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北京市医师、护士首次注册、重新注册、变更延续流程、材料和办理地点

2022-11-17 11:56 作者:卫人健康  | 我要投稿

关于注册执业证书的更多问题可以在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中查询

首次注册:

(1)医师首次注册执业证书

首次注册应在获得医师资格后2年内完成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护士首次注册执业证书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助产)临床实习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相关材料;

(五)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申请首次注册的提交在我省教学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重新注册:

(1)医师重新注册执业证书

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

重新注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2)护士重新注册执业证书

以下情况需要重新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重新注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的相关材料;

(四)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五)以下两种情形应同时提交在我省教学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1)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申请首次注册的;

(2)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而申请重新注册的;

上述所有表格均可在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表格中下载

办理地点:

市属: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

平谷区:北京市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一层1号窗口

门头沟区: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二层综合窗口

怀柔区: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一层综合窗口

顺义区: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综合窗口(B区1层) 

延庆区: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五层综合窗口

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一层综合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社会服务厅3号窗口

密云区: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三层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三层综合窗口

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二层北厅综合窗口

昌平区: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3层2-7号综合窗口

通州区: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房山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9-22号窗口

大兴区: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B厅综合受理窗口

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层综合窗口

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8号楼D座综合窗口

石景山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一层5-13号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可通过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办理地点中查询



北京市医师、护士首次注册、重新注册、变更延续流程、材料和办理地点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