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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硕-民法-12-著作权法

2019-12-02 16:28 作者:蔚蓝的⑤  | 我要投稿


著作权法

12-著作权法

  • 著作权的主体:作者及其他单位

    • 著作权主体的类型

    • 著作权原始主体(作者)的确定规则

    •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

      • 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与原作品属于两个独立的作品

      • 演绎作者基于新的创作行为对演绎作品享有著作权,同时原作作者对原作享有著作权,二者不相冲突

        • 改编者

        • 翻译者

        • 注释者

        • 整理者

      • 第三人若使用演绎作品,既要经演绎著作权人同意,还要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报酬

    •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 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 合作作品继续合作者均参与了创作活动,还要求据有共同创作的合意

      •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 没有参与创作,而仅提供资金、参与组织等工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行使

        • 合作作品可分割使用,各作者分别就各自创作部分单独行使著作权

        •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 各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

          • 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

      • 汇编作品: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 若汇编作品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则成为独立于被汇编作品的新作品,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 但行使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

      • 影视作品,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 如:电视剧等

      •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 制片者 = 投资人

      • 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的权利:署名权        + 获得报酬权

      • 如影视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者单独行使著作权

    •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

      • 职务作品的范围

        • 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 工作任务 = 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 如:报社记者撰写评论作品

      •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一般规则:作者享有著作权

        • 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单位享有的权利

          • 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 作品完成两年内(自交付作品之日起),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 作者可不经同意许可第三人以不同的方式使用作品

          • 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例外情形:单位享有著作权

          • 单位享有职务作品著作权的情形

            • 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 作者的权利:署名权 + 获得奖励权 + 获得报酬权

      •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

        • 一般归属原则:约定 + 受托人

          • 当事人可以就委托作品著作权进行约定

            • 未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 委托作品著作权依法由受托人享有的,委托人享有以下权利

            • 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作品的权利

            • 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 报告讲话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 除上述情形外,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

            • 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

        • 以特定人物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 + 特定人物

          • 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

            • 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

            • 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

            • 执笔人或者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ヾ(◍°∇°◍)ノ゙Figh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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