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湛/魏无羡 冷漠乾元湛娇俏坤泽羡)2 就要赖上你
用完晚膳,在房中沐浴了一番后,阿羡披散着发,坐在客栈上房的栏杆上。也是因为中下等房间都客满的关系,蓝湛才租了上房;一般关外人都不太有钱的,上房的租金可是一般平房的三倍以上呢!
哇!蓝湛哥哥的荷包不知瘦了多少,他攒了十七年的压岁钱还不够付一日的食宿呢!所以只好继续白吃白喝他的了。可是看来蓝湛也穷得很,他是大夫,却没有病人,可见医术有待加强;他们随时都有喝西北风之虞。
要不是因为考虑到他是个坤泽,蓝湛就不必住客栈了,他身上有草与泥土的味道,对夜宿大地一定不陌生。怎么办?再这样下去他只好和蓝湛行乞到找到童笑生的那一天了!问题是童老头在哪里?
他的冥思被打断了!直接看向树影黑暗处,笑道:“蓝湛,你也沐浴好了是不是?”跳了下来,就往他那边跑去。
月光照出阿羡的娇态,原本下定决心要来赶他的蓝湛,一时之间无法言语了!……真美!
不行,这人是他不必要的负担,他与他毫不相干,陪他四天也就够了,在这有人烟的地方,他算是仁至义尽了!
“你……误了我许多天的行程。”蓝湛冷冷开口:“我会给你一些银两,要回家还是要游玩随你,反正我与你毫不相干。我也会替你找一匹马儿代步。”
阿羡拉着他衣袖,好奇地问:“蓝湛哥哥,你要去哪儿呀?我也要去。”他完全没有把蓝湛的疏离当一回事。
“我不是你的哥哥!”他横了阿羡一眼,以严厉的口气道:“你只会加重我的负担与麻烦!”
“不会的,如果你丢下我不管,才当真是你心头的负担呢!你会担心有人来欺负我;担心我会不会冷着了、饿着了;担心人心险恶,将我抓走卖掉了。我爹爹有说过哦,黑心肝的人比好人多,再说我很可爱,如果有人要抓我去卖,千金万贯都会有人买。如果……如果担心我会吃垮你,我一天只吃一碗饭行不行!”
蓝湛硬是别开头,不理他。阿羡吐吐舌,决定要测试一下他对自己狠心的程度,如果他这次是狠绝了心要甩掉自己,他只好偷偷跟着蓝湛再想办法了;但若他还有些心软就更好办了!
蓝湛的善良是他最先抓到的特质,凭这一点,吃定他了!
“蓝湛哥哥,你不可以丢下我!”阿羡用力抱紧他的腰。
当然,忌讳乾坤之分的蓝湛忙不迭地要拉开他,说也奇怪,他也不过转身要扶开阿羡,阿羡就被他转身的力道拂开了去低呼一声跌倒在地。
“哎呀!好疼哪!”计算错误,他可爱的尊臀跌在大石子上,疼得货真价实又难看。
“怎么了?”见阿羡无法起身,蓝湛立刻蹲下问。
“我疼呀!”阿羡委屈地滑出两滴泪,没脸说他什么地方疼。要死了!下次要用苦肉计得先看看地形,尤其不能在黑暗中进行。
“我的腰!”阿羡双手紧紧勾住蓝湛颈子,埋住自己尴尬的表情。
蓝湛蹙着眉头,抱他回房间。让他俯卧着。一时犹豫着要怎样替他减轻疼痛,却又不好下手。
“你不会趁机整治我吧?我好痛喔。”
蓝湛的手轻轻按放在阿羡腰上,藉由腰脊的穴道指压,减轻尾骨的疼痛,但在他而言,这样的接触是非常不合时宜的了。老天,他明知道自己一直在沾染麻烦,可是却无法一如以往地狠心绝情;其实他知道这一点疼痛根本没大碍的,却见不得他蛾眉深锁的模样。他丢得开这个包袱吗?
阿羡可不管他有何复杂的心思,在他温柔的指尖下,有些昏昏欲睡了,又怕蓝湛会趁他熟睡时一走了之,所以孩子气地抓紧蓝湛外衣的下摆一角,稚气地相信,这样一来他就不会弃自己而去了。
※※※
初出娘胎的雏鸟,会对第一眼所见的东西认做亲娘,从此死死依偎着不放。
显然,蓝湛也遇到了这种事。那只叫做魏无羡的小鸟儿,可不是对每一个人不设防地表现出天真热情,事实上他的天真纯良建筑在聪颖的天性之上,而且他很明白什么人可以黏、什么人得敬而远之!
也不知道他眼睛是怎么看的,居然会认为蓝湛是可以黏上的烂好人;也不怕孤乾寡坤对他意图不轨或什么的。
在清晨上路后,魏无羡依然坐在他身前与他共骑一匹马儿。因为太了解人性的贪婪与恃强凌弱,丢这个小美人儿在人群中比丢在荒野中更危险,所以他无法硬下心肠,连自己都绝得意外,这种“善良”的感觉不该是他会有的呀!
只能绷着一张脸,无计可施地期望他会与其他人一般,对他的冷然无情感到心寒且退却。但,似乎尚未见到成效!
