,不正常的,破坏性的,而甚至被认为具有某种智慧的光辉。

(2)17世纪以后,麻风病在欧洲盛行,人们开始建立麻风病院以隔离麻风病人。麻风病解决了,但是病院还在,这些病院后来就演化为了关人的场所,而且往往关的是穷人,犯人,失业者,疯子。而当疯子与这些人关在一起时,疯子也就和这些人没什么区别了。疯子成为了某种非理性的象征。

福柯发现,现代文明是建立在理性上的,而理性的产生就是建立在某种对非理性的指认和排斥上的,也因此是具有极大的偶然性的(麻风病),所以现代文明的产生是具有某种非理性的。福柯认为,疯癫被排斥是现代理性的一个话语体系规定的一个结果,疯癫只不过是理性的某种陪衬。疯子从来都不是病理学上的结果。

由此,福柯指出,现代文明根本不具有崇高性。这就消解了现代文明的主体性。

福柯的影响之大,不止在于他的结论,更多在于他的研究方法。

2.《词与物》

《词与物》是对知识的考古,意图挖掘知识表象背后的结构。这本书中,福柯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知识型,即知识背后的结构。福柯通过对知识模型的研究,试图消解人类的主体性(“人不过是某种历史的产物”)。

①知识型

通过确定的现象去寻找本质,这就是人类确立知识的某种规则和某种方式。而确立知识的规则和方式,就是知识型。这特别类似于范式理论,范式决定了能生产出什么知识。同样,支撑知识产生的必然有一个背后的基础和结构。所以知识这个概念不是简单的对现实生活的某种认知和判断,而是包含一个支持个体产生认知和判断的认知基础的。这个基础有些时候是根深蒂固,以至于难以发掘的。

②历史上的知识型

(1)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相似型。认知的方式是按照类比类推实现的。

(2)17世纪到18世纪:表象型。在现象背后找到一个本质,存在一个心物的二元对立,人成为了认知的主体。

(3)18世纪到19世纪初:自我表象型。自然科学发展到一定程度,人成为了表象的主体和表象的客体。例如科学的研究对象已经是视觉上不可见的,需要被人类理解才能认知为知识,有些时候这些研究只能在人内部起到作用(例如经济)。人其实是在研究人本身。

(4)1950年后:人之死。人不再处于一个创造中心的地位,扮演的只不过是世界中的某个角色。

3.《规训与惩罚》

1.系谱学

研究思路从考古学稍微变了一下,采用的是谱系学(系谱学)的研究方式,着重研究的是知识与权力的同谋关系,强调知识体系话语体系的背后存在一个关键的指导性力量在推动知识的产生,在决定什么可以是知识什么不可以是知识,这里不多做展开。

2.监狱的诞生

福柯所要研究的是权力的诞生(这里还是使用考古学研究方法)。权力之所以为权力的很重要的方式就是可以惩罚他人,而惩罚的一个很重要的载体就是监狱。在古代,监狱往往伴随着是酷刑,酷刑有两个特点,极为残忍和公开。而目的是起到震慑作用和彰显君主权力。但后来,酷刑取消了,改为了单纯的监狱,而监狱相比更加温和一些。福柯认为,酷刑消失的原因,并非所谓的人道主义,而是一方面是酷刑往往伴随着的一些不可知的现象,例如“劫法场”。另一方面如果被行刑的人表现出的是大无畏的态度,百姓反而会以之为英雄,进而损害君主权力。在福柯看来,现代监狱是将规训与惩罚运用到极致的。规训存在三种非常重要的制度,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检查。层级监视是一种不对等的注视,最后呈现的效果是一种自我约束,权力便自动发挥作用了。规范化裁决指的是一些小型处罚的特权。检查指的是给罪犯贴上标签的方式。

福柯认为,整个现代社会就是一个大监狱。人看上去自由,却每时每刻处于自我约束中(摄像头),规范化裁决体现在各种美其名曰企业文化之类中,检查就更不需要说了,例如考试。而这一切监视机制,导致现代社会权力无处不在,这种权力不再是那种公开的压迫性权力,而是所谓的微观权力。这种微观权力的结果就是个性丧失,现代社会只会生产它想要生产出来的人。

进一步,现代社会提倡人道主义,但人道主义走向了它的反面,只是批着理性和文明的外衣压迫人,让人自我压抑自我,在福柯看来,这是更深层次的戕害。现代文明并不文明,这就是福柯对于现代文明(现代理性)的解构。

当然,这种观点存在一些问题,即泛权力化的倾向,人们在权力面前难道没有抵抗能力吗。

而且,通常的解构主义是先解构再建构,而福柯的解构就是为了解构,这背后也算是一种悲观。

 

二.德里达

德里达的理论非常难懂,因此不多做展开。

1967年《论文字学》《声音与现象》《书写与差异》,基本奠定了德里达的地位。不过当时,他的许多思想是不被当时的主流学派所接受的。2001年来到中国,做了许多演讲。2004年去世。

1.德里达解构的内涵

德里达的解构是一种超出哲学的非哲学思想,哲学本身建立了一整套的哲学规范,德里达的目的就是跳出这套学术规范,这样才能拆解哲学。也因此不被当时的大多哲学家接受。

德里达的解构的目的不是摧毁,而是一种反抗姿态。具体方式就是深入到对象的结构中去,然后再消解这个结构。

具体的拆解中,德里达提到了“延异”的概念,强调时间在意义上都是被延异的。针对的是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传统观点认为,能指抵达所指。但德里达认为,能指不可能指向所指,只能指向另一个能指。简单而言,对于能指的理解需要依赖字典,而字典又能指的集合,所以能指始终是在能指的“字典”内环绕。因此,“语言就是一场游戏”,无法指向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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