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300290)及公司董事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民索赔可期
荣科科技(300290)及公司董事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民索赔可期
2023年1月10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荣科科技,证券代码:300290)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原实际控制人何任晖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 号:证监立案字 0022023001 号、0022023002 号),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何任晖立案。
此前,2022年12月30日荣科科技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31 号)。经查,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
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公司先后为原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 司、时任董事崔万田和盘锦捷能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 25,582.97万元,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直到2022年4月29日才在《关于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中予以披露。
(二)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
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民事起诉状》《民事 裁定书(2022)辽 1103 民初353号》等司法文书,涉及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建支行诉公司承担2.3亿元连带保证责任,公司未及时就上述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迟至2022年4月29日才在《关于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中予以披露。
荣科科技股民索赔条件: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依据证券法以及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判断,在2021年6月21日至2022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荣科科技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