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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前传——俾斯麦(一)花花公子与狂人 上

2021-08-26 17:49 作者:枫曦雨晨  | 我要投稿

OTTO VON BISMARCK


奥托·爱德华·利奥波德·冯·俾斯麦的家族

俾斯麦家族(军事容克地主)

1815年4月1日午后1时,奥托·冯·俾斯麦诞生在普鲁士的勃兰登堡阿尔特马克区申豪森庄园。他的母亲威廉明妮25岁,这是她的第四胎,前两胎早夭。父亲费迪南德43岁,看到儿子呱呱坠地,他心花怒放。这时费迪南德差遣一名仆人骑快马到柏林去了。次日正好是星期天,当柏林各教堂早祷钟声鸣响过后,人们可以在好几家报纸上读到这样一则短讯:“我以万分兴奋的心情报告各位至爱亲朋,我的妻子昨日产一男孩,母子平安,谢绝贺喜。来自勃兰登堡申豪森的费迪南德·冯·俾斯麦。”小奥托的父亲费迪南德小时入军校,以前曾在腓特烈大帝侄子的麾下与法国人打过仗,3年后退伍。1813年再次穿上军装入军事辅助队。费迪南德有个兄弟一直留在行伍里,他参加了1813—1814年对拿破仑的解放战争,就是在这次战争中他当上了将军。俾斯麦家承袭了一个贵族的头衔,他的祖先在为普鲁士王国服役,有功劳,从军事人员变成了容克地主。

母系家族

俾斯麦的外祖父路德维希·门肯在腓特烈大王和腓特烈·威廉二世的朝中任过高等文官,当过普鲁士驻瑞典大使,任过内务大臣。门肯家族是书香门第,一百多年来,他们在大学当法律和历史教授或当律师。他们的祖籍是萨克森的莱比锡。也就是普鲁士王国的文官家庭,与容克地主都属于普鲁士的统治阶层,但是互相看不惯,价值追求也不同。他的母亲较早的接受了城市小资产阶级教育,受到了许多法国大革命思想的影响,思想比较自由、开放,与灰头土脸、“连一句诗都不会的父亲”有很大区别。

就是这一个家庭,他接受了父亲“传统容克贵族式的教育”,也接受了母亲城市自由主义的熏陶,这也养成了俾斯麦独特的性格。也可能是他不按照“什么阶层应该做什么事”的行事方法这种“现实主义政治”的来源了。

少年时的俾斯麦

“俾斯麦出生后的第二年,他们家迁至波美拉尼亚的克尼普霍夫庄园,这是俾斯麦父亲在此地继承的3个小庄园中的1个。1822年,8岁的小俾斯麦在柏林威廉街139号普拉曼学校注册上学。这所学校是由基督教新教中历史较为悠久的福音派牧师于1805年创建的。俾斯麦在学校里很快就学会了游泳和击剑,体操训练使他的身体更加结实强健。学校还按照裴斯泰洛齐的设计,让每个孩子在校园里耕种一小块土地。开始他和哥哥对突然离开家庭过独立生活不适应。但毕竟是孩子,整日有一群年龄相差无几的玩伴肯定开心。第一学年结束,俾斯麦的评语单上说:“该生性格开朗、热情奔放,受老师同学们喜爱。”

柏林因工商而致富的新兴资产阶级希望自己的孩子进入名牌学校接受教育,柏林老贵族们讲究门第(毕竟是老柏林正黑旗啊doge),大多不愿让自己的孩子与没有头衔的‘暴发户’为伍,他们不是另择贵族学校就是在家延聘教师。威廉明妮将俾斯麦送到面向城市中产阶级普拉曼学校,无疑使她的孩子如鹤立鸡群。又一个学年后,从小接受父亲容克贵族教育俾斯麦显得与同学们格格不入,他总认为自己身为贵族高人一等,经常受到同学们的排挤。这也有些像拿破仑·波拿巴小时候上学的处境。小俾斯麦越来越厌烦柏林的都市生活,渴望在克尼普霍夫骑上他的小马到处漫游。他在学校常常用纸笔推算施特丁邮车到来的钟点和眼下离放假还有多少时日。这时与他为伴的常常是格林兄弟编的两本《儿童与家庭童话》和《德国民间传说》。

