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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四川师范大学2019级本科辅修二学位专业报名须知

2021-06-30 20:06 作者:川师校园宝Eshare  | 我要投稿


一、目的和意义

辅修专业教育是指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学有余力的情况下,经自愿申请、学校选拔,同时跨专业大类修读另一专业。

开展辅修专业教育,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培养知识面宽、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有效途径;是增强大学生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更好地满足大学生充分就业的主要举措。


二、开设专业

学校举办辅修专业教育的本科专业是经省学位办审批同意的国家特色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本年度共计13个专业面向2019级本科学生招生。


三、修读要求

1.辅修专业教育学制为两年,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管理。普通文科类辅修专业的总学分数不低于70学分,普通理科类辅修专业的总学分数不低于75学分。学生具体修读课程及要求按照各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2、学生须跨学科门类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教育,即只能修读与录取专业所属专业大类不同专业进行学习(各有关本科专业对应的专业大类见图),同时,报名辅修专业的学生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所修专业前三学期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的考核(考试、考查)成绩无补考记录,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②申请辅修英语专业的学生,在2021年1月1日前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

③各辅修专业开设学院认为应该具备的其他条件。

3、为保证培养质量,各开设专业本年度接收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0人。申请修读学生达到30人的,由开设学院单独编班,利用周末或寒暑假实施教学,并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原则上应在3-4个学期内完成教学任务。申请修读学生不足30人的,本年度该专业不再开设辅修教育;

4、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学校有关规定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校根据学生实际修读的学分数按对应专业的学分学费标准进行结算;

5、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修读辅修专业的本科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各项学习要求、达到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前提下,修读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辅修专业总学分要求的,学校颁发四川师范大学辅修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在主修学士学位中注明“修读××专业,获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不单独颁发辅修专业学位证书


四、申请程序

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符合基本条件的2019级学生于7月1日至7月4日期间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自愿报名,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学生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选课-网上报名-辅修专业”菜单;

第二步:报名。点击右侧页面下方“报名参加修读辅修专业”按钮,选择拟修读专业完成报名。

2.选拔。各开设学院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考核选拔办法,于7月10日前完成考核,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辅修专业教育申请学生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7月13日前报教务处教行科;

3.审批。教务处在收到各开设学院上报名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复核学生修读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各开设学院从7月19日起利用周末或寒暑假实施教学。


五、其他

1、本次辅修专业招生原则上仅对2019级本科学生,2018级本科学生自愿申请修读的,须办理降级手续,至完成辅修专业学习任务方能毕业

2、为保证学校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有意向修读辅修专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相关程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6月30日



川师校园宝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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