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五千六百九十五天
昨天,是情人节,我离开了她。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这不关她的事。
她是个坚强的一个人,怎么会哭呢?她怎么能哭呢?怎么可以哭得那样撕心裂肺呢?
我不该离开她的,不该。
第十天,我离开的第十天,她去了落花公园。曾经在那个地方,我向她告了白。她站在长椅的旁边,看着身旁纷飞的红的黄的枯叶蝴蝶。爽利的凉风送在她的身上,飘扬起她的长发。她仰头看着,远方的冰蓝的天空,直到光团西沉,天空横上了一道砂紫与茜红。
她会在想什么呢?她该想什么呢?想我吗?
第四十二天,谢天谢地,她已经恢复了正常。正常的工作,正常的起居,也开始和同事们说笑。不再深夜不眠,不再三餐不食了。是忘了我了吧,也应该忘了我了。你有你自己的生活啊。
可是我明明应该为此高兴啊。
第四十五天,周末。她去了电影院。可她是不喜欢看电影的啊,之前从来都是我拉着她去的。
她没有买爆米花,也没有可乐。我们之前也是不买的,我不喜欢爆米花,她不喝饮料。
她看的是《你的名字》。人是满的,不像她的选择。她从来都是不喜欢人多的地方的啊。这个电影,我们看过的,是在去年,那时我们一起看的,她一脸不情愿,反倒是我兴致勃勃。
电影结束了,她没有走。
她怎么又哭了呢?
忘了我吧。
…………
第八百九十七天,她又分手了。她已经三十岁了,却又一次分手了。
为什么她不能再婚呢?没有人怪她的啊!她应该好好活着啊。
那个结婚戒指,不要再看了,扔了它吧,不要再存起来了。故去的就让它故去吧。
…………
如果,当时,我没有,没有为了赶着为她买花而闯红灯……
…………
第一万五千六百九十五天,她病逝了,逝去的时候嘴角是微微笑着的。
“终于等到你了。”
是啊,终于等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