俾斯麦11岁时,于第四个学年后,学校评语说:“该生今后必须克制好发怒的习气,在学校的娱乐活动中应注意适度,不能放纵自己,更不能对作业敷衍塞责。”最后一学年时,普鲁士宫廷画师弗朗茨·克雷格尔曾给他画了一张肖像。它是一张半身的3/4侧面像,头微微向前倾,下巴微微收缩,一个结实的胖乎乎的小男孩,一头乱蓬蓬的硬扎头发,鼻子微翘,嘴宽,双下巴,招风耳,挺括的校服上翻出白衬衫领子,眼睛从右向左正视前方,一脸玩世不恭的微笑。

在他12岁时,他进入了腓特烈·威廉文科中学,但仍然受到同学排挤。但他并不感到灰心,反而勤奋向上,学会了英语、法语、俄语、波兰语、荷兰语,使其成为一个掌握多国语言的天才,并为其日后的外交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花花公子的大学生活

17岁时,俾斯麦就考入了哥廷根大学。我们可以找到他在大学时的照片,那时的俾斯麦有着183厘米的身高,浓密而微乱的红铜色(也有说法是金色)的头发,当时他还很瘦。人们喜欢徒步时携带手杖,而俾斯麦却一直佩着一把西洋剑,看起来十分潇洒,在当时受到很多女孩子的喜欢。潇洒的小俾斯麦对大学课程毫不感兴趣,很快便不再学习,转而区阅读乔治·拜伦与沃尔特·斯科特的著作。他能很快的理解文字所说明的意思,也对来自外部的挑战十分敏感与迅速。

他牵着那只大狼狗威慑(吓唬)别人,并且在哥廷根大学就读期间平均每个月就要和别人进行一次决斗,大约30次决斗中赢得26场,而且只有一次受伤。在俾斯麦生命的最后一个阶段,他依然坚称自己在那一次决斗仅仅是因为对手的佩剑断了,“自己因为骑士精神而没有进一步击败对手”,然后对手他不讲武德,偷袭,自己才会受伤。他嗜酒如命,经常去消费许多酒水饮料;因为其吸引女性的特性,与多位女性坠入爱河,面对这些铁板钉钉的事实,俾斯麦死都不承认。他因此拥有了小山般的债务,同时从契丹到爱尔兰(大雾),他的恶名人人传,以至于有一次他想去哥廷根市的另外一所大学,其大学教授团开会决定“俾斯麦与他的狗不准入内。”

顺便一提,俾斯麦的室友曾经写过一篇名为《奥托·冯·雷本马克》的小说,描写了俾斯麦大学时期自由奔放的生活,这个好室友就是约翰·莫利特(俾斯麦内阁重要成员之一),普鲁士王国与德意志帝国时期著名的外交官与历史学家(当然没有俾斯麦著名),在美国南北战争爆发时,他是阻止普鲁士政府向南方迪克西提供援助的外交官之一。

但是奔放与毫无规律的作息让俾斯麦不得不因病回家休养,病好之后转到了柏林大学攻读法律系(也能是因为过于臭名昭著在哥廷根待不下去了),当然那个好基友约翰·莫利特也跟着他一起转过来了。再顺带一提,与20岁的俾斯麦同一年转入柏林大学法律系的还有一名叫卡尔·马克思的年轻人。

俾斯麦在柏林大学法学院的一节课都没有去上,没想到在临近考试的时候“临时抱耶稣脚”复习了几个星期,最后居然通过了法考,成为了一名法律工作者。同时,他在其他学科上有着浓厚的兴趣,他不仅看浪漫诗歌,也会看历史、经济与哲学在内的书籍,但是他很少看热门的康德与黑格尔的著作。

离开学校之后,俾斯麦准备到外交部门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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