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北京执行新分时电价,尖峰电价涨71%
自2021年9月1日起,北京市将正式实施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和讨论。其中,尖峰电价将上涨71%,这一举措引发了人们对电力消费成本和合理用电的思考。本文将就这一新政策进行深入分析,并探讨其可能对北京市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划重点:
涉及用户:本市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为除地铁、无轨电车、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所有工商业用户;尖峰电价政策执行范围为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且电压等级在1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不包括居民用电,大家不要担心。
优化时段。全年峰谷时段按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时,将高峰时段由原来白天5小时、晚上3小时调整为白天3小时、晚上5小时,谷段维持不变;并在夏季(7、8月)、冬季(1、12月)各执行每天3小时的尖峰电价。
调整峰谷价比。单一制用电峰平谷电价比例调整为1.71:1:0.36(不满1千伏)和1.8:1:0.3(1千伏及以上),两部制用电峰平谷电价比例统一调整为1.6:1:0.4。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新分时电价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背景。新政策是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并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的。该政策旨在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鼓励合理用电,减少能源浪费,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新政策,北京市的电价将按照峰谷分时进行划分,分为尖峰、平峰和谷峰三个时段,对应不同的电价。正常时段的电价将保持不变,而尖峰时段的电价将上涨71%。这一政策调整引发了广泛关注和争议。
尖峰电价上涨71%的背后,一方面是为了引导工商业企业在高峰时段减少用电,以平衡电力系统负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应对不断增长的用电需求和缓解电力供应压力。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电力消费量一直居高不下,电网负荷压力较大,尖峰时段尤为明显。通过涨价的手段,可以有效引导用户在尖峰时段错峰用电,削峰填谷,降低电力系统的峰值负荷。
为了更好地应对尖峰电价涨价带来的问题,政府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和企业对于新政策的认知度,同时也需要加强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比如,政府可以推动停车设施建设,为市民提供充电和停放电动车的便利条件;对于企业来说,政府可以加大对新能源和节能技术的支持力度,帮助其更好地适应新政策的实施。
总而言之,北京市新分时电价政策的实施旨在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尽管尖峰电价上涨71%引发了一些争议和担忧,但通过更好地宣传解释政策意图,加强设施建设和支持,政府可以帮助市民和企业更好地适应新政策,最终实现合理用电,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分时电价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发改规〔2023〕11号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合理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保障首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本市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1.执行范围。除地铁、无轨电车、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所有工商业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且电压等级在1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电在峰谷分时电价基础上执行尖峰电价。农业生产用电按照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平段价格执行。
2.时段划分。全年峰谷时段按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时,具体时段划分如下:
高峰时段:10:00-13:00;17:00-22:00
平时段:7:00-10:00;13:00-17:00;22:00-23:00
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
其中:夏季(7、8月)11:00-13:00、16:00-17:00;冬季(1、12月)18:00-21:00为尖峰时段。
3.峰谷价比。不满1千伏单一制用电峰平谷电价比例为1.71:1:0.36,即高峰价格在平段价格基础上上浮71%,低谷价格在平段价格基础上下浮64%;1千伏及以上单一制用电峰平谷电价比例为1.8:1:0.3,即高峰价格在平段价格基础上上浮80%,低谷价格在平段价格基础上下浮70%;两部制用电峰平谷电价比例为1.6:1:0.4,即高峰价格在平段价格基础上上浮60%,低谷价格在平段价格基础上下浮6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二、其他事项
1.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前,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申报用电峰谷电价价比原则上不低于本通知明确的峰谷电价价比。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本通知规定的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按本通知规定的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划分及浮动比例执行。
2.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全市电力系统用电负荷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分时电价执行范围、时段划分、峰平谷价比等。
三、有关要求
1.各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关注分时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执行中发现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我委。
2.电网企业要加快分时计量装置改造,严格执行本市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密切跟踪本市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及时开展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情况自评估,并按要求报备我委。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