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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宰白鸭”,有多么残忍?他们连亲生儿女都不放过

2023-03-05 09:41 作者:小鱼儿说史  | 我要投稿

费孝通曾经说过:“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我国悠久的历史中,在清朝时期,封建集权到达了巅峰。同样也诞生出一种“吃人”的法治黑幕“宰白鸭”。


所谓宰白鸭,就是当有权有势的达官贵人犯了事,往往可以以钱谋私,用银子去黎民百姓当中买“替罪羊”,用来抵罪,甚至抵命。

这种陋俗是怎样发展起来的?又是怎样走向灭亡的?

任人宰割的白鸭

历史上最早的“宰白鸭”记录在《后汉书》中。讲述了东汉末年时期草菅人命,特别是黄巾起义之后后,人民和皇室的冲突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良民也变成了土匪。


这时候,官兵不作为,地方执政官软弱无能。官府在迫不得已之下,发布政令花银子去悬赏土匪的人头。

谁知,悬赏刚下,土匪竟相互杀戮,甚至为了换取银两杀子杀亲

而那些被杀害换钱的,所谓“土匪”之中,不缺少无辜的人。这些为了生计,选择主动,或被逼无奈行领死的人,就像是砧板上失去反抗能力的白鸭,被流传为"宰白鸭"。

然而“宰白鸭”真正成为为人所不齿的社会毒害,是在晚清时期,盛行于乾隆年间及以后。

在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治安混乱,社会动荡不安。

有史册记载,道光年间南方多省的刑案中,"宰白鸭"的事件相继出现。

凶手逍遥法外,顶凶者或心甘情愿,或被逼无奈。甚至有的贫民为了用人命去换大官大户的替罪白银,甚至会毒哑亲人、将自己的亲生儿女殴打致残。


它们的出现大多是因为地方执政官尸位素餐。

既然有钱有权的人收买了穷人来顶罪替死,替罪者又心甘情愿说出串通好的供词,那么执法官知情亦或不知情,顶罪之人已经认罪,案件也就走个流程,草草了事。

也有冤案是出自黑心的判案官吏之手。这些官吏收了有钱人亦或有权人的好处,便和他们沆瀣一气,故意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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