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历史之捷克斯洛伐克篇(第四期)
汉穆拉比法典
(一)《汉谟拉比法典》是中东地区的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前1792一前1750年在位)在前1776年颁布的法律汇编,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世界上现存的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石柱上端是汉谟拉比王站在太阳和正义之神沙马什面前接受象征王权的权标的浮雕,以象征君权神授,王权不可侵犯。下端是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写的法典铭文,共3500行、282条,现存于巴黎卢浮宫博物馆亚洲展览馆。《汉谟拉比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序言和结语约占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语言丰富,词藻华丽,充满神化、美化汉谟拉比的言辞是一篇对国王的赞美诗。正文包括282条法律,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等制度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是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的集大成者,也是早期代表性成文法典,是古巴比伦留给世界人民的重要财产。据说国王汉谟拉比每天要处理的案件太多,难以应付。他就让臣下把过去的一些法律条文收集起来,再加上社会上已形成的习惯,编成一部法典,并把它刻在一个约高2.25米的石柱上,竖立在巴比伦的神殿里。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实质是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法典据说是汉谟拉比执政三十年后下令公布的,古巴比伦尼亚时代以前两河流域(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即已形成所谓在国内建立正义的立法传统,拉格什城邦乌鲁卡基那改革(前2378~前2371年)铭文提及他建立先前时代的秩序,阿卡德王萨尔贡被称为“正义之王,讲正义者”。乌尔王乌尔恩古尔铭文记载:“遵照沙马什(两河流域古巴比伦人崇拜的太阳神)正义之法律,他使正义获得胜利。”乌鲁克王辛伽什德是两河流域迄今所知最早规定日常生活必需品,如粮食、植物油和羊毛的最高限价的统治者。乌尔第三王朝时期制定迄今所知历史上第一部法典(乌尔纳木法典,考古学者仅发现其断片),法典序言宣称禁止欺凌孤儿寡妇,不许富者虐待贫者。自苏美尔城邦时期以来两河流域社会分化日益严重,奴隶和平民反抗贵族的斗争日益尖锐,外族(山地部落)不断入侵,苏美尔城邦统治者为使国家不致毁灭,王朝不致被推翻。实施法治以抑制社会的不安,抵御外族入侵是非常必要的,这是两河流域各城邦的历代统治者统治经验的总结。乌鲁卡基那改革指的是前24世纪两河流域南部苏美尔城邦拉格什的国王 (拍达西) 乌鲁卡基那 (也读作乌鲁伊尼木基那,前2378—前2371年在位) 实行的社会改革,根据“铭文”记载显示主要是撤销遍布全国的监督和税吏、减轻赋税、限制债务奴役、发还神庙财产并免除祭司的纳税义务。

(二)此外他还改善“苏不路伽尔 ”(无权者阶层) 的处境,又颁布法律禁止偷盗抢劫、残杀、欺凌孤寡,并修筑灌溉运河。改革措施打击传统的贵族势力,有利于广大平民,乌鲁卡基那被推翻后改革亦终止。外部苏美尔各邦的斗争加剧社会矛盾,内部拉伽什的国王卢伽尔安达实行暴政。前2384~前2378年卢伽尔安达横征暴敛,在全国各地派驻监督和税吏,向牧民和渔民收税,甚至夺取他们赖以为生的驴羊、船只和渔场。手工业者因不堪重税而破产,靠剪羊毛为生的人需向城邦首领交纳银子,甚至主持祭典的神庙大祭司也被迫向城邦首领交纳银贡税。他的残暴统治使广大平民无法生存下去,激起广大平民的暴动。平民奋起反抗,前2378年终于罢黜卢伽尔安达,推举贵族出身的乌鲁卡基那代替卢伽尔安达执政,后者成为新统治者。为了缓和阶级矛盾,稳定和加强统治,乌鲁卡基那进行改革。内容:扩大公民权的范围,将公民人数由3600人增加到3.6万人;取消王室派往牧场、渔场的监督,撤除税吏;恢复庙产,减轻人民的宗教费用。乌尔卡基那将卢伽尔安达及其妻子霸占的神庙土地和建筑归还给神庙,取消改革前向部分僧侣征收的捐税;禁止以人身保证作为借贷的条件,释放因债务而被奴役或遭拘禁的平民;禁止暴利、盗窃、残杀、囤积居奇,防备饥馑;禁止欺凌孤寡等;改革军事制度,建立以平民为军队主力的制度,由平民组成的步兵代替由贵族组成的战车兵;禁止贵族强行以低价购入平民的房屋、土地、牲畜;兴修水利工程。总之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除弊兴利,即废除前国王的种种弊政,大兴有利于平民的改革。改革打击贵族的寡头势力,减轻平民负担,有利于平民,扩大公民人数。废除先前的种种弊政,实际上是对平民反对贵族斗争胜利成果的承认,但同时又向祭司贵族妥协,从而王权被削弱。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新政禁止以人身保障作为借贷条件、禁止欺凌孤寡以及减轻人民殡丧费用之类的措施受到民众的欢迎。因为改革的目的是缓和拉伽什极为紧张的社会矛盾,以城邦主神的名义恢复正义,扶助贫困,抑制享有政治经济特权的贵族,所以乌鲁卡基那的改革具有进步意义。改革十分引人注目的地方在于它的时间,它是目前所知世界历史上最早的一次社会改革,单凭这一点,这次改革就值得永载史册。乌鲁卡基那改革后八年拉伽什遭强敌乌玛与乌鲁克联合入侵,被乌玛王卢伽尔扎吉西率军队攻克,随着拉伽什被兼并而亡,改革失败。巴比伦时期农村社会分化已很激烈,份地已经可以买卖、抵押、转让和继承,长子的继承份额则为双份。占有村社份地的人必须向国库缴纳实物租税,其数额约占收获量的十分之一至四分之一不等,而且还要服劳役和兵役。根据习惯法,凡三年不纳租税和不服役者丧失份地的占有权,绝户、逃亡户或三年不纳租税者的份地都没归公社另行分配。

(三)国王拥有巨大的王室(宫廷)经济,全国各地的神庙经济均从属于王室经济。王室直接支配的土地数量是可观的,王室经济的基本部分(包括土地、畜群和手工业作坊等)主要集中在苏美尔地区。但是古巴比伦时代王室地产的经营方式已不同于乌尔第三王朝时代的大规模集中经营,而是将土地划分成三公顷至十五公顷不等的份地,分配给王室服务的各类人,如王室商业代理人、军人、手工业者、牧人和中小官吏等等,但主要是分配给所谓“纳贡人”。“纳贡人”从王室领得份地、种籽、耕畜和农具后自行经营,每年须向王室缴纳相当的收获物。他们不得出卖或抵押份地,但可以世袭占有。巴比伦国家的稳定并不长久,外族入侵成为很大的威胁。前16世纪中叶古巴比伦被赫梯人所灭,但赫梯人不久便退走了。到前16世纪末从东北方入侵的加喜特人占领巴比伦,至古巴比伦尼亚时代(即从伊新·拉尔沙时代至古巴比伦第一王朝灭亡)两河流域进入法典编纂的鼎盛时期,这是因这一时期奴隶制经济和商品货币关系的迅速发展,土地和奴隶的私有制以及租佃雇佣关系和高利贷活动空前增长所致。阿摩利人统治下的各城邦在继承苏美尔立法基础上制定许多旨在维护奴隶主阶级私有制的法典,例如伊新第五代国王李必特·伊丝达法典和埃什努那国王俾拉拉马法典,而巴比伦第一王朝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前1792~前1750年)集以往法典编纂之大成,制定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此外据考证显示古巴比伦尼亚时代各城邦颁布的减免债务的所谓德政法令多达百次以上。从苏美尔城邦时代至巴比伦第一王朝时期两河流域的法治传统并未中断其连续性,伊新国王李必特·伊丝达法典序言中说道:“我在苏美尔、阿卡德建立正义。”汉谟拉比法典序言几乎以同样的形式申明:“安努与恩利尔为人类福祉计,命令我荣耀而畏神的君主汉谟拉比发扬正义于世,灭除不法邪恶之人,使强者不凌弱,使我有如沙玛什照临黔首、光耀大地。”汉谟拉比法典由序言、条文(273条)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序言部分汉谟拉比列举和颂扬自己的丰功伟绩,自称是“巴比伦的太阳”,宣扬“君权神授”等思想,并阐明制定法典的目的是“发扬正义于世”、“为人民造福”。正文包括282条法律,涉及现代意义上的民事、刑事、诉讼等领域,意在调解自由民之间的财产占有、继承、转让、租赁、借贷、雇佣等多种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它典型地体现古东方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特点,结尾部分除继续对汉谟拉比歌功颂德外还强调法典原则的不可改变性。

(四)基本内容:一、社会结构:体现早期奴隶制社会的特点,巴比伦人分为三级:(1)自由民上层(阿维鲁穆),享有完全的权利。(2)无公民权的自由民(穆什钦努),法律地位较阿维鲁穆低,但也享有很多特权。(3)奴隶(包括王室奴隶、自由民所属奴隶、公民私人奴隶)。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谟拉比当政时制定的成文法典,旨在维护财产私有制,全面调整自由民之间的关系,巩固现存秩序。法典制定的确切时间不清,大概在前1791年或前1790年始拟,完成于巴比伦尼亚统一之后。法典包括序言、正文、结尾三部分,序言充满神化、美化汉谟拉比的言辞。正文包括282条法律,涉及现代意义上的诉讼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内容,意在调解自由民之间的财产占有、继承、转让、租赁、借贷、雇佣等多种经济关系和社会、婚姻关系。自由民之间分为有权者“阿维鲁”和半有权者“穆什根努”两个等级,前者原意是“人”,享有一些特权;后者原意可能是“礼拜”,法律地位低下。法典对债务奴隶制和高利贷有所抑制,限制对小生产者过分的掠夺,以免动摇兵源和税源。二、国有与有限度的私有并存的土地制度。三、以契约为基础的买卖婚姻制度,实行家内继承制度。四、巴比伦王国债的主要形式是契约:此外还有侵权行为之债。契约有买卖、借贷、租赁、承揽、寄存、合伙、雇佣等。为了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经济秩序。法典对高利贷作了限制。五、法典规定的刑罚手段极为残酷。六、一些法律条例:倘自由民宣誓揭发自由民之罪,控其杀人而不能证实,揭发者应处死。自由民在诉讼案件中提供罪证,而所诉无从证实,倘案关生命问题,应该处死。倘法官审理案件做出判决后又更改,则应揭发其罪行,并撤消法官席位,终身不再录用。七、两个原则:汉谟拉比法典建立在两个最著名的原则基础上,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同态复仇)和“让买方小心提防”。猛一看来这两个原则都很原始,在规定对确定的伤害行为进行赔偿时(倘人毁他人之目,则毁其目;倘人断他人之骨,则断其骨)法典从不考虑最初的伤害是否纯属意外,而是残酷无情地坚持让人受到皮肉之苦和受辱。“让买方小心提防”原则不那么残酷无情,但看上去不像是法律。为什么国家应在一部法典里宣布卖方行诈不会受到惩处呢?因为美索不达米亚人颁布法律主要是为了制止争斗,他们以为这决非毫无理由:一个总想采取暴力手段的人如果记住不论他怎样加害于人,都会受到法律同样的处罚,那么他也许会不再施暴。至于“让买方小心提防”原则同样也是为了制止争斗,因为买方知道自己没有权利,如果他去取闹,马上就会受到惩罚。正是依靠这部法典,汉谟拉比时代的巴比伦社会成为古代东方奴隶制国家中统治最严密的国家。

