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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企说法|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

2023-07-21 17:57 作者:维企律所  | 我要投稿

本文为民事诉讼法的“证据篇”。关于证据,民事诉讼法主要从其类型、责任、取证方法、鉴定与勘验、以及证据的保全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证据类型具有多样性。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等八类。当然,这些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并确认真实,才能作为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


维企律所: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当事人需有义务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对于当事人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或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法院有责任进行调查收集。此外,当事人有义务及时提供证据,并且在逾期提供证据时,需给出合理解释。如解释不合理或者当事人拒不解释,法院有权不接受该证据,或者接受的同时给予警告或罚款。


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而接受取证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无权拒绝。法院还有义务和权利辨别证明文书的真伪并审查其效力。所有的证据都应在法庭上公示,并经过当事人互相质证。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必须保密。


在书证和物证的提交上,民事诉讼法规定应提交原件。在无法提交原件的情况下,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视听资料也需要经过真伪辨别,并结合其他证据审查其能否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维企律所:民事诉讼法证据篇


在本章中,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解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要遵循相应规定,并明确其包括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以及误工损失费用的支付或垫付的责任主体。对于专业性问题,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鉴定,鉴定人需要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此外,勘验物证或者现场时,必须由能够出示法院证件的勘验人进行,并要求其制作勘验笔录。



维企律所:证据保全


当证据存在灭失或者一段时间后难以获取的风险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以上为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规定,体现了法律程序的公正和公平,以法律手段确保真实、准确地查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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