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忱: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英语:Stockholm syndrome;瑞典语:Stockholmssyndromet)又称为人质情结、人质综合征,是一种心理学现象,是指被害者对于加害者产生情感,同情加害者、认同加害者的某些观点和想法,甚至反过来帮助加害者的一种情结。
人是可以被驯养的
1973年8月23日,两名有前科的罪犯JanErikOlsson与ClarkOlofsson,在意图抢劫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内最大的一家银行失败后,挟持了四位银行职员,在警方与歹徒僵持了130个小时之后,因歹徒放弃而结束。
然而这起事件发生后几个月,这四名遭受挟持的银行职员,仍然对绑架他们的人显露出怜悯的情感,他们拒绝在法院指控这些绑匪,甚至还为他们筹措法律辩护的资金,他们都表明并不痛恨歹徒,并表达他们对歹徒非但没有伤害他们却对他们照顾的感激,并对警察采取敌对态度。更甚者,人质中一名女职员Christian竟然还爱上劫匪Olofsson,并与他在服刑期间订婚。
这两名抢匪劫持人质达六天之久,在这期间他们威胁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时也表现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料的心理错综转变下,这四名人质抗拒政府最终营救他们的努力。
这起事件后被称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研究者发现到这种症候群的例子见诸于各种不同的经验中,从集中营的囚犯、战俘、受虐妇女与乱伦的受害者,都可能发生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体验。
人性能承受的恐惧有一条脆弱的底线。当人遇上了一个凶狂的杀手,杀手不讲理,随时要取他的命,人质就会把生命权渐渐付托给这个凶徒。时间拖久了,人质吃一口饭、喝一口水,每一呼吸,他自己都会觉得是恐怖分子对他的宽忍和慈悲。对于绑架自己的暴徒,他的恐惧,会先转化为对他的感激,然后变为一种崇拜,最后人质也下意识地以为凶徒的安全,就是自己的安全。
这种屈服于暴虐的弱点,就叫“斯德哥尔摩精神症候群”。
情感上会依赖他人且容易受感动的人,若遇到类似的状况,很容易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综合征,通常有下列几项特征:
1.人质必须有真正感到绑匪(加害者)威胁到自己的存活。
2.在遭挟持过程中,人质必须体认出绑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举动。
3.除了绑匪的单一看法之外,人质必须与所有其他观点隔离(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讯息)。
4.人质必须相信,要脱逃是不可能的。
这四个条件下,人们就会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通常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会经历以下四大历程:
1.恐惧;因为突如其来的胁迫与威吓导致现况改变。
2.害怕;在不安的环境中,身心皆受威胁。
3.同情;和挟持者长期相处体认到对方不得已行为,且并未受到“直接”伤害。
4.帮助;给予挟持者无形帮助如配合,不逃脱,安抚等;或有形帮助如协助逃脱,向法官说情,一起逃亡等。
治疗斯德哥尔摩首先要帮助受害者认识自己,发展受害者的个人潜能。帮助受害者建立积极的心态,不轻易屈服于现实。了解加害人的软肋伺机发起自卫性反击。建立限制加害人作恶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