(五)汉谟拉比法典一方面使阿摩利人的习惯法成为文化,另一方面吸收两河流域固有的苏美尔、阿卡德立法与伊新·拉尔沙时代城邦立法的成果。不过它主要还是当时社会经济制度的产物,反映出当时社会各方面的现实。法典是建立在苏美尔立法原则基础上的,其中揉和闪族人的新发明,但他们对什么原则属于苏美尔人、什么原则属于闪族人说法各异,因而最好是把它们都简单地归结到最有名的记载“美索不达米亚法系”的文献之列。无奴派创始人黄现璠教授在《中国历史没有奴隶社会》(20世纪学者所撰的第一部论证中国历史没有经历过奴隶社会的专著 )一书中通过对汉谟拉比法典中涉及“奴”的条文逐一深入研究后认为《汉谟拉比法典》中没有“债奴”一词,可是却被一些中国学者译成“债奴”,进而理解为“债务奴隶”,再断章取义或捕风捉影地伪造出一个所谓的“债务奴隶制”,以便将古巴比伦的社会性质定性为“奴隶社会”。这是中国主张奴隶社会存在论的学者们为满足时代的意识形态惯用的手法,应该予以揭示和批判。作者关此经过数万字的详细论证后得出结论:楔形文字中的“奴”词大多指“奴婢”、“奴仆”,而非“奴隶”。古西亚诸法典中明确指涉“奴”义的词语皆义指“奴婢”、“奴仆”,而非“奴隶”。作者认为古西亚社会存在的少量外族战奴、宫奴形条畜产,几乎没有资格被记入“法典条文”,能被记入“法典条文”受到诸多制限和作为弱势阶层受到法律一定保护的只有作为王宫贵族重要私人财产的“奴婢”或“奴仆”。1901年12月由法国人和伊朗人组成的一支考古队,在伊朗西南部一个名叫苏撒的古城旧址上,进行发掘工作。一天他们发现一块黑色玄武石,几天以后又发现两块,将三块拼合起来,恰好是一个椭圆柱形的石柱。石柱两米半高,它的上方刻着两个人的浮雕像:一个坐着,右手握着一根短棍;另一个站着,双手打拱,好像在朝拜。石柱的下部刻着像箭头或钉头那样的文字.经考证,这正是用楔形文字记录的法律条文——《汉谟拉比法典》。 石碑由三块黑色玄武岩合成,高2.25公尺,上部周长1.65公尺,底部周长1.90公尺。石碑上部是太阳神、正义神沙马什授与汉谟拉比王权标的浮雕(高0.65公尺、宽0.6公尺),浮雕下面是围绕石碑镌刻的法典铭文,共3500行,楔形文字是垂直书写的。汉谟拉比法典不仅是人们研究古代巴比伦经济、政治、法律制度的极其重要的文物,同时它还是古代巴比伦艺术的代表,尤其因为古巴比伦王国流传下来的艺术品十分罕见。

(六)所以这个石碑就更加显得格外珍贵,石碑的雕刻比较精细,表面高度磨光。石碑上刻满楔形文字,全文280条,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制度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法典的上部是巴比伦人的太阳神沙玛什向汉谟拉比国王授予法典的浮雕,太阳神形体高大,胡须编成整齐的须辫,头戴螺旋型宝冠,右肩袒露,身披长袍,正襟危坐,正在授予汉谟拉比象征权利的魔标和魔环。汉谟拉比头戴传统的王冠,神情肃穆,举手宣誓。太阳神的宝座很像古巴比伦的塔寺,表示上面所坐的是最高的神。《汉谟拉比法典》是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前1792年~前1750年在位)颁布的一部著名法典,古巴比伦王国位于中东地区的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俗称两河流域),大体相当于现今的伊拉克,如果这部法典是“真身”,又怎么跑到苏撒去了?原来前3000多年前在现今伊朗迪兹富尔西南的苏撒盆地有一个强大的奴隶制王国,叫埃兰(又译“依兰”),古城苏撒就是埃兰王国的首都,前1163年埃兰人攻占巴比伦之后便把刻着汉莫拉比法典的石柱作为战利品搬回到苏撒。埃兰王国后来被波斯灭亡,前6世纪波斯帝国国王大流士上台,又把波斯帝国的首都定在苏撒,这个石柱法典便又落到波斯人手中。在石碑被“验明正身”之后人们又出现新的疑惑:发掘出来的圆柱正面7栏的文字怎么被磨光了呢?据史料记载显示埃兰国王攻克巴比伦后自感成就非凡,不甘身死名逝,于是打算在这巨大的圆柱石碑正面上刻上自己的丰功伟绩。可是毁去上面的字迹后并没刻上新字,这就不知为何了。多亏埃兰王“手下留情”,石碑原文保存良好,仅有35条被磨损。后来在苏撒、亚述等地发现法典的泥抄本片断,从而使石碑被磨损的部分几乎全部得以补齐复原,否则“世界上迄今为止第一部较为完备的成文法典”之美名恐怕要“花落他家”。这部法典由序言、正文(282条)和结语三部分(共3500行)组成,内容从道德说到国家义务,又说到私人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其内容包括诬陷、盗窃、窝藏、抢劫、兵役、租地、关于土地的经济纠纷、果园、实物租赁、商贸、托送、人质、债务、寄存保管、婚姻、继承、收养、人身伤害、医疗、理发、建筑、船业、租业、委托放牧、雇工、关于奴隶的纠纷等等,涉及面之广、规定之细令后人乃至现代人赞叹不已。法典中部分铭文(法典第66至100条)在古代就被磨损,据考证显示埃兰王苏特鲁克纳惛特于前1150年前后入侵巴比伦尼亚,将该法典石碑作为战利品运回苏撒。大概他为了在石碑上刻记自己的功绩而使人磨损部分原文,但因某种原因(或许因他不久即逝世)而未能重刻。

(七)残缺的铭文部分是依据苏撒出土的法典复本断片复原,部分是依据在亚述古都尼尼微和两河流域其他城市遗址发现的泥板抄本予以补白。法典石碑石质坚硬、书法精工,属于巴比伦第一王朝的典型官方文献,石碑现藏法国巴黎卢浮博物馆。《汉谟拉比法典》是古东方法从习惯法阶段进入成文法阶段的体现,它独立于宗教之外,以强制性规范确立奴隶主阶级的统治秩序,有效调整古东方早期奴隶制国家的社会关系,其法律特征之鲜明、条文规定之缜密、文字表述之准确都是人类其他早期法所不能比拟的。《汉谟拉比法典》体现刑法的残忍与严苛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同现代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平等精神是不同的。其前言内容“要让正义之光照耀大地,消灭一切罪与恶,使强者不能压迫弱者”看似表达出该部法典的公正公平、人人平等,但通过其内容可以发现该法典是实则是在保护皇权贵族和奴隶主本身。其内容中“若贵族使平民及奴隶的眼睛受损可以免于赔款,无需赔偿;平民之间使对方眼睛受损则需要让自己的眼睛受到同样的损伤;平民使得奴隶的眼睛受损只需要赔付一半的费用;奴隶将贵族的眼睛损坏则要在耳内灌油灌铅”,种种不公平的条款其实反映当时的阶级歧视、奴隶制度而不是公平的法律。《汉谟拉比法典》较为完整地继承两河流域原有的法律精华,使其发展到完善地步。它公开确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并对各种法律关系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汉谟拉比法典的制定也是中东地区的古巴比伦王国奴隶制中央集权强大的标志之一,它消除原来各城邦的立法,把全国法令统一起来。古巴比伦王国时灌溉系统进一步发展,改善扬水工具。耕犁有所改进,附设有播种漏斗。青铜工具普遍使用,手工业生产提高,有制砖、缝纫、宝石匠、冶金、刻印工、皮革工、木匠、造船工和建筑工等,可见手工业的分工已经相当细。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国内外的商业贸易也有了发展,巴比伦、西帕尔等城都是重要的商业中心。王室经济的商业代理人垄断着国内外的大宗贸易,经理国家税收,并进行高利贷活动和土地经营,此外还有许多奴隶主私人经营商业。《汉谟拉比法典》是古代东方文明的灿烂明珠,代表古东方文明的伟大成就,其确立的一些原则特别是有关债权、契约、侵权行为、家庭以及刑法等方面的一些原则(如关于盗窃他人财产必须受惩罚,损毁他人财产要进行赔偿的法律原则以及诬告和伪证反坐的刑罚原则,法官枉法重处的原则等)均对后世立法具有重大影响。《汉谟拉比法典》不仅被后起的古代西亚国家如赫梯、亚述、新巴比伦等国家继续适用,而且还通过希伯来法对西方法律文化产生一定的影响,中世纪天主教教会法中的某些立法思想和原则便渊源于该法典。
汉谟拉比
(一)汉谟拉比(前1810年—前1750年)是阿摩利人建立的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任君主,前1792年继位。在之后在一系列战争中击败邻国,将巴比伦的统治区域扩展至整个美索不达米亚,从而开创强盛的巴比伦帝国,在位期间使王国达到全盛。尽管他的巴比伦王国掌控整个美索不达米亚南部区域,但到前1755年汉谟拉比已经年老多病,最终于前1750年去世,继承者却无力保持他的丰功伟绩,帝国最终走向衰亡。汉谟拉比是阿摩立王朝(史称古巴比伦王国)的第六位君王,前1792年继承其父王辛-穆巴利特的权力。巴比伦是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众多古代城邦中的一员,这些城邦为了争夺富饶的农业用地而经常互相开战。尽管古代两河流域有很多文明同时存在,但在中东具有读写能力的人心目中巴比伦文明具有突出地位。汉谟拉比之前的巴比伦诸王已经开始着手统一两河流域中部,征服博尔西帕、基什和西帕尔等城邦,在该地区树立起巴比伦的霸权。但汉谟拉比之前的巴比伦仍然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城邦,因此汉谟拉比即位时巴比伦所处的地缘政治情况十分复杂:强大的埃什努纳王国控制着底格里斯河上游;拉尔萨控制着两河流域三角洲;在东方有埃兰王国;在北方亚述国王沙姆希-阿达德一世虎视眈眈,只是由于他不合时宜的死亡才使得他新建的闪族帝国土崩瓦解,亚述对巴比伦的威胁得以消除。汉谟拉比在位前二十年该地区相对和平,他大兴土木,例如为了防御外敌而筑高城墙还扩建庙宇。前1766年强大的埃兰王国为了控制穿越扎格罗斯山脉的重要商路而入侵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埃兰与平原上的其他城邦联盟,袭击并摧毁埃什努纳和其他很多城邦,从而第一次将势力范围扩展到该地区。为了巩固自己在该地区的统治,埃兰试图挑起汉谟拉比统治下的巴比伦王国和拉尔萨王国之间的战争,以坐收渔利,汉谟拉比和拉尔萨国王获悉埃兰的离间图谋后结成联盟,粉碎埃兰人的进攻。但拉尔萨在战斗中并没有出多大力,汉谟拉比愤怒于拉尔萨没有帮助自己,转而于前1763年南下征服拉尔萨,从而统一两河流域下游。当汉谟拉比在他的北方盟友的帮助下在南方作战时缺少士兵的北方陷入动荡。汉谟拉比乘机挥师北上,平息北方的动乱,并占领埃什努纳。接着巴比伦军队征服北方的其他城邦,包括它的老盟友马里也被兵不血刃地攻下。经过几年的征伐后汉谟拉比统一两河流域的大部(前1758年),该地区的重要城邦中只有西部叙利亚的阿勒颇和卡特纳依然保持独立。从发现的石碑来看汉谟拉比的统治疆域甚至北达迪亚巴克尔(今属土耳其共和国),在那里他自称“阿摩利人之王” 。

