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乡土中国》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乡土中国》
费孝通
5.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它包括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它的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从社会观点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行为的制裁力,是他们在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合绵续。
团体不能为任何个人所私有。于是有《独立宣言》中开宗明义的话:“全人类生来都平等,他们都有天赋不可夺的权利。”在执行团体的意志时,还得有人来代理。“代理者”时团体格局的社会中一个基本的概念。因此《独立宣言》又可以接下去说:“人类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组织政府,政府的适当力量,须由受治者的同意中产生出来;假如任何种政体有害于这些目标,人民即有改革或废除任何政体之权。这些真理,我们认为是不证自明的。”
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根绳子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社会范围是从“己”推出去的,而推的过程里有着各种路线,最基本的就是亲属,相应的道德要素就是孝悌,另一路线推是朋友,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忠信。
团体道德的缺乏,在公私的冲突里更看得清楚。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达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所以如果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
中国的道德与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这里,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什么作用,标准完全取决于和自己的关系。
团体格局的社会里,在同一团体的人是“兼善”的,是“相同”的。于是儒家与墨家在此又产生了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