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企业 缺进项票 怎么合理节税?
《梅梅谈税》专注于园区招商!利用地方性税收奖励政策 一站式 合理合规节税避税!
建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成本费用是非常高的,其中建筑材料和设备租赁等成本占比较高,由于设备租赁、材料等在前期采购后,设备租赁过程中会存在缺进项票的情况。企业没有进项票作为抵扣,导致企业增值税过高,另外还有人工 安装服务等成本,支出费用难以取得成本发票,导致企业利润虚高 、所得税过高,如果这些成本无法降低,企业是始终会承担高额的税负压力。如果企业想要合理合法解决税负压力,就要提前做好税务筹划,让企业实现最大利润化。

那么该如何解决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税负重呢?可利用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来解决 小编有以下有个解决方案;
1. 针对企业缺进项票,增值税高,可在有税收政策的园区内成立有限公司享受财政奖励扶持。
奖励企业增值税地方留存的70-90% 增值税地方留存50%。
奖励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的70-90%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
企业当月纳税,次月奖励扶持到账。

2. 针对企业缺成本发票,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高,可在税收洼地园区内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 0.6-1% 综合税率为1.6-2.8% 。每家年开票可开500万内,并且不需要法人到场,全程一站式服务办理。

以上这两种方式可以让建筑企业降低税负压力,但企业想要降低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一定要提前合理合法的做好税务筹划 ,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促进企业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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