(二)记录汉谟拉比及其继任者统治年代的大量粘土板和汉谟拉比自己的书信已经被发现,汉谟拉比统治一个帝国所要处理的应对水灾、完善历法、照看大群的家畜等日常政务从这些信件中可见一斑。汉谟拉比约于前1750年逝世,王位由其子萨穆苏伊鲁纳继承。汉谟拉比宣扬君权神授,建立中央集权的体制,为此服务的庞大而比较完善的官僚体系和保障这一切的一支常备军,而这一切的大权都牢牢地掌握在他的手中。他给予士兵以份地,提高士兵的地位,并将君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他重视兴修水利,开凿沟通基什和波斯湾的运河,使大片荒地变成良田。这些措施他的前任萨尔贡、乌尔纳木都曾经实行过,但汉谟拉比做得更加完善,他的国家被认为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奴隶制中央集权国家。同样他的统一比前两者更为稳固,古巴比伦王国的国祚也比阿卡德王国、乌尔第三王朝更长但真正令汉谟拉比名垂千古,历经三千多年之久仍然家喻户晓的是《汉谟拉比法典》。这部法典并非目前已知的世界上最古老的法典,在他之前的乌尔第三王朝时代已经有一部《乌尔纳木法典》,但《汉谟拉比法典》的完整程度远过于后者。据说因为汉谟拉比日理万机,应付不了每天要处理的大量案件,就让人把法律条文全部搜集起来,编成法典,刻在石柱上,以晓谕天下。这部法典全文用楔形文字铭刻,除序言和结语外共有条文282条,包括诉讼手续、损害赔偿、租佃关系、债权债务、财产继承、对奴隶的处罚等,更接近于一部民法和刑法,是现存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全部条文不难发现以下特点:遵循“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即同态复仇)的原则:打瞎别人的眼睛,就必须被打瞎眼睛作为处罚;被别人打断腿,就可以打断别人的腿作为补偿;甚至害死别人的儿子,则他自己的儿子也要被处死。 上面条款适应的范围只限于身份相等的人之间:法典将人分成奴隶主、自由民和奴隶几个等级,上等级的人相对于下等级者享有更多的权利和承担更少的义务,犯相同的罪时处罚也较轻。比如奴隶主打瞎自由民的眼睛只需要付一定量赔款,而若医生给奴隶主治病时奴隶主不治而亡,医生就要被砍去双手。强调国家对臣民的严格控制:逃避兵役的人一律处死;逃跑的奴隶和庇护他们的人要处死;破坏桥梁水利的人将受到严厉处罚直到处死等。当然这部法典中也有一些比较“人道主义”的条款,比如规定债务奴隶为他的主人劳动3年后可以恢复为自由民。但总的来说这部法典等级分明,对各个阶层的人们待遇不一,充满专制的味道。《汉谟拉比法典》也在历史上一度湮没,现代多数国家的法律主要受罗马法和英国自身发展而来的法律体系这两大源头的影响,而从具体条文和基本精神来看《汉谟拉比法典》对罗马法的影响不大,也许不宜过高估计《汉谟拉比法典》在人类历史上的影响。

(三)在易攻难守的两河流域中分化瓦解的力量总是大于凝聚的力量,汉谟拉比建立的王国能够得到近200年的高寿除了有着一支强大的常备军的维持之外还在于有《汉谟拉比法典》这个王国的灵魂。汉谟拉比的高明之处在于以有利于自己统治的形式,将整个民族的思维方式用文字固定下来。汉谟拉比去世后他所建立起来的古巴比伦王国也随之瓦解,他所制定的法典也被逐渐遗忘,直到1901年法国考古队在伊朗境内古埃兰首都苏撒发掘出刻有这一法典的玄武岩石柱后才重新被人了解。汉谟拉比从前1787年起开始统一两河流域之路,采取灵活务实外交,一个时期集中力量攻灭一国。汉谟拉比在位初期战争不多,北方的亚述在其国王沙姆希-阿达德一世逝世后分裂,令巴比伦相对变得更强。汉谟拉比利用这段时间进行一系列公共工程,包括加高城墙。前1766年埃兰入侵美索不达米亚平原,被巴比伦与拉尔萨的联盟击败。汉谟拉比不满拉尔萨在战争中出力不多,出兵征服后者。在前1763年完全控制下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其后向北方用兵,占领埃什努纳、伊新、拉尔萨、马里等城邦,最终控制整个美索不达米亚。征服活动大约进行35年,耗尽汉谟拉比的生命,除了北方强悍尚武的亚述和它庇护下埃什嫩之外两河流域已基本统一在汉谟拉比的铁腕下。后来巴比伦被等同于两河流域南部,其文明也称为“古巴比伦文明”。汉谟拉比即位后建立起较巩固的中央集权国家,国王一人独揽国家的军政权力、立法权和司法审判权以及为此服务的庞大而比较完善的官僚体系。汉谟拉比极力宣扬王权神授,他说:“安努(即天神)与恩利尔为人类福祉计,命令我荣耀而畏神的君主汉谟拉比发扬正义于世,灭除不法邪恶之人,使强不凌弱,使我有如沙马什(即太阳、正义之神)昭临黔首、光耀大地。”汉谟拉比还自称“月神的后裔”,专制王权和神权趋于统一。汉谟拉比建来庞大的官僚系统,设立中央政府机构,还派总督管理较大的地区,城市和较远的地区则派行政长官管理,从汉谟拉比给手下官员的许多书信中反映出他直接控制着国家一切重要事务。事实证明汉谟拉比严密控制和监督着中央和地方政府,甚至低级官吏都由他任命,他可以任意逮捕政府官员。汉谟拉比缉建一支常备军作为专制统治的支柱,军队中的战士拥有世袭的份地,他给予士兵以份地,提高士兵的地位,规定士兵服役义务。他严禁军官侵吞士兵财物,违者要被处以死刑。汉谟拉比从经济方面保证士兵的地位,使国家有一支随时可征召的军队。他直接掌管军队的调动,并独揽军事大权。村社农民在必要的时候也被征召组成军队,由汉谟拉比国王任命地方行政系统中的各级官吏,并将君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四)汉谟拉比的专制统治还表现在对经济方面的控制,国家对地方征收各种赋税,并将水利系统置于统一管理之下。汉谟拉比还亲自处理地方上呈送的经济案件,在国家进行公共工程建筑时汉谟拉比经常从各地征调劳力。汉谟拉比还经常审查地方神庙帐目,他控制地方神庙经济,总之在汉谟拉比时代专制王权已经确立。汉谟拉比致力于帝国的繁荣,亲自研究农田灌溉技术和贸易规则,把王国推向空前的繁荣。他在位第8、9、24、33年的年名都是开凿河渠之年,这些措施他的前任萨尔贡、乌尔纳木都曾经实行过,但汉谟拉比做得更加完善。他的国家被认为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奴隶制中央集权国家,同样他的统一比前两者更为稳固,古巴比伦王国的国也比阿卡德王国、乌尔第三王朝更长,文化也更加繁荣,天文、历法、建筑、艺术等方面都达到上古文明所难得的高度。两河流域在前18世纪又一次统一在一位帝王手里,这个时代被认为是上古两河流域文明的全盛时代。汉谟拉比出于对神的敬畏和显示自己的高贵,汉谟拉比决心:“要给这片土地带来正义的法律,去消灭缺德和邪恶的人,从而使强者不伤害弱者。”他坚信能够“给臣民带来长久福祉”的唯一途径是消灭人治、以法治国,这样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汉谟拉比法典》诞生了。《汉谟拉比法典》消除原来各城邦的立法,把全国法令统一起来,它的制定和颁布也是古巴比伦王国奴隶制中央集权强大的表现。汉谟拉比创建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国家,并给后辈带来近300年的辉煌。汉谟拉比以制定《汉谟拉比法典》而闻名,在现代被誉为古代立法者。汉谟拉比法典是信史的第一部成文民法典之一,刻写于超过2.4米高、于1901年出土的石碑上。仅仅就统一两河流域,建立巴比伦王国的功绩而论,汉谟拉比就足以跻身于最有影响的帝王之列。然而更具影响力却是《汉谟拉比法典》,《汉谟拉比法典》无疑深刻地影响上古中东地区的法律体系,但随着古巴比伦文明失去光彩,《汉谟拉比法典》也在历史上一度湮没。尽管《乌尔纳木法典》是人类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早于《汉谟拉比法典》),但《汉谟拉比法典》体现出崇高的正义精神和伦理精神,其内容丰富,调整范围广泛,对于后来的中期亚述法典、赫梯法典、《旧约》中所见的犹太法典乃至古希腊、罗马的立法都有重要的影响。后世学者普遍将汉谟拉比誉为一位卓越的立法者,一些美国政府大楼内可以发现他的形象。汉谟拉比是美国国会大厦众议院会客厅大理石浅浮雕上雕刻的23位立法者之一,在美国最高法院大厦南墙的横饰带上刻有汉谟拉比从巴比伦太阳神沙玛什手中接受《汉谟拉比法典》的形象。

