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与四季
一年有12个月,共365天(闰年366天)。其中1、3、5、7、8、10、12月有31天,4、6、9、11月有30天,平年2月28天,闰年2月29天。
春季
- 依据天象变化划分:传统上是以“立春”(斗指寅,太阳达黄经315°时)作为春季的起点,至“立夏”结束。
- 依据气温变化划分:近代采用学者张宝堃的“候平均气温”划分,以候平均温度(连续5天气温的平均)从10℃以下稳定升到10℃以上时作为春季开始,至候平均温度22℃以上(入夏)时结束。
夏季
依据天象变化划分:以“立夏”(斗指东南,太阳达黄经45°)作为夏季的起点,至“立秋”结束。
依据气温变化划分:以候平均温度稳定升到22℃以上时作为夏季开始,至候平均温度22℃以下时结束。
秋季
依据天象变化划分:以“立秋”(斗指西南,太阳达黄经135°)作为秋季的起点,至“立冬”结束。
依据气温变化划分:以候平均温度从22℃以上稳定降到22℃以下作为秋季开始,至候平均温度降到10℃以下时结束。
冬季
依据天象变化划分:以“立冬”(斗指西北,太阳达黄经225°)作为冬季的起点,至下一“立春”结束。
依据气温变化划分:以候平均温度稳定降到10℃以下为冬季的开始,至候平均温度10℃以上时结束。
※南极和北极只有夏季和冬季,北极的夏季是从春分经夏至到秋分,北极的冬季是从秋分经冬至到春分,南极则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