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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去银行取走5万元,工作人员误操成存入5万,男子拒绝返还

2023-08-10 08:18 作者:范先生以案普法  | 我要投稿

浙江的张某因急需现金,就带着银行卡去银行取款5万元。工作人员先是帮着张某查询了余额,随后办理了取款。银行人员将5万元清点后交给了张某,张某带着银行卡和钱就离开了银行。


离开银行的张某发现自己收到的银行短信提示收到存款5万元,张某的卡内余额是10万元,张某认为是银行操作失误了把取款操作成了存款,张某第一时间通过网银将卡内的10万元转走。


张某转走钱后担心银行会追究自己,于是就到银行承认了多收到钱款的情况,银行经理十分重视,经过查询确认了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取款操作成了存款,于是银行要求张某返还10万元。


但是此时张某内心发生了变化,不想还银行钱了,于是就走了,并且拒接银行的电话,后来张某向银行表示自己暂时没有钱还给银行。最终银行选择报警。因为并不涉及刑事犯罪,所以警方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张某承认自己确实获得了10万元的不当得利,但是因为现在没钱偿还,所以希望银行能够等他出差回来后双方再协商。


最终张某也没有主动向银行还款,银行最终将张某起诉至法院。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怎么看这件事呢?

1、 银行一向强调“离柜概不负责”,那么张某能否主张不还款呢?

离柜概不负责本身就是银行定的霸王条款,本身不具有任何的法律约束力,张某和银行存在存款合同法律关系,除非银行主动放弃这10万元,否则法院是不会支持张某离柜概不负责的抗辩的。

2、 本案涉及到张某的10万元不当得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银行作为原告是必须要证明张某存在不当得利的。银行要证明此事十分容易,可以提供张某的账户信息、张某取款时的监控和张某签名的书证材料。所以银行是有能力提出张某获得不当得利的证据,并且张某本人也承认不当得利的存在,所以法院的判决会很明确,张某应该向银行返还10万元。

3、 假如张某没有将10万元转走,银行有权直接划转吗?

根据我国银行法,个人存款账户的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是不能随意划转的,银行也没有权利私自扣划张某的银行账户,这是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机构公信力的基础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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