(五)亚述法典又称中亚述法典,是前20世纪中期西亚地区奴隶制国家亚述王国的法典,其内容主要据在古亚述城发现(1903-1914年间)的一批泥板文书而知(泥板文书属前12世纪)。由于泥板破碎严重,内容残缺不全,法典依泥板分编为3表和若干断片。法典规定的刑种主要有死刑、肢体刑、杖责、劳役和罚金,肉刑方法有割耳、割指、割乳头、割唇、阉割、毁颜容、钻耳穿绳以及往头上灌松脂等,保留血亲复仇、神明裁判等原则。法典不像汉谟拉比法典那样保存在石碑上,而是写在泥板上,所以许多地方已经破损,无法修补。根据对法典的研究,可以知道法典大约开始制定于前12世纪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一世统治时期,但有些法律条文则可以追溯到前15世纪。法典的制定像汉谟拉比法典一样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利益而制定的,它是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法典,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的私有财产。在法典的开始还有许多关于妇女的条文,通过这些条文可以推断出妇女在古代西亚的社会地位,另外通过对法典的研究还可以深刻了解中亚述时期的社会状况和阶级关系,以便更深入地研究亚述的历史。亚述是兴起于美索不达米亚(即两河流域,今伊拉克境内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之间)的奴隶制国家,前8世纪末亚述逐步强大,先后征服小亚细亚东部、叙利亚、腓尼基、巴勒斯坦、巴比伦尼亚和埃及等地,设都于尼尼微(今伊拉克摩苏尔附近)。亚述人在两河流域历史上活动时间前后约有二千年,中亚述法典是中亚述王国时期的帝王提革拉特·丕肋色尔(1115-1077在位)所编纂,他致力法制改革,在法律条文上订明罪类与责任,并关注社会问题和政府的管治。以楔形文字写成,载于十五块烘硬的黏土板上,但全文可能原有四千多行。由于赫梯强大,亚述已不能再在小亚细亚建立新的商业殖民地,亚述商人不得不将资本转入国内。然而亚述本身生产力不是非常发达,回流商业资本无法转入生产过程,于是转成高利贷资本,侵入农村,导致贫富悬殊日益严重,小生产者丧失土地,甚至遭到债务奴役。在“中期亚述法典”中有反映这种情况,此法典现存九表,荆三表保存较完整。第一表是有关财产关系的,其中涉及土地转让的条款甚多,第二表则与债务及债务奴役有关,当中记载债务奴役没有年限。在这时留下的私法文书中也有不少关于土地买卖的契约,反映商品货币关系深入农村的情况。举例:第八条:假若一妇人与人打架时扯破对方一个丸,则她应被判处砍除一指。但假若那人就医后其馀丸也破裂,则她应被判处弄瞎双眼。第二十条:假若有人与另一男人发生性行为,则他应循合法程序被判处阉割。第四十七条:假若有男或女调制巫术饮料或物品,并被发现身藏这样的东西,则应循合法程序被判处死刑。
新巴比伦王国
(一)新巴比伦王国是居住在两河流域南部的迦勒底人于前625年所建,故而又称为迦勒底王朝,全盛时期统治整个新月沃土,该国于前539年被波斯帝国灭亡。迦勒底人是古代生活在两河流域的居民,两河文明的中心大概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一带,北部古称亚述,南部为巴比伦尼亚。而巴比伦尼亚北部叫阿卡德,南部为苏美尔。两河流域文明最早的创造者是前4000年左右来自东部山区的苏美尔人,前3000年苏美尔人就在两河流域建立众多城邦。后来南部的阿卡德国王萨尔贡征服并统一各苏美尔城邦,建立阿卡德王国。阿卡德王国后期衰落,又被复兴的苏美尔城邦乌尔征服,建立乌尔第三王朝。前十九世纪中阿摩利人灭掉苏美尔人的乌尔第三王朝,建立以巴比伦城为首都的巴比伦王国,称为古巴比伦王国。古巴比伦王国在前十六世纪中叶被赫梯人所灭,赫梯人退走后加喜特人占领两河流域,建立加喜特王国。加喜特王国在前十三世纪末被亚述征服,成为亚述帝国的一部分。迦勒底人是闪米特人的一支,他们于前1000年初来到两河流域南部定居。前729年亚述帝国征服古巴比伦王国,并统治两河流域南部,居住于此的迦勒底人曾多次起义反抗亚述的统治。前626年亚述人派迦勒底人领袖那波帕拉沙尔率军驻守巴比伦,他到巴比伦后却发动反对亚述统治的起义,建立新巴比伦王国,并与伊朗高原的米底(也称米堤亚)王国联合,共同对抗亚述。前612年亚述帝国灭亡,遗产被新巴比伦王国及米底王国瓜分,其中新巴比伦王国分取亚述帝国的西半壁河山,即两河流域南部、叙利亚、巴勒斯坦及腓尼基,重建新巴比伦王国(前626~前538年),也叫迦勒底王国。前604年尼布甲尼撒二世登基, 迦勒底王国(新巴比伦王国)在尼布甲尼撒二世统治时国势达到鼎峰,他并著手进攻腓尼基和巴勒斯坦。而埃及亦对这地区怀有野心,并与推罗、西顿等腓尼基城市及犹大王国结成联盟。尼布甲尼撒二世于是延长与米底的同盟,并娶其公主为妻。迦勒底王国最后在前539年被波斯人消灭,迦勒底王国最后一个国王伯沙撒与马尔杜克神庙的祭司发生冲突,试图另立新神。结果在前539年巴比伦城内的祭司在波斯王居鲁士二世入侵时打开城门,放波斯军队入城,让波斯人俘虏国王,迦勒底王国灭亡。在尼布甲尼撒二世统治时期新巴比伦王国臻于鼎盛,政治相对稳定,而经济亦有较大发展。这时的奴隶制度起了很大的变化,奴隶可以经商、租种主人或他人的土地,并能与自由民订立契约,但所得的利益大多归于主人。神庙则拥有大量土地,并经营商业和手工业。

(二)在城墙建设方面尼布甲尼撒二世将巴比伦城建成像堡垒般的城市,而且城墙宽阔至连马拉的战车亦可以在其上奔驰。城门皆以铜制成,而且倚靠幼发拉底河,以其作为抵御外敌的护城河。巴比伦城被建设得宏伟壮丽,直到100多年后希腊历史学家、被称为“历史之父”的希罗多德来到巴比伦城时仍称它为世界上最壮丽的城市。尼布甲尼撒二世为了其妻子米底的公主不再有思乡之苦,于是为其建造一个满是奇花异草并用螺旋泵不断地从幼发拉底河里取水作灌溉的花园。这个花园远看起来就像位于天空中般,因此被称为空中花园。内里亦有著富丽堂皇的宫殿,使得尼布甲尼撒二世和王后可以在宫殿里饱览全城的景色。这个空中花园名满天下,被后世誉为古代世界七大奇观之一。古巴比伦王国位于美索不达米亚,大致在当今的伊拉克共和国版图内,以巴比伦城为中心。前十九世纪中期阿摩利人灭掉苏美尔人的乌尔第三王朝,建立以巴比伦城为首都的巴比伦王国。前十七世纪时期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颁布《汉谟拉比法典》,汉谟拉比去世后王国先后受到赫梯人、加喜特人的入侵,直到前729年被亚述帝国吞并。新巴比伦王国由迦勒底人建立,前630年迦勒底人领袖那波帕拉萨趁亚述内乱之机逐渐取得对巴比伦尼亚的控制,前626年自立为巴比伦王。后与米底结成联盟,在前612年攻陷尼尼微,亚述帝国结束。亚述帝国灭亡后遗产被新巴比伦王国及米底王国瓜分,其中新巴比伦王国分取亚述帝国的西半壁河山,即两河流域南部、叙利亚、巴勒斯坦及腓尼基,重建新巴比伦王国(前626~前538年),也叫迦勒底王国。迦勒底人属于塞姆语系的一个游牧部落,他们于前10世纪初来到两河流域南部定居,随后亚述帝国征服并统治两河流域南部,迦勒底人曾多次起义反抗亚述的统治。前626年亚述人派迦勒底人领袖那波帕拉沙尔率军驻守巴比伦,他到巴比伦后却发动反对亚述统治的起义,建立新巴比伦王国,并与伊朗高原的米底王国联合,共同对抗亚述。前612年亚述帝国结束,遗产被新巴比伦王国及米底王国瓜分,其中新巴比伦王国分取亚述帝国的西半壁河山,即两河流域南部、叙利亚、巴勒斯坦及腓尼基。前20世纪末当阿拉美亚人向两河流域推进时迦勒底人亦随之侵入两河流域,前11世纪中叶他们在巴比伦尼亚南部靠近波斯湾的一带地方定居下来,最初他们对城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而许多城市诸如乌鲁克、尼普尔、西帕尔和库利伽勒祖等均被其摧毁。前9世纪时迦勒底人形成若干小王国式的部落联盟,巴比伦尼亚的原有居民无力阻止迦勒底人在南部两河流域的渗透,逐渐地迦勒底人把自己看作是这片拥有古老文明的土地的主人,是古巴比伦王国传统的合法继承者。

(三)前732年巴比伦发生王位争夺,一个迦勒底人的领袖成为巴比伦王,亚述国王梯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借机进行干涉,吞并巴比伦尼亚。前729年亚述帝国征服古巴比伦王国并统治两河流域南部,迦勒底人曾多次起义反抗亚述的统治,并与埃兰和埃及等联合反对亚述。前721年南部迦勒底地区的比特-雅金的统治者马尔都克-阿帕尔-伊狄那宣布自己为巴比伦尼亚之王,并同埃兰人结盟,在底格里斯河上的捷尔打败亚述。他还将原有巴比伦尼亚贵族投入监狱,将其土地分给迦勒底人,但起义被辛那赫里布镇压。后来马尔都克-阿帕尔-伊狄那再度起义,并与埃兰人、阿拉伯人、埃及人、阿拉美亚人、腓尼基人结盟。只是这个联盟过于松散,而且巴比伦的原有居民反对起义,使起义再次失败,巴比伦城被毁。阿萨尔哈东统治晚期让幼子亚述巴纳帕尔继承王位,而让长子沙马什-苏姆金作巴比伦王,沙马什-苏姆金显然不服,于是在一部分亚述贵族支持下起义反对亚述巴纳帕尔,这得到巴比伦和迦勒底贵族的支持。他还联合阿拉伯人、阿拉美亚人、吕底亚人,埃兰人、和埃及人,但联军遭到失败,沙马什-苏姆金被围在巴比伦城内达三年之久,后自焚而死。前626年被亚述人任命为巴比伦尼亚总督的迦勒底人领袖那波帕拉沙尔起义反抗亚述,建立新巴比伦王国。但巴比伦尼亚的一些大城市如尼普尔、乌鲁克等有强烈的亲亚述倾向,那波帕那沙尔在很长时期里只能占领巴比伦尼亚北部,且未能夺取城市。他对乌鲁克和尼普尔进行长期围困,前616年乌鲁克被攻克,前615年尼普尔也被那波帕那沙尔占领,于是新巴比伦王国统治整个巴比伦尼亚。随后新巴比伦王国同伊朗高原的米底王国结盟,发动反对亚述的战争,前612年联军攻陷亚述首都尼尼微,灭亡亚述帝国。胜利者瓜分亚述帝国的遗产:米底王国占有亚述本土和哈兰地区;新巴比伦王国则分取亚述帝国的其余地区——两河流域南部、叙利亚、巴勒斯坦及腓尼基,重建新巴比伦王国(前626~前538年),也叫迦勒底王国。不过埃及人认为这一部分地区是它的属地,因而这些地区还有待新巴比伦王国去夺取。前607年年迈的那波帕那沙尔把军权交给儿子尼布甲尼撒二世,而自己只管理国家的内部事务。当时摆在尼布甲尼撒二世面前的首要任务是同埃及争夺亚述帝国的部分遗产——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为免除自己的后顾之忧,新巴比伦王国继续与米底结盟,尼布甲尼撒二世还与米底公主阿米蒂斯联姻,以巩固这一联盟。前605年春尼布甲尼撒二世率军西进,攻取叙利亚。卡赫美什是西进叙利亚的必经之地,而埃及在这里驻有一支军队(其中一部分是希腊雇佣军),并与亚述帝国的残余结盟。

(四)尼布甲尼撒二世的军队从南北两个方向夹击此城,战斗十分激烈。结果埃及驻防军被彻底歼灭,城市亦变为废墟。这一结果不仅为尼布撒二世打开通往叙利亚的门户,而且实际上是把叙利亚巴勒斯坦交到他的手中。卡赫美士战役又名卡赫美什战役,是新巴比伦王国尼布甲尼撒大帝的巅峰之战。这一战中新巴比伦彻底消灭亚述的残余势力,击败埃及人,树立在新月沃土的霸权。前605年巴比伦国王那波帕拉萨尔及其子尼布甲尼撒二世率军进入巴勒斯坦,进攻亚述的残余势力,并与埃及发生冲突。尼布甲尼撒发动迂回奇袭,在幼发拉底河下游抢先过河,在河畔的卡赫美士与尼科二世的埃及亚述联军遭遇。战斗十分激烈。尼布甲尼撒以少胜多,联军大败,死伤惨重,抱头鼠窜。巴比伦人乘胜追击,至第二年将埃及人全部赶出巴勒斯坦,尼布甲尼撒借此一战成名。然而当代的人们对于这场战役并不是十分了解,历史留下的记载也屈指可数,仅能通过很多周边相关的旁证来了解这段磅礴的历史。从很多地方来看尼布甲尼撒的军队与他们的前宗主、现对手亚述帝国几乎一模一样,历史上的巴比伦地区长期受到来自南北两个方向的强敌入侵。无论是加喜特人、阿拉米人,还是赫梯人和亚述人都将自己的战争技术传递给巴比伦当地土著。前1000年初一波名为迦勒底人的闪族居民从阿拉伯半岛南部而来,在夕日苏美尔文明所在的两河流域下游定居。虽然的亚述入侵让迦勒底人不得不躲入当地复杂的沼泽之间打游击,但亚述人则找来善于造船的腓尼基人,用大船一路追杀,终于使得早期的迦勒底人臣服于帝国。就和中国人所熟悉的暴秦一样,以军国主义立国、扩张、制霸的亚述人对内实行严苛的军事高压统治,对外则暴虐奴役。但是现实需求终于迫使亚述人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开始变得“文明”而懂的让步,从一开始的杀光占领区居民到后来的强制整体迁徙,再到后期的拉拢上层进行委任统治,亚述人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军国制度在透支自己的国力,但却不可能将已经获得高压权力就此放弃。前626年迦勒底人的领袖、尼布甲尼撒的父亲那波帕拉萨尔成为亚述帝国在本土外最重要占领城市巴比伦的总督,他的族人之前已经陆续迁入这座古代世界的超级大城,并在配合亚述统治者方面获得宗主的信任。迦勒底人的军队在实际上已经是亚述帝国军队的一部分,而控制巴比伦后的那波帕拉沙尔也有足够的资本去想方设法攻击亚述。恰逢亚述帝国已经步入衰退期:埃及人在前663年首先获得独立,并建立历史上著名的埃及第二十六王朝。东北方向上米底人也已经壮大起来,他们的国王基亚克萨雷斯刚刚击败入侵境内的斯基泰骑兵,并通过军事改革让军队战斗力大幅提升。这两股势力同在巴比伦的迦勒底人一拍即合,于是出现埃及人出钱、迦勒底与米底出兵的反亚述帝国同盟。

