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实践哲学原理第一节:符号:现象直观与概念形成
第一章:符号:现象直观与概念形成
《实践哲学体系》是以认识主体形成对认识对象的符号认识这一事件作为开始的。对于《实践哲学体系》来说,这是已发生的直接的前提。这一前提是我们可以确定感知到的。
因为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实践哲学体系》这一文本知识被我以文字符号呈现于当下。这些我形成的文字符号被作为读者的您所感知并再以语言文字的符号形成了理解。
这一已发生的事件,我们称之为符号认识。在符号认识中,我们将被感知和理解的事物称之为认识对象。我们将形成对认识对象的符号认识的我们人类称之为认识主体。而作为《实践哲学体系》的直接前提的符号认识事件是认识主体形成了对认识对象的语言文字的符号认识。
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的符号认识的事件中,首先我们将认识对象被认识主体感知的这一事件命名为现象直观。其次我们将认识主体对感知到认识对象形成语言文字的符号认识的这一事件我们命名为概念形成。
我们对于认识主体符号认识中的现象直观和概念形成的认识,经历了人类哲学的存在论,认识论和符号学时期的发展。
人类哲学发展的存在论时期,我们开始对感知到的认识对象的现象形成了不同的语言文字的符号。比如说人类看到大山形成了“山”的语言文字符号,人类听到雷声形成“雷”的语言文字符号。这一时期我们对人类对认识对象形成现象的认识停留在形成了对认识对象现象的不同的语言文字符号。
存在论时期,我们对认识对象“共相”现象形成了“共相”的符号认识,对认识对象的“殊相”现象形成了“殊相”的符号认识。所谓“共相”就是相同或者集合性质的现象,所谓“殊相”是具体的某个单一的认识对象的现象。比如表示全体人类的“人类”就是共相现象,“孔夫子”这个人就是“人类”里的殊相现象。并且我们认为感知到的现象有一个共相“存在”。存在论时期我们认为感知到的现象都是“存在”的现象,而感知到的个别的现象是“存在”的现象的“殊相”。
到了中世纪,经院哲学家们对感知的认识对象的现象的“殊相”和“共相”中那个是首先的或者说是第一性实际的“存在”的认识,形成了哲学史上唯名论和实在论的争论。
我在这里举个例子介绍一下唯名论和实在论的关于“共相”和“殊相”何为实在的争论。我们就以共相的“人”和殊相“孔夫子”为例。唯名论认为“人”这个共相只是人类形成的语言符号,只有具体的个人“孔夫子”才是实际存在的。实在论认为“人”的共相是实际存在的,而具体的个人“孔夫子”的“人”的共相里的偶然显现。这场对现象的“共相”和“殊相”何者实在争论持续到了文艺复兴时期。
文艺复兴后,人类的哲学进入了认识论时期。这一时期,我们认识到人类作为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的现象认识活动的现象。我们开始从认识主体的认识出发认识我们对认识对象的认识的现象。
这个转向起自于笛卡尔的普遍怀疑,笛卡尔对我们形成现象的认识对象的不管“共相”还是“殊相”的实际存在与否进行了普遍怀疑。最后他发现他可以怀疑一切的形成现象的认识对象的“共相”和“殊相”的实际存在却不能怀疑他正在“怀疑”这个现象的存在。
笛卡尔的普遍怀疑,暨他提出“我思故我在”的现象认识开启了人类哲学的认识论时期。我们对认识对象的现象的认识转向了我们如何认识我们对认识对象认识的现象。
笛卡尔进一步从不可怀疑的“我思”的认识出发认识我们人类作为认识主体形成符号的认识现象。笛卡尔认为人类的形成符号的认识现象是天赋的观念或者说认识能力。他对人类的形成符号的认识现象提出了“身心二元论”的认识。
笛卡尔开启的认为人类的符号认识的现象是天赋的认识能力的认识形成了哲学史上的欧陆理性主义运动。
斯宾诺莎是欧陆理性主义的第二位哲学家,斯宾诺莎认为人类的符号认识现象是天赋的认识能力。但是斯宾诺莎认为人类的认识能力不是“身心二元论”的,而是同属于一个实体的“一元论”。
莱布尼茨在斯宾诺莎之后提出了“单子论”的认识,他认为世界的实体是无限多的“单子”,上帝是所有单子中最高级的单子,单子都要通过上帝的中介发挥效用。莱布尼茨对人类的符号认识现象提出了“有纹路的大理石”的说法,他认为人类的认识能力是天赋的像有纹路的大理石,必须加工使纹路显现出来。
英国经验主义是欧陆理性主义天赋观念认识的反对者。英国经验主义认为人类的认识来源于感知到的对认识对象的经验。英国哲学家培根是这一运动的先驱。培根认为感觉是认识的开端,人类的知识来源于对现象的归纳和实验。他反对把感知现象裁剪的符合先验理性的思辨哲学。
英国经验主义的第二位哲学家是约翰.洛克。约翰.洛克人类人类没有天赋的认识能力。人类的认识是一块“白板”,知识来源于感知的对认识对象的现象。
