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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与时间》笔记4第一部第一篇第二章第十二节

2023-04-18 17:12 作者:思克哒咕  | 我要投稿

声明:本文仅是个人学习笔记,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如有错误请见谅,如有侵权立删。 第一部 依时间性阐释此在,解说时间之为存在问题的超越的视野 第一篇 准备性的此在基础分析 第一章 概说准备性的此在分析之任务 第十二节依循“在之中”本身制订方向,从而草描出“在世界之中存在” 此在是这样一种存在者:它在其存在中有所领会地对这一存在有所作为。这提示出形式上的生存概念。此在生存着,又是我自己向来所是的那个存在者。生存着的此在包含向来我属,那是本真状态与非本真状态之所以可能的条件。 “在世界之中存在”是一个统一现象,但可以从一下三重建构环节来研究。      1.“在世界之中”。追问“世界”的存在论结构和规定世界之为世界这一观念(本篇第三章) 2.向来以在世界之中的方式存在着的存在者。寻找问“谁?”时所追问的东西。现象学展示中要规定:谁在此在的平均日常状态的样式之中(本篇第四章)?      3.“在之中”本身。“之中”本身的存在论建构(本篇第五章)      这三项寻求一项都是对其他各项的寻求,都是对整体的寻求。      在世界之中存在是此在的先天建构,必须先天地依据于此看待领回此在的存在规定,这是起点,但也只是起点,这不足以充分规定此在的存在。      如本节标题所以,先通过尝试描述最后的建构环节“在之中”来制定方向。      “在之中”首先会补足为在“世界”之中,并通常领会为“在……之中”,它描述的是存在者在另一个存在者“之中”,是一种空间上的存在关系,如椅子在教室中,教室在学校中,直到椅子在“宇宙空间”中。这些存在者作为世界“之内”的物,具有现成存在的存在方式。在某个现成的东西“之中”现成存在,在某种确定的处所关系的意义上同某种具有相同存在方式的东西共同现成存在,这种现成存在论性质称为范畴性质,它们属于不具有此在式的存在方式的存在者。      反之,“在之中”意指此在的一种存在建构,是一种生存论性质,不是上述那种现成东西在空间上一个在另一个之中。根据“在之中”的源始意义,它应该被理解为:居而寓于……,同……相熟悉。“在之中”是此在存在形式上的生存论术语,这个此在具有在世界之中的本质性建构。      依寓世界而存在可以更切近的解释为消散在世界之中。传统的存在论范畴把握不住此在的源始存在结构,“依寓于”应当用一种在存在论上与范畴有本质不同的存在关系来更切近的考察,必须这样明确地从现象上再现出易遭抹杀的基本存在论的差别,甚至不惜冒险讨论“自明的东西”。存在论分析的现状表明我们对自明性的解释根本不够。 “依寓于”是一个生存论环节,绝非意指把一些现成物体摆在一起之类的现成存在。绝对没有一个叫作“此在”的存在者同另一个叫作“世界”的存在者“比肩并列”那样一回事。只有完全不看“在之中”的生存论性质才可能把“此在”看作现成的东西或某种仅只现成的东西。此在在某种“事实上的现成存在”的意义下领会着它最本己的存在。每一此在总都就作为实际此在而存在,我们把实际此在的这一事实性称作此在的实际性。实际性这一概念本身就含有这样的意思:某个“在世界之内的”存在者在世界之中,或说这个存在者在世;就是说:它能够领会到自己在它的“天命”中已经同那些在它自己的世界之内向它照面的存在者的存在缚在一起了。(此段就是说此在在世界之中领会着自己本已在世界之中的实际性) 作为生存论环节的“在之中”与作为范畴的现成的东西的一个对另一个的“在里面”这两者之间的存在论区别,但这不是说此在不具有“空间性”。人们经常会把“在之中”看作精神特性,“空间性”是肉体属性,人是精神与肉体共在的存在。只有领会了作为此在本质结构的在世,我们才能洞见此在的生存论上的空间性。(此在也有空间性但要真正领会需要前提) 此在的实际状态是:此在的在世向来已经分散在乃至解体在“在之中”的某些确定方式中,这些方式都具有操劳的方式,如和某物打交道、从事、考察、谈论、耽搁、拒绝等以及一切“只还”同操劳的可能性相关的样式。在此“操劳”作为存在论术语(生存论环节)使用的,它标识着在世的可能存在方式。我们必须把“操心”把握为存在论上的结构概念,所以操劳的方式以及反过来像“无忧无虑”和“欢快”这样的东西在存在者层次上才是可能的。此在的向世之存在本质上就是操劳。(此在的存在本质是操劳) 此在“在之中”的属性并非可有可无,并非人“存在”而且此外还有一种对“世界”的存在关系,仿佛这个“世界”是人碰巧附加给自己的。只因为此在如其所是地就在世界之中,所以它才能接受对世界的“关系”。在世这种存在不是这样建构起来的:具有此在性质的存在者之外还有另一种存在者现成存在,并共同聚在一起。相反,其它存在者之所以能够“同”此在“聚会”,因为它能够在一个世界之内从它本身方面显现出来。(此在“在之中”属性与此在的不可分割性) 此在本质上是以“在之中”这种方式存在的,所以它能够明确地揭示从周围世界方面来照面的存在者,能够知道它们利用它们,能够“有一个周围世界(人有他的环境)”。要解决“有一个周围世界”在存在论上的问题要求先从存在论上充分规定此在的存在。作为生物学前提的这种存在建构只有被理解为此在结构才能在哲学上得到解说。要这样理解存在论结构并依之制定方向,只有通过褫夺才能先天地界说“生命”的存在建构。无论在存在者层次上还是在存在论上,以操劳方式在世界之中存在都具有优先地位。(存在论建构是解释“有世界”的前提) 此在在存在论上首先从那种它自身所不是的但却在它自己的世界之内来照面的存在者方面及其存在方面来领会它自己本身,也就是说,领会它的在世。(此在领会自身在世的一种方式) 认识此在在世的存在建构,认识活动就突出出来,而它(认识活动)作为对世界的认识这样的任务却把它自己弄成了“心灵”对世界的关系范本。人们因不适当的解释来认识此在的建构,在世变的晦暗不明,不适当的解释成了认识论问题(主客关系问题)就产生或者“知识形而上学”问题的“明白确凿”的出发点。 应从认识世界这一角度更加尖锐地提出在世问题,把在世作为“在之中”的存在论“样式”收入眼帘,把对认识最本己的存在方式的领会引入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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