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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下载——《虚拟形象设计委托合同》模板及起草说明

2022-09-10 10:02 作者:法师路易斯  | 我要投稿

写在前面

1.草拟本合同模板的初衷,是因为看到最近V圈频发由约稿产生争议的事件,希望通过提供一个合同模板来协助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纠纷的发生或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提供书面合同用于维权。

2.无可否认的是,在约稿的过程中签订合同可能会给双方带来一定不便,包括存在合同如何签署传递、强势方因签合同而涨价以及合同中约定商用条款导致价格上升的问题。但我认为这部分问题的存在,并非因为签署合同导致,而是来源于双方地位不平等以及行业不规范等日积月累的问题。在现有情况下,我力所能及的事情就是提供一个相对合适的模板,同时通过普法等方式来宣传一些法律知识,尽可能地为行业规范化及双方利益最大化做一点微小的工作。

3.本合同为beta公测版,是以某行业的官方指导合同为基础结合虚拟偶像市场完善而成,后续将根据反馈及市场变化进行优化调整,请将合同模板配合起草说明使用。合同中商务条款请根据双方协商情况填写,有任何问题可以私信或留言询问

4.本合同仅为示范模板,对双方因使用本模板而发生的争议,UP主不负任何责任哦

5.本合同的适用场景为主播或企划首次定制虚拟形象时签订所用。若双方已就虚拟形象设计达成合意,需要以书面方式确认作品交付及著作权转移的,则需要签订著作权交付确认函(近期会肝出来一个模板的)

6.以下内容前部分是合同模板的图片样式,后面是起草说明。合同文本的word版本下载链接请见文末二维马置顶评论。由于未采用私信发送等方式,希望各位能够点赞关注分享~


起草及使用说明

1.合同主体信息部分,需区分公司主体及自然人主体,分别选择主体信息类型并填写完善。出于隐私保护的角度考虑,若部分信息不方便公开的,可进行适当删减,完善的信息有利于明确双方主体情况,也便于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确定违约主体信息

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虚拟偶像直播、形象宣传、视频或图片制作等。

3.若对设计人员有特殊要求的可指定设计人员,防止项目任意外包;无用则可删除。

4.此处的约定是为了避免出现甲方针对稿件多次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量过分增加的情况,可根据双方协商情况调整此处改稿的次数

5.此处应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将委托设计的内容及提供形式进行明确列举,并结合涉及需求单对约稿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约定

6.此处应根据双方协商的情况,填写QQ号、微信号或电子邮箱地址等信息,明确作品的交付形式。

7.《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合同未对著作权归属问题进行约定的,则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或画师。但从实践情况来看,一般委托人均会偏向于获取著作权。因此建议双方在此处进行明确约定

8.《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了著作权的范围,包括发表权等17项权利。该部分权利中,其中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共4项内容专属于著作权人所有,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而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其余13项内容,可以许可或部分转让他人使用。在此情况下,双方应根据协商情况以及行业内常用的非买断/半买断/全买断形式,对该处内容进行详细列明,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9.双方可根据约定情况,决定是否适用定金条款,并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段付款方式,以及决定分阶段支付的节点。

10.可根据双方协商情况,选择银行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支付报酬,未选择的支付方式可删除。

11.此处列明的违约责任属一般条款,双方可根据协商情况,对违规使用或违反保密义务等场景进行进一步约定。

12.如上述意见一致,双方可根据协商情况,对构成解除合同的违约情形进行进一步约定。

13.双方可通过争议解决条款,约定由某一特定的法院管辖双方纠纷,此举特别是对弱势方而言较为重要。在选择时,可以选择甲方、乙方或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同时,一方所在地为北京、杭州、广州等设有互联网法院城市的,可以特殊约定由相对应的互联网法院管辖案件纠纷,实现网上立案以及开庭等环节,节省维权时间。


以上为合同模板及起草说明的提取码,欢迎下载

这里是法师路易斯,一名关注ACG领域的律师。如果各位读者老爷还有其他关心的法律问题,也可以评论或者私信留言,我们将继续讨论更多关于直播行业或其他领域的法律问题,ღ( ´・ᴗ・` )比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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