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I标准--德国牧羊犬

德国牧羊犬
原产地:德国
总体外观:
德国牧羊犬体型中等,略长,有力且肌肉发达,骨骼干燥,整体结构坚固
重要的尺寸比例:
雄性犬的肩高为 60 厘米至 65 厘米,雌性犬的肩高为 55 厘米至 60 厘米。 躯干长度超过肩高处的尺寸约 10 – 17%
性格 :
德国牧羊犬在性格方面必须平衡(具有坚强的神经),自信,绝对自然,(除了受刺激的情况)性情好,而且细心,愿意取悦别人。它必须具备本能的行为、坚韧不拔的精神和自信心,以便适合作为伴侣犬、警卫犬、保护犬、服务犬和牧羊犬
头部 :
头部呈楔形,与身体大小相称(长度约为肩高的40%),不丰满或过于修长,整体外观干燥,两耳之间适度宽阔
从正面和侧面看,前额只是略微拱起,没有或仅有一条略微明显的中间沟
颅骨区与面部区域的比例为50%对50%。颅部的宽度或多或少地与颅部的长度相对应。颅部(从上面看)向鼻梁均匀地变细,逐渐倾斜,在头部的楔形面部区域(前脸),没有尖锐的额段。上颌和下颌发达有力。
鼻背是直的,任何凹陷或隆起都是不可取的。嘴唇紧绷,闭合良好,颜色深
鼻子:必须是黑色的
牙齿:必须坚固、健康和完整(根据牙科公式,有42颗牙齿)。德国牧羊犬具有剪刀式咬合,即门牙必须像剪刀一样交错,上颌的门牙与下颌的门牙重叠。咬合重叠、过度咬合和反咬合以及牙齿之间较大的空间(间隙)都是有缺陷的。门牙直齿嵴也是有问题的。颌骨必须发达,这样牙齿才能深深嵌入牙脊
眼睛:中等大小,杏仁状,略微倾斜,不突出。 眼睛的颜色应尽可能深。 浅色、锐利的眼睛是不可取的,因为它们会损害狗给人的印象
耳朵:德国牧羊犬的耳朵直立,大小适中,竖立并排列整齐(不是横向拉长);耳朵尖,耳廓朝前。尖耳朵和下垂的耳朵是有缺陷的。 移动或处于放松位置时耳朵向后没有问题
脖子:颈部应该结实、肌肉发达且没有松弛的颈部皮肤(赘肉)。朝向躯干(水平)的角度约为45%
身体 :
上部线条从颈部底部开始,经过高而长的肩部,并通过笔直的背部向略微倾斜的臀部延伸,没有明显的中断。背部适度修长、坚实、强壮且肌肉发达。腰部宽阔、短小、强壮且肌肉发达。臀部应长且略微倾斜(与水平面约成23°),上行线应与尾巴底部合并,没有中断
胸部:应适度宽阔,下胸尽可能长且明显。胸部的深度应达到肩高的45%至48%左右
肋骨:应具有适度的弧度;桶状的胸部与平坦的肋骨一样有缺陷
尾巴:至少延伸到飞节,但不超过后骨腕的中部。 它的下侧有稍长的毛发,并以柔和的曲线向下垂下,在兴奋和运动的状态下,它会被抬起并抬高,但不会超出水平线。 禁止操作性更正。
四肢
前肢
前肢从四面八方看都是直的,从正面看则是绝对平行
肩胛骨和上臂等长,并通过强大的肌肉组织牢固地附着在躯干上。 肩胛骨和上臂的角度理想情况下为 90°,但可达到 110°
站立或移动时肘部不得外翻,也不得内推。前臂从四面八方看都是笔直的,彼此绝对平行,干燥且肌肉结实。 趾骨的长度约为前臂的 1/3。与前臂成 20° 至 22°。倾斜的趾骨(超过 22°)以及陡峭的趾骨(小于 20°)都会损害工作的适应性,尤其是耐力
爪子是圆形的,闭合良好,呈拱形;脚底很硬,但不脆。指甲坚固,颜色深
后躯
后腿的位置略微向后,从后面看时,后肢是相互平行的。大腿和小腿的长度大致相同,并形成一个大约120°的角度;腿部强壮且肌肉发达
踝关节发达且结实; 后趾骨垂直立于踝关节下方
爪子是闭合的,略带拱形;垫子很硬,呈深色;指甲很强,呈拱形,也呈深色
步态
德国牧羊犬是一种小跑犬。四肢必须在长度和角度上保持协调,以便该犬能在不改变上部线条的情况下将后躯移向躯干,并能用前肢达到同样的距离。任何过于夸张的后躯角度趋势都会降低稳定性和耐力,从而降低工作能力
正确的身体比例和角度使其步态深远,传达出轻松向前运动的印象。头部向前推,尾巴微微翘起,使小跑一致且流畅,显示出从耳尖到颈部再到尾巴末端的柔和弯曲、不间断的上部线条
皮肤
皮肤是(宽松)的,但没有形成任何褶皱
毛发:
德国牧羊犬的毛发品种有双层被毛和长而粗糙的外被毛——两者都有底毛
双层被毛:护毛应尽可能浓密,特别粗糙且贴身;头部短,包括耳朵内侧,腿、爪子和脚趾的前侧短;脖子上的毛有些长,覆盖力强;在腿的背面,毛发延伸到腕关节或飞节;它在臀部的背面形成了适度的“裤子”
长而粗糙的外层被毛:护毛应该是长的、柔软的、不紧密的;耳朵和腿上有绒毛;浓密的长裤和浓密的尾巴,向下形成绒毛。头部(包括耳朵内侧)、腿部前侧、爪子和脚趾上的毛发较短,颈部的毛发稍长且覆盖较强,几乎形成鬃毛。 在腿的背面,毛发延伸到腕关节或飞节,并在臀部的背面形成清晰的裤子
颜色
颜色为黑色,带有红棕色、棕色和黄色至浅灰色斑纹; 单色黑色、带较深阴影的灰色、黑色马鞍和面具。 胸部有不显眼的小白色痕迹以及内部颜色很浅是允许的,但不理想。 所有颜色的鼻尖都必须是黑色的。 没有面具、眼睛颜色浅到刺眼、胸部和内部有浅到白色斑纹、指甲苍白和尾巴尖红色的狗被认为缺乏色素沉着。 底毛呈现浅灰色调。 白色是不允许的。
尺寸/重量
公狗:
肩高:60厘米至65厘米
体重:30公斤至40公斤
母狗
肩高:55厘米至60厘米
体重:22公斤至32公斤
严重失格:
a) 性格软弱、神经衰弱、会咬人的狗
b) 任何明显表现出身体或行为异常的狗。
c) 单睾或隐睾的狗,以及睾丸明显不同或萎缩的狗
d) 有损形象的耳朵或尾巴缺陷的狗
e) 有畸形的狗
f) 有牙齿缺陷的狗,缺少。
1颗前臼齿3和另一颗牙齿,或
1颗犬齿,或
1颗前臼齿4,或
1颗臼齿1或臼齿2,或
共有3颗牙齿或更多
g) 颌骨缺损的狗。
超出2毫米及以上。
咬合不足。
整个门牙区的咬合水平
h) 尺寸过大或过小超过1厘米的狗
i) 白化病
j) 白色毛发颜色(也有深色眼睛和指甲)。
k) 长直的顶毛,没有底毛
L)长毛(长而柔软的护毛,没有底毛,大部分在背部中间分开,耳朵、腿和尾巴上有一簇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