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业协会收费是一本“多赢账”
规范行业协会收费是一本“多赢账”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要求针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从严监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做到对违法违规收费“零容忍”,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行业协会是指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是一种民间性组织,它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而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行业协会属于非营利性机构。因此,行业协会不能把营利当作主要职能,而是服务和咨询等。其中,帮助企业维权、加强行业自律等,也是行业协会需要特别注意的职能。
从实际工作来看,行业协会的出现,也确实为企业做了不少工作,给企业带来了很多帮助。尤其是在帮助企业维权和防范风险方面,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了专业化水平高、沟通协调能力强、对法律和市场情况熟悉的作用,为企业争取了许多利益,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如温州打火机协会针对欧盟对温州打火机的反倾销行为,带领温州打火机企业一起应诉,最终获得了胜利。这也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欧盟反倾销的首次胜利。此后,行业协会又在土豆、电池、农药等多个方面,与企业一道,参与国际官司的应诉和起诉,并获得最终胜利。
除参与国际维权外,在国内,行业协会也在如何帮助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水平、转型升级、培育品牌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尤其是如何帮助企业制定行业标准,用标准来引领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品牌意识、提高产品影响力、增强企业竞争力等方面,也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

但是,也要看到,有些行业协会,在积极帮助企业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收费。因为,一些行业协会已经成为了“老年公寓”,或者说是“领导疗养院”。原本应当很规范、很正规、很有正面效应的行业协会,慢慢地成为了退休人员、尤其是退休领导疗养、过渡的地方。他们退休以后,很多都进入到行业协会,以便于自己“退而不休”,继续过着领导生活。更有一些领导,面对快要到龄退休,想方设法成立一个行业协会,以便于自己退休后能够有“疗养”之地。成立以后,除了原主管部门支持一些经费之外,接下来要做的,就是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向企业收费,给企业摊派,为企业进行各种毫无意义和价值的评比、考核。譬如一些地方借助主管部门设立的各种名牌、品牌、优胜奖、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等的评选,除了收费之外,没有一点作用与效果。
在这里,必须特别指出,一些由政府职能部门牵头成立的行业协会,就更是缺少含金量和专业性,就更是“领导疗养院”。他们当中,大多是从岗位上退下来的各种领导,说没有专业知识吧,有点冤枉。说有专业知识吧,很多根本无法为企业服务,也没有服务的意识,都是高高在上习惯了,不可能做具体工作。即便评奖什么的,他们也只喜欢站在领奖台上发奖,而不愿做评奖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因此,还要向社会招人。在财政不可能提供经费的情况下,也就只能向企业收费了。就是政府职能部门转移给行业协会的评比、考核等,也地有经费保障的情况下,搭车收费。
恰恰是,那些由企业自发组织和成立的行业协会,则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市场性,能够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能够帮助企业维权、特别是国际维权,且能够及时向企业发布各种市场信息和动态,让企业了解市场行情和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因此,这样的行业协会,还是很受企业欢迎的。即便企业缴纳一些费用,也是费有所值的,是能够产生更多效益和效应的。

这也意味着,规范行业协会收费,首先要规范行业协会的成立,检查一下某些行业协会是否有必要存在,是否还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如果没有存在的必要,就应当取缔和撤销。在此基础上再对行业协会的收费进行规范。如果某行业协会连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都没有,还何谈收费的规范性呢?尤其是政府主管部门成立的行业协会,大多可以取消。行业协会只能依据企业的需要成立,而不是政府职能部门的需要成立。政府职能部门需要成立的协会,难免会成为少数人的俱乐部。企业需要成立的行业协会,则才是真正的企业俱乐部。如果行业协会是否需要成立的问题解决了,收费问题才能真正解决。因为,企业依据需要成立的行业协会,才能真正为企业服务,企业也才能主动缴纳费用,而不是与摊派性质相同的收费。而一旦行业协会的行为规范了,对于行业协会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可谓是一本“多赢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