约翰.洛克将认识主体感知的认识对象的认识到的现象分为第一性和第二性。他将认识主体认识到的认识对象的结实(即不可入性)、广延(形状、体积)、可动以及物质微粒组合为物时的数量和组织结构的现象称为物体的第一性的质。他将由此而派生的使他物发生变化的能力以及在我们感官上产生颜色、声音、气味、滋味和冷热、硬软等感觉的能力的现象称为物体的第二性的质。
约翰.洛克认为第一性的质是物体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所固有的。第二性的质则决定于不同形状和体积的物质微粒组合为物时的空间组合形式和数量关系。因此,洛克认为第一性的质是物体的基本性质,是决定物体其他特性的“实在本质”,而第二性的质则是被它所决定并依附于它的次级特性。
另一位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贝克莱不同意洛克对现象的认识。贝克莱认为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都是认识主体感知到的对认识对象的现象,都不实际存在。
贝克莱从宗教信仰角度出发,他认为存在即被感知。上帝才是一切现象存在的本质。贝克莱的这认识可以说取消了我们认识中能认识对象的现象的实体的存在。贝克莱认为我们认识到的只是认识对象的现象。
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在贝克莱之后进一步怀疑我们形成的对认识对象的现象中固定不变的因果联系。他认为我们认识到的认识对象一个现象后固定发生另一现象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
休谟认为我们并不能理所当然的认为事物因果联系的确定无疑。他认为我们惯常认为因果联系只是事物一种经常性的连结。由此休谟认为我们只能相信我们当下经验到或认识到的现象。
休谟的怀疑论使得用因果律建构的人类的知识体系不可靠了,而这导向了不可知论。休谟的怀疑论也被称为彻底怀疑。但是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休谟也不能怀疑我们认识到了现象。
德国哲学家康德在休谟之后提出了自己的唯心主义哲学去解决休谟的怀疑论的问题。既然休谟也不能怀疑我们作为认识主体形成了对认识对象的现象。康德就从认识主体对认识中形成了认识对象的现象的判断出发构建哲学体系。
康德综合了欧陆理性主义和英国经验主义,他从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现象形成判断认识的现象出发建立了先天四组十二范畴判断也称知性。康德认为人的知性是先天的。康德用先天的知性判断现象发现了认识主体知性判断四组二律背反。就此他认为认识主体的知性不能对认识对象的现象彻底认识。认识对象的现象背后有不可知的“物自体”。
康德的哲学认为我们形成的对认识对象的现象背后存在着不可知的“物自体”。“物自体”这一不可知的存在即为康德克服了休谟的怀疑论。毕竟既然休谟的怀疑论导向了不可知,康德哲学就设置了不可知存在。然后康德再进一步认识我们如何可知。
康德的哲学体系通过知性的二律背反证明了他所设置的不可知存在。但是这里我们还是可以发现康德的这个认识是有问题的。这并不能被我们完全确认为不可怀疑的事实。
康德哲学的这个认识中,康德首先认为认识主体形成了对认识对象的现象。但是接下来他说认识主体的认识只能认识认识对象的现象。我们不能认识认识对象不可知的“物自体”。为此康德用知性的二律背反证明不可知存在。我们可以看到,康德是从知性认识现象的不可知的二律背反推出认识对象存在不可知的“物自体”。
这就存在了问题,既然康德认为认识主体的知性不能认识认识对象的“物自体”呢。那认识主体怎么能确定认识到认识对象存在“物自体”呢。就算我们发现有知性的二律背反,我们也是确定了通过知性对现象的认识形成了二律背反。但是认识对象的“物自体”是否存在依然不是认识主体能确定的。
作为认识主体,我们可以确认我们在认识过程中形成了对认识对象的现象。但是我们没有在对认识对象形成的符号知识中看到认识对象存在本质。所以康德哲学“物自体”这个说法,暨认识对象存在本质是我们的认识并没有不可怀疑。
德国观念论运动对康德哲学进行了进一步的批判和发展。费希特-谢林-黑格尔三位哲学家对康德哲学现象背后的不可知的存在的可能性做了突破性的阐述。费希特从认识主体的判断出发,提出“绝对自我”的“唯我论”哲学,形成对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的认识判断的知识学哲学。谢林从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的存在出发提出了“绝对同一”的“先验唯心论哲学体系”。黑格尔则以纯粹的概念“绝对精神”的概念运动出发建立了正反合的“辩证法本体论”哲学体系认识现象。
德国观念论之后,我们对于认识中的现象直观和概念形成做出更进一步突破性阐释的是现象学哲学家胡塞尔。