(五)联盟在前612年攻陷亚述的都城尼尼微,并在几年里陆续占领亚述人原先的首都阿舒尔城(亚述古城)和哈兰,亚述帝国的残存势力已经只能在叙利亚北部地区据守。但就在此时一贯反对亚述帝国的埃及人却出于战略平衡的需要而退出同盟,并且和亚述结盟。双方集结大规模部队,意图反攻要地哈兰城,卡赫美什战役就这样发生了。亚述人曾经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军队,但在埃及人与迦勒底人纷纷向哈兰附近的战场进军时亚述人的军事优势已经不在,几乎所有参战的军队都来自夕日亚述帝国统治的区域,这也使得几乎所有的部队看上去都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复刻出的。通过圣经中的只言片语与巴比伦泥板纪年提供的线索可大致知道:4万亚述和埃及联军包围被夺走的哈兰城,但他们无力迅速攻破城市的防御,当得知已经以新巴比伦自居的迦勒底军队抵达附近后他们选择撤退到幼发拉底河对岸进行防御。尼布甲尼撒是这支援军的指挥官,他总共只有1.8万人的部队。通过现代学者对于亚述帝国军事力量的研究可大致了解:亚述人的步兵被分为2种重步兵和2种轻装步兵,其中的超重型步兵使用几乎到1人胸口高的埃及式大盾牌,普通的重步兵则使用由材质轻便的柳条做成的小圆盾,弓箭手同样有穿着护甲(亚麻制作)的重型箭手以及装备简陋的轻装弓箭手。亚述人的骑兵已经开始具备弓箭手远射与持矛近战这两种能力,并成为军队侧翼战斗力的主要部分,过去一直是战争之王的战车部队则退化成为贵族指挥官们的座驾以及两翼骑兵部队的先导。同样的情况也在迦勒底人的军队中出现,所有不同的不过是亚述军队中的弓箭手更多是叙利亚地区招募来的,这个地区在当时就已经盛产弓箭手,并将这一传统保持到近代之前。而迦勒底人的巴比伦弓箭手更多来自本土,是根据当地传统法律,授予份地的职业化部队。迦勒底人的骑兵则由米底盟友提供,在能力上胜过亚述。至于埃及军队更像是一支简化的穷人版亚述部队,他们只有使用大型盾牌的重步兵与轻装的弓箭手可供使用。他们还从沿海的希腊城市与小亚细亚地区招募来少量的希腊雇佣步兵,但这些来自北方的铁人在当时还不是能够主宰战争胜负进程的主要力量。卡赫美什战役本身的细节归纳起来并不复杂,隔着幼发拉底河对峙的双方都会希望等待对手渡河,来一个漂亮的半渡而击。不过人数更少的尼布甲尼撒却大胆的率领军队在下游渡河,从南面进行包抄。要完成这个看似简单,实际却困难重重的迂回,尼布甲尼撒的军队至少完成以下动作: 分兵,也就是说渡河作战的部队比实际总人数更少;偷偷移动,不可能当着埃及与亚述联军的面强行渡河。

(六)而且由于是在南面进行迂回,等于是将埃及军队的回国的后路截断。虽然庞大的埃及军队不可能被人数少很多的巴比伦军队彻底合围,但心理上的恐惧作用非常大,造成的混乱也非常致命。此外经历亚述人的军事改革后不同兵种部队之间的有效配合水平相比之前有了巨大提升,例如在卡赫美什战役前6个世纪2500辆赫梯战车在卡迭石战役中就与自己的步兵队伍脱节,结果取得首胜的他们被随后赶到的另一支埃及军团攻击。这些战车在沿着远路撤退时遇到正在渡河的己方步兵,场面非常混乱。但在卡赫美什中尼布甲尼撒的军队显然不存在类似问题,战车、骑兵、各类步兵之间的联系比昔日的赫挮人高很多。由于当时的军队主要都以大纵队的步兵和各类掩护步兵组成复杂的阵线,在临时转向方面非常笨拙,如果情况紧急,那么军队的士气将会遭到重大打击。而进攻方如果是在队列完整的情况下出击,则基本上可以达到成功的侧击效果。加之亚述残余力量与埃及在骑兵方面的短板,让整支军队的弱点被进一步放大。结果在初步的抵抗失败后埃及-亚述联军的大部分开始崩溃四散,亚述帝国最后一支力量也选择屈服。卡赫美什不仅成就新巴比伦帝国和尼布甲尼撒二世,也成为军事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发展节点。当组织水平越来越高的军队希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战场机动能力时旧的军事习惯将会越来越显得不合时宜,在尼布甲尼撒之后的数十年里更适合新形势需要的希腊人和波斯人将分别冒起。前604年8月老国王那波帕那沙尔死去,正在叙利亚巩固胜利成果的尼布甲尼撒二世立即回到巴比伦继承王位。前601年尼布甲尼撒二世率军向埃及边界推进,同埃及发生战斗,双方损失均很惨重。前598年初他又远征阿拉伯,目的是要控制经过阿拉伯的队商道路。这时在埃及法老鼓动下犹太国王伊阿基姆宣布脱离新巴比伦王国,使得尼布甲尼撒二世于前587年进军巴勒斯坦,包围耶路撒冷,在18个月后由于饥荒和内部分裂,耶路撒冷终于在前586年陷落。他将耶路撒冷全城洗劫一空,拆毁城墙、神庙、王宫和民居,并下令将犹大国王齐德启亚带到巴比伦去示众,而全城居民则全被俘往巴比伦尼亚,史称“巴比伦之囚”。3千多犹太人被俘往巴比伦尼亚,谢德基亚被扶上犹太国王宝座。前595年12月—前594年1月巴比伦尼亚发生军队骚动,尼布甲尼撒二世残酷地镇压骚动,巩固自己的统治。密谋的参与者被送上以国王为首的军事法庭,他们被控背叛国家,破坏对国王的誓约而被判处死刑,其财产亦被没收。前590年埃及法老普萨美提克二世鼓动腓尼基与巴勒斯坦起来反对新巴比伦王国,以达到由埃及控制这一地区的目的,这些地区的一部分倒向埃及。这时米底同新巴比伦王国的联盟出现裂痕,为防米底入侵,尼布甲尼撒二世在西帕尔以北筑一道长城,横越两河流域平原作为屏障。不过由于米底另有强敌,因而与新巴比伦王国的矛盾未曾激化。

(七)前587年尼布甲尼撒二世再度进军巴勒斯坦,围困耶路撒冷,埃及抛弃倒向自己一边的谢德基亚。耶路撒冷被围一年后城破,城市遭到大肆抢劫和严重破坏,大部分居民被掳往巴比伦尼亚,史称“巴比伦之囚”,由此新巴比伦王国在叙利亚巴勒斯坦的统治巩固下来。尼布甲尼撒二世虽将大部分精力用于对外征战,却未忽视国内建设。他注意发展经济,在尼普尔附近修建一个巨大的水池,使很多河渠流往这里,在干旱时可调节水的分配。他注重巴比伦的城市建设,使该城成为一个重要的国际商业中心,城市有豪华的宫殿、著名的“宫中花园”以及马尔都克神庙、伊丝塔尔女神神庙、巴比伦塔楼等著名建筑。在他统治时巴比伦城修有两道围墙和一道护城河,城门装饰华丽,成为一个坚固的军事堡垒。在尼布甲尼撒二世统治时期王国处于极盛阶段,奴隶制经济有较大发展,奴隶广泛用于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剥削奴隶的方式有新的变化,奴隶可代主人经商,可以租种主人或第三者的土地,甚至可以同自由民订立契约,但其人身隶属关系并未改变。神庙经济中大量使用奴隶,神庙奴隶(喜尔库)受到残酷的剥削和压迫。神庙拥有大量地产,并经营商业和手工业。大奴隶主阶级分为军事贵族和商人僧侣两大集团,僧侣集团势力强大,首都巴比伦城的马尔杜克神庙僧侣在诸城神庙中居领导地位,是新巴比伦王国政治生活中举足轻重的力量。代表军事贵族的那波帕拉萨和尼布甲尼撒二世均大量营造神庙,以争取神庙僧侣的支持,尼布甲尼撒二世建造的“空中花园”后被誉为古代世界七大奇观之一。前562年强有力的尼布甲尼撒二世死后新巴比伦王国的政局骤然恶化,在5年里换了三个国王。前561年即位的阿麦尔-马尔都克在军队的参予下于前561年被推翻,新上台的国王涅尔迦尔-沙尔-乌初尔又于前556年被赶下台,一个阿拉美亚人部落领袖的儿子那波尼德上台当了国王(前556—539年)。从私法文书的情况看那波尼德统治时期巴比伦尼亚的商品货币关系仍然非常活跃,国内形势似乎是很稳定的,他甚至离开巴比伦而在阿拉伯一呆便是10年,目的是为巴比伦尼亚寻找一条新的商道。但有三件事引起统治阶级中相当多的人的不满:一件事情是那波尼德不再崇奉原来巴比伦的主神马尔都克,而信奉月神(辛神),而且这个月神又不是原来巴比伦尼亚的月神,而是一个阿拉美亚人的月神,这引起巴比伦祭司集团的不满;第二件事情是他长期离开巴比伦,而将朝政交给他的儿子贝尔-沙尔-乌初尔(《圣经》中称他为“瓦尔塔沙尔”),这不为统治阶级所理解;第三件事情是当时波斯人灭了米底王国和小亚细亚的吕底亚王国,这不仅使巴比伦尼亚同小亚希腊人的贸易受阻,而且使巴比伦尼亚处于半被包围的状态,使新巴比伦王国在国际上处于孤立地位。因此巴比伦尼亚的工商业奴隶主同那波尼德的矛盾也尖锐化了。

