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36秒!3男子破门闯手机店偷走18台“手机”

2022-12-29 17:59 作者:叨叨说法  | 我要投稿

12月28日,浙江杭州,上城区一家苹果手机店被盗,监控显示,凌晨时分,3名男子破门闯入店内,整个作案过程仅36秒。店内工作人员邓先生表示,丢失了18台手机模型及1500元现金。目前,商家已报警处理。

根据监控视频,凌晨2点31分45秒,三个小伙中的两人一前一后进入一家手机店内,走到店铺的货架前,货架上摆着不少手机。其中穿着连帽外套的小伙,还把帽子拉了上来,两人开始从货架上拿陈列的手机,还有一个原本在外面守着的小伙,上身穿着羽绒外套,下身穿着深色运动裤,也跑过来一起帮忙。2点32分,三人捧着手机准备走出去时,其中一人又转身回到柜台前,捣鼓了下,32分15秒左右,也跑了出去,全程警报声音大响。

店里一片狼藉,老板表示,三人是把玻璃门直接敲碎,进去了。清点后发现少了18只手机模型和1500元现金。目前涉案人员已被抓获,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九派新闻)

 

 

对此,网友们纷纷调侃道“这不是电影‘无名之辈’现实版吗?”“做大做强,再创辉煌!”还有不少网友表示,做啥不好,为什么非要去偷?看视频感觉都是年轻人,以后该怎么办啊?即便是模型,他们也犯了入室盗窃罪。还有网友认为,他们偷走的是模型机,估计构不成犯罪,最后只能治安处罚。那么进入门店偷东西算入室盗窃吗?

 

@叨叨说法

我国法律规定,入室盗窃是指进入与外界相对隔绝的,供个人或家庭生活的区域进行盗窃,所以进入商店盗窃的不属于入室盗窃。商店属于营业性质的场所,不属于刑法中“入室盗窃”中的“室”。

其次,入室盗窃属于盗窃罪中的一般情节,并非独立罪名。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中的规定,只要有入室盗窃的行为,那么一律认定为盗窃罪,所以是并不存在入室盗窃罪的,入室盗窃仅仅作为盗窃犯罪中的一种情节而已。所以,一般在有入室盗窃行为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会按照一般盗窃犯罪来处理,即给予行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格外要是入室盗窃数额巨大、特别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的,才会给予更重的处罚。

 

这三名男子应该如何追究责任呢?

我国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

每个省份针对盗窃罪的入罪标准一定和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挂钩的,由于案发地在浙江,根据浙江省规定的盗窃罪的入罪标准,盗窃数额在3000元以上的就构成了犯罪,3000元到8000元之间的属于数额较大,8000元到4万元之间的属于数额巨大,超过4万元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因此18部模型机每一部按照50元计算,一共价值900元,再加上被盗窃的1500元人民币,尚未达到3000元入罪标准。假如三名男子为首次作案的话,就无法按照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金钱没有达到刑法立案标准,只能通过治安处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本案中属于团伙作案,并且敲碎玻璃门构成损毁他人财物,应当从重处罚。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三名男子本应通过辛勤工作获取收入,却因一时贪念,想到了不劳而获的“捷径”,也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临近春节也是盗窃的高发期,广大的市民朋友要做好防火防盗的措施。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叨叨说法,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品人情冷暖,法律中寻破局之法,行正义之道!

#盗窃##模型机#,“无名之辈”现实版,36秒盗窃18部模型机。

 


36秒!3男子破门闯手机店偷走18台“手机”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