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级病历标准
病历质量评级及评分规则
(一)门(急)诊病历质量评定标准
总分10分,质控结果≥8分为合格病历。
(二)住院病历质量评定标准及细则
1.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运行病历和归档病历进行质量评价。
2.归档病历质量评分总分100分, 质量检查结果≥ 90分为甲级病历;大于75分且小于90分为乙级病历;≤75分为丙级病历。一份病历中存在一项乙级病历条款者,则判定为乙级病历。一份病历中存在三项及以上乙级病历条款者,或者存在一项丙级条款者,则评定为丙级病历。
甲、乙级病历为合格病历,丙级病历为不合格病历。病案质量综合评定甲级率≥90%。
3.病历质量检查时,发现丙级病历和乙级病历必须将问题单列,同时以1份丙级病历扣25分、1份乙级病历扣10分的计分方式进行整体病历质量评价。
4.运行病历满分90分(减除首页及基本要求各5分),评价后换算成100分再评病历等级,等级标准同归档病案。
5.住院护理文书质量评分:总分100分,折算10分,纳入整体住院病历质量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