胡塞尔将认识主体在认识中对认识对象形成现象的过程称之为“意向性”,把被形成现象的意向的认识主体称为“意向对象”。
胡塞尔认为在认识过程中意向对象被认识主体的意识照到。这个过程就像一个黑暗中的存在被一道手电光照到一样。意识对象被认识主体的意识照到,主体在意识中会形成对意向对象的现象。认识主体在意识中形成对意向对象的现象后,会进一步对这个现象赋予意义。胡塞尔把认识给现象赋予意义的活动称之为“意向活动”。
胡塞尔认为认识主体赋予现象意义的意向活动分两部分:意义给予和意义充实。意义给予我们可以理解为认识主体对形成的“意向对象”的现象给予一个简单的含义并形成概念。意义充实是认识主体用行动作用于意向对象,从而进一步丰富这个对“意向对象”的含义的认识。
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认识胡塞尔哲学对现象的意义给予和意义充实的认识。比如说认识主体在现实中看见一个苹果,然后把看到的苹果命名为苹果。认识主体给予了这个现实的苹果一个概念,这一步叫意义给予。意义充实是认识主体进一步用行动去作用于认识对象。以例子中的苹果为例,认识主体进一步去吃这个认识到的现实苹果,可以进一步认识这个苹是酸是甜。或者认识主体去摸这个苹果感受软硬,或者去种这个苹果等等。这样认识主体通过一系列对这个苹果的行动进一步丰富了对这个形成概念的苹果认识。这一步叫意义充实。
我们用胡塞尔现象学的提法考察胡塞尔的这个说法。我们可以发现胡塞尔命名出“意向活动”然后他进一步阐述“意向活动”暨他所说的在对现象认识过程进行意义给予和意义充实。这里首先胡塞尔将认识主体认识形成知识的事件命名为“意向活动”,即为对认识活动进行“意义给予”。胡塞尔再把自己命名出来的“意向活动”分为两阶段,命名为“意义给予”和“意义充实”是在对命名出来的“意向活动”进行“意义充实”。
胡塞尔的工作对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现象直观后的认识活动做了进一步的阐明,他对现象直观后的认识活动提出了“意向活动”的认识。胡塞尔是从主体的“意向性”出发认识“认识主体”对现象直观现象。
胡塞尔提出“现象学还原”来认识我们的意识是怎么认识对象的现象的。“现象学还原”要求悬置我们已有对“存在”的认识。再进一步直观我们的意识是对现象的认识。
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从笛卡尔“我思”出发,保留了认识主体自我意识对现象的体验。他称之为“纯粹意识”,没有对“纯粹意识”的存在进行悬置。
胡塞尔的现象学“悬置”了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存在”的认识。后直接对认识主体对现象的感知进行认识。这是以往哲学家未形成的认识,故胡塞尔现象学是对认识主体认识过程中现象直观和概念形成的认识的突破。
我们可以看到胡塞尔阐释了认识主体对现象的体验。但是胡塞尔最终停留在了认识主体的意识或者思维的“意向性”去认识现象直观。
胡塞尔之后对现象的进一步认识首先是他的学生海德格尔。海德格尔认为胡塞尔认识主体意向性的前提是认识主体”存在”。胡塞尔是从认识主体“纯粹意识”存在出发阐释认识主体如何认识现象。
海德格尔认为胡塞尔“纯粹意识”存在也是一种存在者存在的认识。他认为以往的哲学都是在认识“存在者”。而对“存在”的认识被认识主体进行的对“存在者”的认识所“遮蔽”。他认为哲学要“解蔽”去认识“存在”。
海德格尔从认识主体的“存在”出发认识“存在”的现象。他看到了“存在”作为“此在”“向死而生”的“在世存在”,以此提出了他的“存在主义”。海德格尔对现象的认识实现了对“存在”的现象的认识。
海德格尔没有进一步去认识到他对“存在”的认识最终是形成了语言文字符号的认识。他只是说“语言是存在之家”,并没有展开对语言的认识。海德格尔对“存在”的认识依然是认识主体形成的对作为认识对象现象的认识。海德格尔是对完全解蔽“存在”现象进行认识的哲学家。
海德格尔之前哲学家们对人类主体存在的认识还有两条分岔。一条是费尔巴哈开启,马克思,恩格斯-普列汉诺夫-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等发展的对人类群体(暨社会)存在的现象的认识,这个认识带来了19世纪以来的人类社会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一条是叔本华-克尔凯郭尔开启,尼采发展的意志哲学发展的人类个体存在的现象的认识,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也是从认识主体的人类个体存在出发认识去遮蔽的“存在”现象。
索绪尔是胡塞尔同时期的一位语言学家。索绪尔的认识是对认识主体形成的对认识对象的语言文字的符号进行突破性认识。