(八)而新巴比伦王国内部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尤其是同犹太人之间的矛盾)本来就十分尖锐,因此当前539年波斯居鲁士二世率军大举入侵巴比伦尼亚时虽然巴比伦城有两道围墙环绕,还有一条护城河包围,本是十分牢固、固若金汤的,但祭司竟打开大门放波斯军队入城。伯沙撒被杀,那波尼达被俘,新巴比伦王国存在不到一百年便灭亡了。新巴比伦王国虽然为时短暂,但它存在的时期却是两河流域历史上奴隶制经济最繁荣的时期,它在两河流域历史上留下深深的印记。新巴比伦王国的灭亡标志着两河流域历史独立发展的完结,从此它被一个个的外族入侵和统治,直至7世纪阿拉伯人入侵并统治这里。两河流域南部一向是社会经济十分发达的区,农业、手工业和商业贸易有很好的基础,过境贸易也十分发达。又加上尼布甲尼撒二世牢固地控制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使两河流域同地中海的联系畅通无阻,更加促进它的商业贸易的发展。当时巴比伦、尼普尔、乌鲁克、西帕尔、波尔西帕等城市都是十分发达的手工业和商业中心,这时的铭文中提到多种手工业部门,如制革、服装、糕点、烤面包、纺织、建筑等。这些城市在国家经济生活中起了重要作用,并因而在政治生活中也起了重要作用。它们享有免税特权,有自己的自治组织。在商业贸易中作为商品的除手工业产品外还有农产品,如粮食、枣柳子、蔬菜等。商品货币关系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大商家的出现,在新巴比伦王国时期活动的有一个著名的大商家,这就是埃吉贝商家。该商家的活动虽开始于亚述帝国时代,但只是在新巴比伦王国时期才活跃起来。该家族的档案现存于世界各博物馆中的有1千多块泥板,从该家族的档案可知其经济活动的地区很广,如巴比伦、西帕尔、基什、乌鲁克,甚至延伸到了国外,在波斯帝国征服巴比伦尼亚之后其角触伸展到伊朗高原。该家族的业务活动包括银钱借贷、商业活动、土地、房屋的买卖、租赁、奴隶的买卖和出租等,其商业经营的品种包括枣柳子、谷物、金属、金银项链、宝石、啤酒等。埃吉贝商家不仅自己直接经营各种业务,而且还由奴隶代理人去经营,埃吉贝家族的几个奴隶代理人的铭文也保存下来。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南部两河流域的奴隶制达于繁荣时期,这时奴隶的人数大量增加,王室和神庙都拥有成百的奴隶,一些私人也拥有几十个、上百个奴隶。例如埃吉贝商家在一次分配遗产时就有100多个奴隶被分配,该商家拥有的奴隶最多时曾达200个以上。奴隶的来源有战俘奴隶、债务奴隶、家生奴隶、购买来的奴隶以及将孩子变为奴隶等,关于战俘奴隶在《圣经》中说:“凡脱离刀剑的,迦勒底王都虏到巴比伦去,作他和他孩子的仆婢,直到波斯国兴起来。”

(九)关于债务奴隶,一个铭文中说:“尼布甲尼撒二世时一个名叫希拉的女人欠了纳布-姆金一吉尔的钱,希拉便将自己的女儿利穆特-南纳拿去抵债。她住在债主家,给养由希拉本人供给,如果她女儿逃跑了,那么希拉要给债主银子。”关于家生奴隶,一个铭文说:“尼布甲尼撒二世时一个名叫埃布纳的奴隶主将自己的奴隶萨纳赫及其3岁的女儿沙-南纳-巴尼卖给阿卡德城的一个祭司沙马什-丹努,价钱是0.5明那又3舍克勒银子。”关于购买来的奴隶,一个铭文说:“女奴隶主白利利吐将自己的奴隶巴祖祖以0.5明那又5舍克勒银子卖给埃吉贝的后代。”关于将孩子卖为奴隶,一个铭文说:“在那波尼德第15年(即前549年)一个名叫巴纳特-伊丁的人由于饥荒,丈夫死了,于是他把自己的两个年幼的孩子烙上奴隶的印记,送到乌鲁克的一个神庙当奴隶,而且是终生的。”此时奴隶被用之于从事农业、手工业、商业贸易、家务等各种劳动,还用以作为妓女。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实行亚述帝国时期让奴隶独立经营的剥削方式,即不仅让奴隶独立租种土地,还允许他们经商、开办手工作坊、放高利贷、开办钱庄等。关于奴隶独立租种土地的事实,如一份资料说:“”一个名叫伊丁-马尔都克的人的奴隶阿拉德-贝尔租种埃吉达-吐库耳苏之子阿拉德-纳的土地,年租金是9库耳枣柳子。”有的奴隶成了手工作坊主,如一个名叫纳布-列姆-苏昆的奴隶是一个生产帽子的手工作坊主。有的奴隶放高利货,成为债主,如埃吉贝商家的一个奴隶-代理人纳布-乌提尔借给一个名叫纳布艾列什1明那又15舍克勒银子,作为抵押品而给予纳布-乌提尔的是一块土地,他还借给另一个名叫乌里姆—巴乌的奴隶1舍克勒银子。关于奴隶经商的例子,如贝尔苏纳的奴隶艾萨吉利伊一次就向一个自由民购买1200捆葱,显然这不会是他自己食用,而是拿去出卖的。有的奴隶在独立经营时积累一定的财富,并用自己积累的财富购买奴隶,从而也成了奴隶主。如希利姆-贝尔的奴隶纳布-列姆苏昆用六分之五明那银子购买属于纳布-艾提尔的奴隶纳布-努-萨里姆,在此奴隶手上烙有苏姆-乌初尔之子沙马什-伊布尼的名字。有的奴隶成了自己主人的业务代理人,如上面提到的埃吉贝商家先后有几个著名的奴隶-代理人纳布-乌提尔、涅尔伽尔-利初阿、达维恩-贝尔-乌初尔等,他们在为自己的主人经营各种业务时往往也利用自己积累的财产经营商业、高利贷业务,赚取利润。如纳布-艾提尔是埃吉贝商家的后代伊提-马尔都克-巴拉吐活动初期(前547—530年)的奴隶代理人,埃吉贝商家档案中的不少文件都与他的活动有关。

(十)尽管新巴比伦王国时期有的奴隶可独立经营,并获得一定的财富,甚至也占有了奴隶,或雇佣奴隶和自由民劳动,但这些奴隶就其地位而言仍然是其主人的财产。独立经营的奴隶在与其他人发生经济联系时只能用自己的财产去抵押,因为他的人身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他的主人,这些独立经营的奴隶除向主人交纳地租或利润之外还要交纳人身租。一个奴隶一年的人身租为12舍克勒左右,大约相当于一个雇工一年的工资,这种人身租是奴隶主对奴隶拥有所有权的经济表现。人身租往往以债务的形式在契约中表现出来,即写明奴隶欠其主人多少舍克勒银子,必须偿还。独立经营的奴隶所积累的财产,其最终所有权也仍然在其主人手中,主人可将其收归已有。即使一些富有了的奴隶代理人,主人在分家折产时也会将他们作为财产分掉,或作为财产转让给他人。如达雅恩-贝尔-乌初尔原是伊提-马尔都克-巴拉吐的岳父伊丁-马尔都克的财产,是作为他女儿的嫁资转让给他的,后来在前508年分配财产时他及其家庭又作为主人的财产转给别人。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奴隶作为主人的财产,可以买卖、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奴隶身上烙有作为奴隶的标志或其主人名字的印记,有的奴隶甚至烙有两个印记,即当奴隶出卖、转让时他身上除原有主人烙的印记外又要烙上新主人的印记,因此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奴隶与奴隶主的矛盾仍然十分尖锐。虽然没有奴隶起义的资料,但奴隶常常以否认自己的奴隶身份的形式,或以逃亡的形式表明自己的反抗,有的奴隶甚至在主人已经写了让其有条件的自由的文件后还逃跑了。在尼布甲尼撒二世统治时期新巴比伦王国臻于鼎盛,政治相对稳定,而经济亦有较大发展。这时的奴隶制度起了很大的变化,奴隶可以经商,租种主人或他人的土地,并能与自由民订立契约,但所得的利益大多归于主人。神庙则拥有大量土地,并经营商业和手工业。在城墙建设方面尼布甲尼撒二世将巴比伦城建成像堡垒般的城市,而且城墙宽阔至连马拉的战车亦可以在其上奔驰。城门皆以铜制成,而且倚靠幼发拉底河,以其作为抵御外敌的护城河。巴比伦城被建设得宏伟壮丽,直到100多年后希腊历史学家、被称为“历史之父”的希罗多德来到巴比伦城时仍称它为世界上最壮丽的城市。尼布甲尼撒二世为了其妻子,米底的公主不再有思乡之苦,于是为其建造一个满是奇花异草,并用螺旋泵不断地从幼发拉底河里取水作灌溉的花园。这个花园远看起来就像位于天空中般,因此被称为空中花园。内里亦有著富丽堂皇的宫殿,使得尼布甲尼撒二世和王后可以在宫殿里饱览全城的景色。这个空中花园名满天下,被后世誉为古代世界七大奇观之一。
尼布甲尼撒二世
(一)尼布甲尼撒二世(前635年—前562年10月7日)是新巴比伦开国君主那波帕拉萨尔之子,新巴比伦王国第二任君主,前605年9月7日继位,前597年围困耶路撒冷。前586年7月10日征服犹太王国将部分贵族及居民掳至巴比伦尼亚史称巴比伦之囚,而后在国内大兴土木,修建很多宏伟壮观的建筑物,对这座城市进行改进扩大,使其占地900公顷。前575年修建伊什塔尔大门以及高大雄伟的巴比伦长城给表面装饰彩色琉璃砖,在位时期是新巴比伦繁荣鼎盛的时代。前7世纪后半期亚述帝国由于内乱外患而迅速走向衰落,居住在巴比伦地区南部的迦勒底人在首领那波帕拉沙尔的领导下联合北方的米底人在前612年攻陷亚述的都城尼尼微,灭亡亚述,那波帕拉沙尔成为新巴比伦王国的第一位国王。在这一时期还是一个少年的尼布甲尼撒就跟随父亲统兵作战,他勇敢机敏,能够身先士卒,深得将士们的拥护。由于老国王那波帕拉沙尔年老体弱,许多次重要的战役都由尼布甲尼撒独自指挥。前607—前605年新巴比伦王国和埃及人在幼发拉底河上游不断冲突,新巴比伦军队处于下风,放弃一些重要据点。在这种情况下老国王任命尼布甲尼撒为统帅,同埃及军队进行决战(埃及已经与亚述残余联合)。公前605年春天双方在幼发拉底河西岸的卡尔赫米什进行决战(卡赫美士战役),尼布甲尼撒率军在下游先行渡河,而后沿西岸向敌人发起猛攻,同时将埃及人南逃的退路也切断。战斗进行得很激烈,新巴比伦王国的士兵像潮水一样冲向敌阵,一批倒下去,另外一批接着冲上去,埃及军队遭到惨败。战后新巴比伦的一个诗人形容埃及人在这场战役中好像圈里的肥牛犊,他们转身后退,一齐逃跑。埃及军队溃逃后尼布甲尼撒下令穷追不舍,终于在哈马什全歼埃及军队。前605年8月老国王那波帕拉沙尔去世,这时尼布甲尼撒正在叙利亚、巴勒斯坦一带作战,得到老国王去世的消息后他立即带着卫队,马不停蹄地穿越沙漠,抄近路直奔巴比伦城。在那波帕拉沙死后第23天尼布甲尼撒回到巴比伦,一路上尼布甲尼撒还担心出现不利于他即位的事情。回到巴比伦之后发现一切都很正常,大臣都在焦急地等待他回来继承王位,尼布甲尼撒当天就登上王位,时年30岁,并立即得到新巴比伦王国各个城市的承认。前604—602年尼布甲尼撒对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诸小国发动一系列的征服战争,大马士革、西顿、推罗以及犹太的国王都被迫纳贡称臣。前601年尼布甲尼撒再度与埃及交战,这一次双方的损失都很惨重,新巴比伦军队不得不退回巴比伦,犹太国王投向埃及。尼布甲尼撒在听到犹太国王投降的消息之后大发雷霆,发誓要踏平耶路撒冷。前598年底投降埃及的犹太国王约雅敬死去,他的儿子约雅斤即位,尼布甲尼撒认为进攻犹太王国的时机已到,亲自率领大军攻向耶路撒冷,经过两个多月的围攻后在犹太内部亲巴比伦派的推动下犹太国王带着所有的大臣一起出城投降。

