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单位食堂结构安全性鉴定
房屋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坍塌,后果将会不堪设想。单位食堂就属于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及时且必要的结构安全性鉴定有助于提高房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食堂建筑主体多为为地上二层,局部三层的砌体结构房屋,长42.78m,宽21.48m,建筑体型呈“L”型。该建筑一层为公共食堂、厨房,二层为客房及小餐厅,局部三层为食梯机房及汽楼,基础形式为砖砌体条形基础,屋、楼盖局部现浇,其余大部为预制空心楼板。
单位食堂结构安全性鉴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被检房屋的现状和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详细分析后出具综合评定意见;根据综合评定意见确定房屋危险性等级并编制安全性评价方案;将安全性评价方案报送有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全性改造加固工程的招标工作并进行施工监督指导,确保改造加固工程的顺利进行。【广东方十房屋检测鉴定】提醒想了解房屋安全检测问题,包括房屋安全鉴定、危房鉴定、厂房检测、钢结构检测、施工周边房屋鉴定、房屋完损性鉴定,出具有效认可的房屋/建筑/厂房检测鉴定报告。
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图纸,核对现场结构构件。
2、结构现状检查,包括:使用历史调查、结构功能调查、结构布置情况调查、荷载分布调查、构件损伤情况查勘、构造连接情况查勘。
3、根据现场查勘数据,依据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对该建筑构件级别的承载力、构造、变形以及裂缝损伤等进行鉴定分析,评定各构件安全性等级,综合分析评定结构的安全性等级。
4、根据鉴定结果提出针对该建筑的处理措施。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3.1.1条第1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民用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1)建筑物大修前;
2)建筑物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前;
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前;
4)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5)遭受灾害或事故时;
6)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的,委托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委托书或者合同;
(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房屋权属证书、证明其合法权益的其他有效凭证,或者证明与被鉴定房屋有相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其他有效凭证;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既有建筑,由于早期建造的建筑物安全度水准低,且经过长期的使用,结构出现了老龄化问题,如果不按要求进行鉴定,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结构改造或扩建时,需要对建筑和设备进行改造或增容,从而引起结构体系、使用条件、传力路径等改变,如果不按要求进行鉴定,结构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甚至垮塌事故;使用用途或环境改变时,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要求发生了改变,如果不按要求进行鉴定,不能满足新的用途和环境的要求;如果鉴定结果不能真实反映房屋结构的真实状况,容易误导后期的改造和使用,从而为房屋结构安全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