索绪尔发现了认识主体符号认识形成的符号的能指和所指的区别。他提出符号的能指即为形成符号的语言文字的载体声音,文字图形等可感的性质。符号的所指的是认识主体性形成语言文字所指的认识对象。
索绪尔的认识这开启了人类哲学的“符号学转向”,也被称为符号学运动。符号学运动开始对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形成的符号作为现象进行认识。
符号学运动的发展有两条路径。
首先是以认识主体对对象直接形成的符号暨命题进行认识。罗素和弗雷格首先关注我们用符号形成的命题的逻辑,创立了分析哲学。罗素和弗雷格之后认识命题的符号学运动的进一步发展是维特根斯坦,他的哲学分为早期和晚期。早期维特根斯坦从认识主体形成的符号命题的逻辑的角度认识符号通过逻辑能对世界的认识,提出了《逻辑哲学论》。晚期的维特根斯坦认识到符号是被认识主体使用以认识现象,他提出了《哲学研究》对这一现象进行阐述。
其次是以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形成的不同命题并不断意义充实而成的知识为对象进行认识。这一路径发展以列维斯特劳斯和托马斯库恩的结构主义是对知识形成知识系统的现象认识。德里达和德勒兹代表的解构主义对人类知识系统的解构的现象的认识。伽达默尔的诠释学是对认识主体形成符号知识的互相融合的现象认识。
符号学运动的哲学家关注并认识了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认识形成的符号现象。但是他们没有从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现象的认识形成符号出发对符号现象进行认识。而是直接对认识主体形成符号现象作为认识对象进行认识。
我们现在可以认识到认识主体在现象直观后的对感知到的认识对象的“现象”形成了对“认识对象”的语言文字的符号。在符号认识的事件中,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形成的语言文字的符号不仅仅是停留在认识主体的思维或者意识中,而是通过语言文字的符号的能指形成了认识主体可以感知的声音和文字图形。
我们可以直观到作为符号的能指的语言文字的声音和图形我们视觉可以看到的纸上、书上或者电脑屏幕里,或者作为声波传播于空气中,作为电波传播于电磁场。符号的能指是可以被我们现实感知到的现象。
我们将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的现象形成的可以被感知语言文字符号称为概念或者知识。这暨为概念形成。
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的符号认识从感知到认识对象的现象的符号的所指,形成了认识主体可感知的符号的现象的符号的能指。
这里我们就形成了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从现象直观到概念形成的认识。
符号学运动开启了对人类作为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的形成的符号的概念和知识现象的研究。《实践哲学体系》也是以认识主体形成对认识对象的符号性的知识为前提开始的。
现象学哲学家胡塞尔将我们形成符号认识中现象直观后的认识活动称之为意向活动。胡塞尔用意义充实阐述认识主体如何丰富对认识对象的知识。胡塞尔没有进一步的指出我们的符号认识是用语言文字符号形成对认识对象的现象的概念并继续用语言文字完成对认识对象的知识的丰富。所以我们用胡塞尔的“意向活动”命名形成符号的认识活动有点辞不达意。
我们现在对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的现象形成的语言文字符号有更适合的命名暨概念。所以这里我们将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形成语言文字符号的知识命名为概念形成。
在这里说明一下,“概念”是一个符号的集合的命名。概念包括了字,词,句子,文章等所有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形成的语言文字的符号。
综上,经过存在论,认识论进而符号学时期我们对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的认识活动的现象直观和概念形成进行了认识。我们认识到认识主体的符号认识是认识主体对感知的认识对象的现象用可感知的声音和图形的语言文字符号的概念能指的现象形成了对感知的概念所指的认识对象的现象的概念。接下来我们对我们对认识对象的认识活动形成的语言文字符号的概念进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