(二)尼布甲尼撒废黜约雅斤,封约雅斤的叔叔为犹太王,并为其改名西底家,让他宣誓效忠新巴比伦王国,不得反叛。然后下令将犹太王室的大部分成员和犹太的能工巧匠一齐押往巴比伦,临行前又下令部下对耶路撒冷的圣殿进行洗劫。前588年埃及又向巴勒斯坦地区发动的进攻,犹太国王西底家和这一地区其他臣服于新巴比伦的小国,这时纷纷起来响应埃及人。先知耶利米和一些亲巴比伦的犹太大臣不同意西底家向埃及靠拢的作法,劝他不要反对尼布甲尼撒,但是这一次犹太反对新巴比伦的力量显然占了上风。不久尼布甲尼撒又率新巴比伦军队对耶路撒冷发动第二次围攻,这次围攻历时18个月。由于饥荒和内部分裂,耶路撒冷终于在前586年陷落。前567年尼布甲尼撒利用埃及的内部纷争远征埃及,并一度攻陷埃及首都且掠得大量财富,但最后还是被击退。前562年耀武扬威的尼布甲尼撒二世去世,尼布甲尼撒二世死后新巴比伦王国很快就陷入政局动荡,国力大降。在前539年新巴比伦王国就便被居鲁士大帝率领的波斯军队轻松消灭,巴比伦文明也逐渐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历史上的尼布甲尼撒是古代奴隶主阶级有才干的军事家、政治家和公共工程组织者,他巩固新巴比伦王国的统一局面,为这一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在古代史上是一个有名的国王。尼布甲尼撒为了显示他的伟大功绩,大兴土木重修巴比伦城。他重新规划巴比伦城,修建马都克神庙的塔寺,即“巴别通天塔”。建造高大雄伟、流光溢彩的巴比伦外城墙和100多座铜门,营建人间仙境的皇宫,让巴比伦城成为西亚最壮观、最繁华的城市,巴比伦文明复兴了。其中最著名的还是皇宫内的空中花园,相传是尼布甲尼撒为取悦其米底亚王妃所造,被誉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但一切奇迹都是建立在数万人民过度繁重的劳动的基础上的,这为王国的迅速灭亡埋下祸根,在这点上尼布甲尼撒有些像拉美西斯二世。尼布甲尼撒二世是杰出的军事家和伟大的土木工程组织者,他创造巴比伦文明短暂复兴的统一局面,创建许多世界建筑史上奇迹,可惜恢弘又神秘的巴比伦城早已湮灭在岁月的尘土中,只留下无数的疑问待后人探索。在巴比伦一千多年的历史长河里作为再度统一两河流域的新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的声誉仅次于汉谟拉比,每当人们一说到他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美轮美奂的空中花园和惨无人道的巴比伦之囚。古巴比伦王国灭亡后两河流域被赫梯人、加喜特人、亚述帝国等相继占领,从前10世纪开始亚述帝国再度崛起,前7世纪时一度大军横扫中东与埃及,建立起令人毛骨悚然的新亚述帝国。但到前7世纪后期亚述帝国陷入危机,各地纷纷发动起义。前626年迦勒底人的领袖那波帕拉萨夺取亚述人统治下的巴比伦城,建立新巴比伦王国,并同伊朗高原的米底亚帝国联姻。前612年两国联军攻陷亚述首都尼尼微,亚述帝国灭亡,领土被新巴比伦王国、米底亚帝国和埃及瓜分。尼布甲尼撒从少年就随父四处征战,由于他勇敢机敏,威望日与俱增。

(三)从前607年到前605年老国王命尼布甲尼撒为统帅与埃及争夺亚述西部被埃及占领的土地,并最终获取成功。前605年那波帕拉萨去世,尼布甲尼撒赶回巴比伦,顺利继任,并继续与米底亚联姻。从前604年到前602年尼布甲尼撒对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发动一系列的征服战争,大马士革、西顿、犹太国都被迫称臣纳贡。前601年尼布甲尼撒再度与阻碍自己霸业的埃及交战,结果损失惨重,不得不退回巴比伦,犹太国趁机脱离新巴比伦,投靠埃及。尼布甲尼撒大怒,于前598年攻破犹太,扶持齐德启亚为傀儡国王。从前590年起埃及入侵巴勒斯坦地区,诸小国纷纷转靠,尼布甲尼撒被迫于前587年大举进攻巴勒斯坦地区。前586年尼布甲尼撒攻破耶路撒冷并将其夷为平地,然后将背叛自己的国王齐德启亚刺瞎,并把他带和全城居民全部俘往巴比伦为奴隶,史称“巴比伦之囚”,因此在《圣经》里尼布甲尼撒二世被描绘成“罪恶的工具”。此后尼布甲尼撒率军进攻重要的海港和商业中心推罗城,经过13年的艰苦围城战后才迫使其臣服,巴勒斯坦地区最终划归新巴比伦王国版图下。尼布甲尼撒曾派遣使节与吕底亚帝国周旋,解除西方的威胁。在尼布甲尼撒统治时期新巴比伦王国的政治相对稳定,经济生活繁荣。为了显示他的文治武功,尼布甲尼撒下令重修巴比伦城。由于尼布甲尼撒同巴比伦的神庙祭司集团关系非常密切,他新建、修复许多宗教建筑,其中最著名的是巴比伦的马都克神庙的塔寺,该塔寺在古代远近闻名,尼布甲尼撒还重修通往马都克神庙的大街。尼布甲尼撒还建造巴比伦城的外城墙,著名的伊斯塔尔门在尼布甲尼撒时进行改建,墙面装饰着光彩夺目的琉璃砖拼出的龙和公牛,阳光之下满壁生辉。同城门相连的城墙是双层的,两个门楼,前后四道门,城墙很厚,墙上有战垛、箭楼。尼布甲尼撒曾经娶了一个米底公主阿米蒂斯,为了使她高兴、不再想家,他下令召集几万名能工巧匠,用人工堆了一座小山丘,再在上面种植许多奇花异草,修建许多庭台楼阁,这就是著名的“空中花园”,成为古代世界的七大奇迹之一。尼布甲尼撒还重建巴比伦的王宫,王宫布局复杂、曲径通幽,有许多房间可供使用。巴比伦气候炎热,但王宫里却是绿树掩映、凉爽宜人,还有用于露天活动的宽敞庭院。以米底人为假想敌,尼布甲尼撒在两河流域建造米底长城。尼布甲尼撒对一反再反的犹太国王无比的痛恨,下令在犹太国王西底家的面前杀死他的几个儿子,然后又挖去西底家的眼睛,当已经双目失明的西底家押到尼布甲尼撒面前时尼布甲尼撒对他说:“这就是你们背叛我的下场。”然后又下令用铜链锁着西底家把他带到巴比伦去示众。犹太的先知文学对尼布甲尼撒对耶路撒冷的围攻和“巴比伦之囚”的记述都保存在《圣经·旧约全书》中,尼布甲尼撒在那里被说成是上帝惩罚犹太人罪恶的工具,耶路撒冷全城被洗劫一空。

(四)城墙被拆毁,神庙、王宫和许多民宅被焚烧,全城活着的居民几乎全被掳到巴比伦,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巴比伦之囚”。此后尼布甲尼撒下令攻打重要的海港和商业中心、腓尼基城市推罗,推罗人坚决不投降。尼布甲尼撒对推罗的围攻长达13年之久,以致一些新巴比伦的老兵头发都光秃了,军装由于长期不换,肩头都被磨破。最后由于没有任何的外援,推罗不得不投降。巴比伦之囚是指前597~前538年期间新巴比伦王国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两次征服犹太王国,大批民众、工匠、祭司和王室成员被掳往巴比伦,这个事件被称为巴比伦之囚。前597~前538年犹太王国两度被新巴比伦王国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征服,前587年尼布甲尼撒二世第二次进军巴勒斯坦,并且将犹太王国大批民众、工匠、祭司和王室成员掳往巴比伦。前538年波斯国王居鲁士灭巴比伦后 被囚掳的犹太人才获准返回家园,这段历史对犹太教改革产生巨大影响。前538年波斯帝国的创立者居鲁士不战而胜,轻而易举地攻占千古名城巴比伦。他发布文告,释放犹太人回归故国,并让他们在耶路撒冷重建圣殿,这次共有42000多犹太人返回耶路撒冷,居鲁士还把新巴比伦王国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从耶路撒冷耶和华圣殿里掠夺来放在巴比伦神庙中的金银器皿5400件交给犹太人的首领带回。犹大国人口先后被尼布甲尼撒二世掳掠三次:第一次是在前606年,第二次是前597年,第三次是前586年。直到波斯王居鲁士(也称古列)杀了新巴比伦王朝的摄政王伯沙撒并占取新巴比伦之后居鲁士下令允许这些犹大人回耶路撒冷重新建造圣殿,之后犹太人分三批陆续回到耶路撒冷:第一批由所罗巴伯于前538年率领回国,人数为42360;第二批由以斯拉于前458年率领回国,人数为1500;第三批由尼希米于前432年率领回国。在叙利亚与埃及之间有一条狭长的丘陵地带,它东边是约旦河与死海,西边是地中海,这个地方最初的名称叫迦南。后来有一支海上民族(地中海沿岸各部族)腓力斯丁人攻占这块地方,并在这里定居下来。古代希腊人称腓力斯丁人的居住地为“巴勒斯坦”,意即“腓力斯丁人的国家”,于是这块地方被改称为巴勒斯坦。巴勒斯坦原先住着说塞姆语的迦南人和其他部族,后来有一支说塞姆语的游牧部族希伯莱人(即后来所称的犹太人)从东边逐渐迁入巴勒斯坦,在与迦南人长期冲突后逐渐混合杂居。其中以色列部落居住在北方,犹太部落居住在南方。前12世纪、11世纪这200年中腓力斯丁人受到希腊人的攻击,渡海迁移到迦南来居住,希伯莱人同腓力斯丁人进行长期的激烈的战争。前11世纪犹太王大卫统一犹太各部落,建立以色列·犹太王国。后来赶走腓力斯丁人,又从迦南人手中夺取耶路撒冷,定为以色列·犹太王国的首都,从此耶路撒冷成了以色列犹太人的圣城。

