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协和开脱
是不是所有人都想要退缩呢?我的答案是否定。但是不是所有人都将要退缩呢?这和前一个问题就不是同样类型的问题。
但是我会不会忽视妥协,长时间的没有直视妥协呢?所谓“劳逸结合”是为了强调“劳”还是“逸”呢。放在前面和放在后面,我们是不是可见一斑呢?我疑问太多。
所以开始审视“无”和“弱”。所有的“逸”是为了“劳”,次于“劳”。类似这种理解,是一种值得怀疑和解释的说法。
所以我在这里问的问题是:
我们何以拥有逻辑能力?
所谓的大、小前提反映的是整体与局部的概念,那么逻辑之外和逻辑这个概念本身是如何产生的?
所以我暂时需要相信,逻辑也是一种概念,我们逻辑的产生似乎是不需要逻辑的。不言自明本身也不言自明。
我的意思是,我们的公理体系的产生是没有道理可言的。当我们尽力的将别的概念放入逻辑符号中,也产生了整体与局部的区别。我觉得这也是值得怀疑的,我倾向于认为逻辑和其他概念也都是人的学习产物。我们为了避免鸡同鸭讲,只是经常在逻辑层面的概念和符号来对话,事实上我们总是有别的概念的,别的符号体系的,并不能简单划归为感情之类的语言系统可以用来沟通。
“你怎么不讲道理?”当然了,这句话不等于“你怎么不讲逻辑”。有些时候我们的语言是不讲逻辑的,比如I don’t konw nothing。但是这也并不能作为它之所以失败的例证。我从来缺乏对各种事物的妥协,其中包括对自己的语言,这个事实我很久之后才认识到。事实上强制人离开这种潜移默化只会造成认识的错位而不是认识的完整。
所以人为自己开脱,当然不止开脱,逻辑的体系不是必要。
当然了我们的现代社会的运行需要逻辑。但是很多时候我觉得我们想不明白“道理”,正是因为这个。是不是要把所有逻辑解释不了的东西放入“公理”,放入神呢?首先在逻辑上不成立,其次没有必要性。那么怎么去进行社会活动和精神的妥协,我想这个问题大概也是陷入了逻辑系统的窠臼。
离开逻辑的概念存在,离开逻辑的存在是不是存在?这和开篇两个问题的后者应该是同一种问题。我想我是在问:某某,它是不是公理?
我的答案也是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