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事故致1死,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4.22事故查明
今日(8月6日),本报从上海市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获悉,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4.22”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3年4月22日,在申港大道901号的自贸区临港新城PDC1-0302单元06-02、07-01、07-05、08-05、10-02地块项目(07-05地块除桩基)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调查显示,事故项目为自贸区临港新城PDC1-0302单元06-02、07-01、07-05、08-05、10-02地块项目(07-05地块除桩基),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建设单位:上海君栩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捷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上海凯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3年4月22日12时左右,凯南劳务杂工班组长陈允通根据龙光公司项目部的施工任务要求,安排叶某科和张老五整理07-05地块13号楼和14号楼中间地下车库入口处的木方。16时30分左右,叶某科跟张老五说内急想去方便。随后,叶某科迅速前往地下车库方向。17时30分左右,同宿舍的工友许学付和许德义发现叶某科一直没有回来,便告知陈允通。陈允通得知后,马上叫上张老五戴着头灯去寻找。18时20分左右,陈允通和张老五在13号和14号楼地下车库楼梯间B2层平台发现了叶某科,陈允通立即返回地面打电话给金孙斌告知叶某科受伤,金孙斌拨打了120,120到场后确认叶某科已无生命体征。
▲地库入口整理木方的现场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叶某科就近至光线不足的楼梯间如厕,返回时从缺少临边防护的楼梯边缘坠落。
事故的间接原因为:龙光公司临时拆除楼梯间钢管防护栏后,未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未设置安全照明及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调查组认为,龙光公司临时拆除楼梯间钢管防护栏后,未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未及时发现和制止从业人员进入,未封闭楼梯出入口,未设置安全照明及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赵哲龙)
版权声明:本文系《中国基建报》原创报道,未经本报授权允许,严禁转载、抄袭、摘编,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