(五)大卫死后他的儿子所罗门即位,这时以色列·犹太王国的实力进一步得到发展。从大卫时代开始在耶路撒冷锡安山上建造的豪华宫殿和耶和华神庙,这时已经完成。犹太教徒把锡安山视为圣山,号召流散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集中在锡安山周围”,这就是“锡安主义”(意为“犹太复国主义”)一词的来源。不过这一时期王国内部的矛盾也在发展,前10世纪所罗门死后不久以色列·犹太王国分裂:北部为以色列王国,建都撒马利亚;南部为犹太王国,仍旧以耶路撒冷为首都。前722年亚述帝国国王萨尔贡二世攻陷以色列王国首都撒马利亚,俘虏走2.7万多人,并把其他地区的居民迁移到以色列,存在200年左右的以色列王国便从历史上消失了。面对亚述帝国的进攻时犹太王国的国王十分惊慌,于是卑词厚礼,以24吨黄金的代价保住国王的宝座,成为亚述帝国的附庸。在这之后希伯莱人的王国就只剩下1个犹太,于是希伯莱人也就被称为犹太人。犹太王国继继续续地存在到罗马人统治之初,其间也是多灾多难,古埃及、新巴比伦王国、波斯帝国、亚历山大帝国、西罗马都曾征服过它。尤其是新巴比伦王国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于前597、586年两次攻占耶路撒冷,灭亡犹太王国。他下令把犹太人中所有的贵族、祭司、商贾、工匠一律作为俘虏,被成群结队地押解到巴比伦城,只剩下一些极贫苦的人留在耶路撒冷里修理葡萄园、耕种田地,这就是犹太历史上的“巴比伦之囚”。犹太人被掳到巴比伦之后耶路撒冷成为一片废墟,四周的城墙被摧毁,圣殿和王宫被放火焚烧,城中所有金银铜器皿全都带到巴比伦。几十年之后居鲁士灭亡新巴比伦王国,才把他们放回耶路撒冷重建家园。犹太人自从出现在历史舞台上后历经苦难,据说他们曾定居埃及数百年,吃尽苦头,在一位名叫摩西的领袖的率领下逃出埃及。又在西奈半岛的沙漠地区漂泊许多年,后来又同迦南人、腓力斯丁人长期作战,并遭受几十年国破家亡、任人宰割的囚徒之苦。受到艰苦生活磨练的犹太人祈求上帝把他们从水火中拯救出来,帮助犹太人复国。他们信奉耶和华为唯一真神,主宰宇宙间的一切事物,这就是犹太教。犹太人相信恶人一定会受到耶和华(上帝)的惩治,救世主一定会降临。他们把有关的神话、传说、诗歌、历史、摩西的《十诫》以及那些“先知”(把神的话告诉民众和国王的一类人)的语录记载下来,编纂为《圣经》。《圣经》是犹太教徒崇拜的经典,后来基督教兴起后接受这部《圣经》,称之为《旧约圣经》(即《旧约》),同时将基督教的新说教称为《新约圣经》(即《新约》)。犹太人在宗教方面有重要的影响,散在世界各地的以色列犹太人都把坚信犹太教作为民族认同的根据。耶路撒冷是犹太教的圣地,也是基督教的圣地,后来又成了伊斯兰教的圣地。这3种宗教的信徒各自按照自己所信仰的宗教传说,都把耶路撒冷看做是他们的圣城。

(六)古巴比伦时代各城邦的政治制度与苏美尔阿卡德时代及乌尔第三王朝不同,汉穆拉比统一后建立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国王独揽政治、军事、外交、司法和宗教等权力,直接任命中央和地方官吏。大行政区设总督,在较大城市中任命被称为“沙卡那库”的官员,小城市任命被称为“拉比亚努姆”的官员治理。有些城市(如西帕尔等)获得一定自治权,城市商人鉴督从富裕商人家族中选出,任期1年,负责税收、运河开凿、城墙修筑、公共仓库和码头的管理等。汉谟拉比的对内政策基本是伊新拉尔沙时期城邦政策的延续,在统一过程中汉穆拉比外交政策的基本方针是远交近攻,灵活变动结盟关系,为统一两河流域总目标服务。古巴比伦社会分为三个等级:(1)“阿维鲁”为全权自由民,上层是统治阶级,下层多是纳税、服兵役和徭役的自耕农和士兵。(2)“穆什钦努”为依附于王室土地的无权自由民,古巴比伦时代还存在其他类似穆什钦努的依附阶层。(3)“瓦尔都”(男奴)和“阿姆图”(女奴)是奴隶阶级。汉穆拉比时期王室占有的土地分为三类:(1)“供养(维持)宫廷之田”是以供职为条件所授份地,以纳赋税(纳贡)为条件所授份地。以供职为条件领有份地者包括士兵、官吏、塔木卡(商业代理人、高利贷者)等。士兵“列都”、“巴依鲁”以服军役而领有王室份地,其份地可由其成年儿子继承,但仍以服军役为条件,拒服或雇人代其服军役者处死刑。(2)“纳贡人”指领有大部分王室土地是以纳赋税(纳贡)为条件的份地的人,受王室的剥削和控制,其份地亦不得买卖、抵押或传于女继承人。(3)除王室土地外古巴比伦社会还存在神庙土地、城市土地及私人土地。汉穆拉比法典和考古发现的契约文书及其他文献材料证明:私有土地占相当数量,土地租佃和雇佣关系已普遍流行。地租一般是收成的1/2或1/3,果园、菜园的地租为收成的2/3。土地价值随灌溉用水的供应情况而异,有的供应灌溉用水的园圃地租高达收成的3/4。高利贷业甚为活跃,神庙和酒店同时经营高利贷业。高利贷业的活跃促进债务奴役制的发展,债奴被称为“基萨图”。在家庭和婚姻关系方面还保存父权和夫权的家长制残余,父家长可将其妻或子女卖为奴隶或使之变为债奴,子女须为其父家长杀害的他人子女抵命。债务奴役制的发展导致债务人的反抗,汉穆拉比之后即爆发反债务奴役的斗争,导致国王发表解负令,这也是古巴比伦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祭司是神庙的侍奉人员,负责主持祭祀活动和节庆典礼、念咒祈祷、占卜等,他们是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国家一个最特殊的阶层。美索不达米亚大部分的神都供在庙里,因此美索不达米亚地的庙宇也多得数不清,据统计考古学家仅在苏美尔遗址就发掘出3500座庙宇。美索不达米亚人注重现世的祈福和享乐,建造神庙是为了祭祀诸神,保持和神的良好关系,以保佑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所以一国之中庙宇往往是仅次于王宫的最好建筑。

(七)对修建神庙时各民族都舍得花大本钱,希罗多德在他著作中描述的巴比通天塔就是最有代表性的神庙。既然神庙多得数不清,祭司作为神庙的侍奉人员时数量自然惊人,他们不仅人数众多,而且权势显赫。在美索不达米亚中国家的王权受到三种限制:法律、贵族和祭司。其中以祭司最有势力,国王是神的代言人,其权力由神授予,而神的代表是祭司。在老百姓眼里人君如果不从祭司手中获得权杖,就不能称之为名正言顺。祭司代表神授权给君王时一般都有庄严隆重的仪式,在这种神权政治下祭司拥有极大的特权。而且祭司是国家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他们控制和管理着神庙里的财富。由于宗教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美索不达米亚的神庙聚敛的财富无以数计。国王一般划拨一部分土地作为庙产,并指定区域献租纳税,对外战争如果获胜后战俘和战利品优先送达的地方就是神庙。加上国民竞相敬献的各类供品,神庙里不仅充满食品、蔬菜、水果,而且拥有大量的金银财宝。祭司作为财富的管理者,他们出租土地、经营钱庄、参与商业活动,使神庙的财产不断增值。因此祭司因神得财、因财得势,成为社会的特权阶级。祭司多出于名门望族,职业是世袭的,其称号也代代相传,他们还往往是国家少数垄断文化知识的人。在神庙开设的学校中祭司既是校董,又是教师。通过教育对学生灌输宗教思想,因而也是垄断思想的阶层。祭司也分不同的等级,高级祭司负责主持重大的祭祀活动,普通祭司按等级各司其责,比如卡鲁、那努负责领唱圣歌、尼撒库负责主持奠酒、那姆克负责清扫、巴努负责驱魔仪式。另外还有专门从事占卜和解释预兆的祭司,他们负责求神问吉、解梦看相、占星预卜等。两河流域土地肥沃,水源丰富,很适宜于农业生产。早在前3000年那里的人们就开始引渠灌溉,早期的农业就这样产生和发展起来。“奔腾咆哮的洪水没有人能跟它相斗,它们摇动了天上的一切,同时使大地发抖,冲走了收获物,当它们刚刚成熟的时候。”这是苏美尔人在泥版上留下的诗句。虽然在前3500年苏美尔人在狩猎的同时已经有了比较发达的农业,但是由于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上游的降雨量大、汛期长,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与古埃及人在尼罗河上建筑大堤坝和水库不同的是古巴比伦在洪水治理上采用疏导的方式,前三十世纪中期阿卡德王国建立之后立即展开大规模的洪水治理工程,他们主要靠大规模的挖沟修渠、疏导洪水的流向以分散其流量,给洪水留下出路。这样不仅治理洪水,而且为农业灌溉提供便利条件。古巴比伦王国是古代两河流域经济繁荣的时期,当时的统治者就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保障水利设施的合理利用。洪水给古巴比伦带来威胁,同时也带来沃土,使两河流域的农业生产得以发展繁荣起来。巴比伦的学校产生于何时尚无定论,20世纪30年代考古学家在幼发拉底河畔南部的马里城挖掘出一所前2100年的学校遗址,被认为是根据考古发掘所知的最古老的学校。它包括一条通道和两间房屋,大间房屋长44英尺、宽25英尺,小间面积为大间的三分之一。大间排列着四排石凳,每条可坐1人、2人或4人,共容45人。小房排着三排石凳,共可容23人,很似学校课室。

(八)两房四壁无窗,从房顶射入光线。房中没有讲课的讲台或讲桌,却放着许多学生的作业泥板。墙壁四周的底部安放着盛有泥土的浅浅水槽,好似是准备制作书写用的泥板的。附近摆着一个椭圆形的陶盆,可能是储放清水以便和泥制造泥板的,或则是放置书写用具的。地面上装点有很多亮壳,好似是教授计算的教具。这所房舍靠近皇宫,不靠近寺庙。刚好别处发掘的泥板书的储存场所也是近宫而不邻寺的,有人推断这是古时的学校。两河流域的学校以培养文士为目的,文士分为高级文士和低级文士,前者充任官员;后者则从事各种职业,如公证人、掌印员、土地测量及登记员、军情记录员、缮写员、计算人员、秘书等等。在古代两河流域中考古发掘大量泥板书,这些泥板书标明的最早日期是前3000年,是用苏美尔人的象形文字书写的。在此后的1000年间象形文字发展成为楔形文字,广泛流行于中东地区,巴比伦人、亚述人、赫梯人和波斯人均使用它。这些考古发现的资料大多是宗教方面的文章或是与实际生活有关的文献,如契约、记录、文职人员的报告、法律、条例、公告等。还有一些资料是关于数学的,虽然当时两河流域的数学比古埃及的数学水平高得多,但这些数学问题和古埃及一样涉及的都是一些实际问题。在晚些时期的数学记载中(即波斯和塞琉西时代)就有一些天文图表以及关于日历和占星术的计算步骤,很明显两河流域学校存在的目的是给不同类型的未来官员提供高级教学。前2000年的一篇苏美尔文描述当时学校的生活,该文后来被多次抄写,所以可以推断出它的描述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从此文多次使用阿得语来看可判断是由一名阿得族的学生所写的,但全文还是用苏美尔文写成的,因为当时苏美尔文是学术语言,其地位相当于后来欧洲的拉丁文。学生早上来到学校,自带午饭。校长是“学校之父”,有一名教苏美尔文的教师和一名教算术的教师。上课的形式是抄写已有的泥板书,学习的科目有苏美尔文、算术和簿记。学校实行严格的纪律,执行纪律的人有一名勤杂工、一名教师和操场监管人。学生常常在一天内由于不同的过错要遭受几次鞭打,这些过错包括早上迟到、上课讲话、未经许可就起立或离开校园等。直到晚上疲惫不堪的学生才能走回家,向父亲汇报自己一天的情况(父亲一般都是官员)。晚饭后早早上床睡觉,以保证第二天早上精力充沛。有时候教师还会被请到家里,通常是由于做父亲的希望自己的儿子成为最杰出的书写者和有知识的人,希望他比其他同学甚至比那些贵族出身的同学更优秀。前2000年的智慧之家是两河流域实施高水平教学的场所,入学者是已毕业的文士,这里从事的研究也是高水平的。然而两河流域的学校不同于后来古希腊的学校,其所谓高深知识也是侧重应用价值,而不是面向理论探索。以数学为例,理论推测并没有获得充分发展,大批巴比伦数学论文涉及的是具体问题。巴比伦创造人类最早的文明,其教育也是早于其他国家的。甚至可以说它早于埃及,至少是与埃及约在同时而有了学校。这是人类最初的学校教育摇篮,也是人类正式教育的起点,当然其高等教育还是相当模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