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经理私刻公章,“变身”采购员诈骗60多万高端酒


日前,福州闽侯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谎称为公司采购接待用酒进而实施诈骗的案件,4个商家被骗6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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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作为一家房地产公司客户经理的欧某在2022年3月至6月期间,编造为公司采购接待用酒为由,向商家骗取高档酒水。

一级法官 李必慧
闽侯法院刑事审判庭 庭长
欧某谎称自己有酒水采购权,分别与四家酒类的贸易商签订购销合同,买到案值一百多万的酒类,但是只支付了三分之一或者不到三分之一的货款,然后再以略低于购买价卖给了中间商,牟取了65万元左右的金额。

期间,几个商家都曾多次向欧某催要剩余货款,为了博取受害者的信任,欧某通过网络私刻了一枚公司的虚假公章,加盖在所签订的酒水采购单上。

法庭上,被告人欧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考虑到其还有自首的情节,公诉机关当庭给出了量刑建议,建议对被告人欧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4个月,并处罚金。
目前,这起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闽侯法院将择期作出宣判。
企业或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应提高防骗意识:
1.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不仅要对对方的身份进行核查,还要对他的职务权限进行核查;
2.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还是要严格按照合同的样本规范,比如说应该先盖公章;
3.在合同的履约过程当中,要及时催收货款,避免在经营交易过程中产生更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