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基础知识》5.1.2 生产积聚和垄断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 仅供学习参考】
2、生产积聚和垄断
垄断是怎样产生的呢?
列宁指出:“自由竞争引起生产集中,而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引起垄断。”[1]资本积聚和集中的规律的作用,使得小企业在竞争中不断趋于破产,大企业和最大的企业取得胜利,结果生产日益集中在大企业手里,它们在整个经济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中小企业在整个经济中则越来越处于从属地位。事实正是这样发展的。列宁指出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中分化出一小批大企业和最大的企业。这些企业的产量占本国工业总产量的绝大部分。从尖锐的竞争中成长起来的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要形成垄断。因为握有最大企业的资本家彼此之间易于达成协议,在本生产部门中确立起自己的统治地位。另方面,这些规模巨大的企业之间的竞争所带来的破坏性特别厉害,因而促使这些企业的所有者联合成垄断组织。建立垄断组织或资本家同盟的方法,不外是使较小的资本家屈服于较大的和最大的资本家,或吞并力量较弱的竞争者并迫使他们参加垄断组织。
什么是垄断组织呢?
垄断组织就是最大资本主义企业或资本主义企业的联合,它们把某种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的极大部分集中在自己手里,这样一来,它们就有可能限制竞争和规定垄断性的高昂的商品价格。按照高昂的价格销售商品,垄断组织就可以保证获取垄断高额利润。因为资本主义企业的联合的程度不同,垄断组织也具有许多不同的形式。
垄断组织形成以后,是不是就不存在竞争了呢?不。垄断不但不消灭竞争,反而使竞争更加残酷和剧烈。一方面,因为不可能有纯粹的垄断;就是在垄断组织占统治地位的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中,都还存在着许多资本主义中小企业和大批小生产者。这就会产生垄断组织与非垄断组织之间的竞争。另一方面,在垄断组织之间和垄断组织内部,不可能有稳固与持久的联合,它们各自为争取最大的利润而勾心斗角,因而在垄断组织之间和垄断组织内部都不能不发生竞争。而且由于垄断组织规模的巨大,垄断组织所采取的竞争手段特别尖锐和残酷;垄断组织为了打垮对方,不惜采用一切暴力、收买、讹诈以至纵火暗害等勾当,有时甚至勾结国家官吏,利用国家机构和政治势力来取得竞争的胜利。在解放前的旧CN,由于经济的落后性,一般企业的规模都比较狭小,还没有产生像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势力雄厚的垄断组织。但是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资本积聚和集中的趋势也是很明显的,某些较大的企业也向着垄断的方向发展,也出现过所谓面粉大王、火柴大王等等。但是,由于旧CN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产阶级的重重压迫下,民族资本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他们不断被挤垮、被并吞,少数幸存的最后也往往敌不过外国垄断资本的竞争,在外国资本的压力下不得不出卖自己的企业,或者直接受外国资本的控制。
注:
[1] 《列宁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