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大同煤炭运销城区平旺发运站被责令改正并罚款
今日(6月19日),国家铁路局在官网发布《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3〕第011号》。
据处罚信息显示:2023年5月17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2023年1月6日大同煤矿集团大同煤炭运销城区平旺发运站有限公司在与平旺站接轨的专用线组织煤炭装车时,未规范使用装载机计量设备,造成装车超载,2023年1月8日列车运行至马辛庄站同联上行线超偏载检测点监测到机后30位、31位货车分别超载5.0t、5.9t,上述行为不符合《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运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之要求,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2023年6月12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项、《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大同煤矿集团大同煤炭运销城区平旺发运站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21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的处罚。 (文|中国基建报 詹家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