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人性本恶,掩盖教育缺位。
今天刷到了罗老师的视频,必须称赞罗老师对刑法中乐观主义和现实主义两种观点的陈述非常精彩,但很显然,因为罗老师更偏向现实主义,所以言辞中对乐观主义的批评成分更多一些,认为乐观主义是开空头支票,是脱离现实需要,空谈一种虚无的价值(对抽象人的热爱或者说仁爱)。

可以看出,罗老师提倡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认为此举可以实现最起码的正义,也就是有罪必罚。按现实主义的观点,就是先惩罚,再在惩罚的基础上改造。
那一个疑问就出现了,
如果这个孩子不是出于恶,而确实出于懵懂无知呢?
按乐观主义的观点,这种孩子是有矫正改造的机会的,而现实主义似乎没有给这种情况留缓和余地,或者说不认为这种情况存在,比如罗老师就说:

这听起来似乎是常识,哪怕孩子都应该知道,但其实不然。
前几天,我在家带孩子,照顾我那八岁的外甥,他非常听话,不吵不闹,而且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都没有问题,能给我条理清晰地复述一百多分钟的《寻梦环游记》剧情。
怎么看都很正常。
直到他一脸天真的问我能不能杀了我的猫
我当时肯定是面上表情不变,心里MMP不绝,这是什么鬼问题。
但我盯着他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到的只有天真,而没有想象中的暴虐。
于是我问他为什么要杀了它,他说猫跑来跑去太难捉住,杀了它就会安静下来吧。
我是真没想到一直以来和我家猫玩的甚欢的小外甥有这种想法。
如果没有人有意识的教他正确认识死亡、敬畏生命,不知道要花多长时间他才会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
这样的孩子如果在懵懂无知的状态下犯了罪,就一定要被法律审判,关进监狱甚至处以极刑吗?好像并不合适,他确如乐观主义所认为的那样,只是欠缺后天的引导。
什么人性本恶,人性本善,都是嘴上痛快的简单化,因为人性就是人性,无所谓善恶,所谓善恶,都是人在后天规定的价值标准。
我们大概都同意,尊重生命是善,剥夺生命是恶,但儿童在对待生命的时候会考虑这些吗?
他们只是为了好玩,或者只是想让猫安静下来。
这才是人性的本质,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儿童在没有任何思想负担的情况下自由采取行动——杀掉你,与你何干?只要我实现自己的目的就可以。
只是我们成年人,出于后天的种种考虑,确定了善恶的价值规范,这种价值规范不是不言自明的,是需要教给孩子的。
可是很遗憾,这种东西家长不重视,学校也不教。大概他们都以为这种东西是你自然就能领会的,不管你通过什么渠道你总会知道的。
但其实并不是。
大概也就是和我外甥这般大的年纪,我妈给我说她总有一天会死的,而死亡意味着我永远见不到妈妈了。当时是在马路上,吓得我抱紧她大喊妈妈我不要你死,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场景很好笑,让我记忆犹新,但也不好笑。
因为这是我唯一一次认真接触死亡的话题,在其他所有场合,包括家庭和学校,都再没有讨论过死亡,讨论过生命,仿佛所有人都在回避这个我们无法回避的话题。
就好像性教育一样。
疫情期间我也陪外甥上过网课,看到内容和我上小学那会儿无差,还是老一套的语文、数学、英语,还是学过考过就忘的知识性内容,还是只教书不育人的模式。
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优等生,我对这一套东西是再熟悉不过,同时对其重大缺陷倍感痛心:
缺乏死亡教育,缺乏自尊教育,缺乏性教育!
我们无法保证家庭教育的质量,因为家长的文化水平难以保证,但是强制的义务教育不该忽视这些内容,这是树人的最根本一步,却好像被所有人遗忘。

罗老师也说过,刑法,乃重器,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使用。
现在我们竟然讨论起了靠惩罚来改造未成年人的问题,本不该是这样子。
人性本恶决不能成为教育缺位的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