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吃串为少付钱藏桌底200根签子 200根签子算下来七八十块钱
近日,陕西西安。一串串店老板发视频称,10余名顾客到店吃串串后为了少付钱,竟然将200根签子藏在桌底。200根签子也就七八十块钱,为了七八十块钱搞这一出,实在觉得无语又可笑。该店老板表示,自己也不准备追究责任,就当买个教训好了。
有网友表示,吃得起就吃,吃不起就不要吃。也有网友表示,这200根签子太干净了,怀疑是店老板自导自演。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本案:
凡事讲究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店老板需要举证证明桌子底下的200根签子是顾客隐藏的,并有权要求涉事顾客补足签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倘若店老板所述属实,则涉事顾客构成盗窃的违法行为。
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按照常理,刚使用过的串串签子都会沾染污渍,除非清洗过,但是本案的签子看起来似乎跟没使用过的一样。难怪网友怀疑是老板自导自演。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本案系店老板自导自演,并且店老板报警,则属于谎报警情,其行为构成违法。不过,按照店老板的讲述,其不准备追究涉事顾客的责任,也就意味着没有报警,店老板不会因此受到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最高处15日拘留以及500元罚款处罚。
具体到本案,店老板并未指名道姓是哪个顾客隐藏200根签子,也没有将涉事顾客的照片公开。因此这里的“他人”无法确定,也就是说没有明确的受害人,店老板不会因此受到追责。
不知道该店有没有安装监控,如果有,一调取真相就一目了然。此刻就体现出安装监控的重要性了!那么大家觉得本案的真相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