“蓝湛,咱们一直向东走,到底要去哪儿呀?我有些渴呢!”已经接近中午了,阿羡挥下一脸汗,转身看他。
蓝湛寻了一处有水源的林荫地休息。阿羡很能适应地跳下马掬溪水喝。
很显然地,蓝湛正不知该拿阿羡如何是好,既问不出他要去何方,也问不出他住在何处。
阿羡不太明白自己心中究竟想要什么,因为,在人生地不熟的外边,若没有人协助,是万万不可能找到那个童笑生的。他不太想早与蓝湛说再见。
哎呀,反正要用一年的时间去找童笑生嘛,日子还有那么多,总可以腾出一、两个月来与他生平第一个朋友共游吧?他真的好喜欢蓝湛呢!没看过那么好玩的男人,给人看起来冷凝难亲近,又死不蹦出一个字。为什么有人会怕蓝湛?像几天以来落脚的客栈,店小二都低垂着头,惶恐地以颤音招呼他们,四周的客人也离他们远远的,好像患了瘟疫似的;倒是偷觑他的眼光不少。
阿羡心中明白得很,若不是有蓝湛在一旁“坐镇”,少不得会碰上几个登徒子,败了玩兴,所以,他更有光明正大的理由跟着蓝湛了!不过,他死不肯吐露他要去的地方,也未免太不近人情了吧?好歹五、六天相处下来,他们“亲昵”情形不可言喻,他还拒人于千里之外,那可就排斥人得彻底了。
见到他从鞍带中拿出自客栈打包的卤菜与肉包馒头,阿羡吞着口水跑过去,接过一个包子就吃将起来,身子懒洋洋地斜靠在他肩背上,虽然感觉到他的抗拒,但因为太舒服了,不准备理会他的不悦。
什么乾坤之分?滚一边凉快去吧!从小与乾元哥哥打打闹闹到大,可没有刻意去避嫌些什么!当然娘是说过分化之后,必须有矜持含蓄,可是那是用在外人身上的,对于“自己人”是可以省略的。蓝湛对他如此见外,实在令他伤心。
“你都是如此对待乾元的吗?”蓝湛忍无可忍地问。
“你知道的,你是我亲人之外,我第一个见到的人,然后我很喜欢你,就跟喜欢爹爹、哥哥们的感觉一般。你别以为我什么人都喜欢,事实上我只对你亲切不是吗?因为你也会真心对我好,所以我才对你放心呀!”
“我不曾对你好过,是你……”
“你是个大夫哦,即使医术不良,致使生活陷入困顿,无以维生,但你仍是个大夫,就必然会知道用餐时不该板着脸与动肝火,那会让人吃不下饭的!我是无所谓啦,但是,蓝湛哥哥,你要是饿坏了,或气坏了,我会心疼的。来,喝茶。”他的笑脸比太阳更灿烂。
伸手不打笑脸人,阿羡可是相当明白的。
所以蓝湛只能吞下许多意图气跑他的难听话。为什么他总是开开心心地天不怕、地不怕呢。蓝湛别开头,啃着他的馒头,不理会阿羡炫人的笑脸与茶水。只要不给他好脸色看,他总会走开吧?将他的宁静还给他,让他能再回复以往的独行与……孤单;他的生命中不需要任何人来同行。
可是魏无羡的好意是不容人拒绝的!想当年他六岁时端了一杯茶去孝敬父亲时,向来严肃的父亲感动得只差没把他丢上天,亲得他嫩嫩的小脸好疼也好痒。那时候他就知道,挑个时机去伺候一些自己重视的人不会有坏处的,当然,当他想伺候别人时,“别人”最好不要拒绝,否则……缠也要缠死!
“你不渴吗?”阿羡跪坐在他面前。
他不理,又别开了脸。
“喝一口嘛。”阿羡将茶杯移近他的唇,身子几乎要黏上他。一只小手还搭在他肩上,近得足以使他闻到阿羡身上的香。
“你……”蓝湛恶狠狠地瞪他,却迎视到他无辜又纯洁的大眼,小媳妇似的添了一层水光,情况看来倒像他正在欺压人!
阿羡趁机把茶倒入他的口中,终于开心地笑了,依在他怀中一时忘了起来:“明明渴了,就不要拒绝我嘛。蓝湛,我是不是又体贴又贤慧?”
他一直是知道的,这人是他甩不掉的麻烦。
※※※
行走了两天,他们到了一个叫“万林县”的地方。蓝湛有一定的目的地要去,并不是闲着没事四处流浪,但他那个闷葫芦就是死不吭一声告诉他要去何方!不过,这也挺公平的,因为自己也没告诉他要去何方……因怕被立刻送去。这种耗法,结果是蓝湛替他买了一匹小马代步,因为他说只有夫妻或兄妹才能共骑一马,再甩也甩不掉的觉悟中,只好替他买马了!
所有的心不甘情不愿却奇迹地融化在阿羡欣喜若狂的表情中!当时,他真的是失神了,震撼地感受到一直被他所刻意忽略的美丽;只是顽皮与耍赖,加上小孩儿心性分散了他所有的注意力,让他一心只想摆脱阿羡,而忽略掉了他是个真真正正的美坤泽。阿羡是如此轻易地被取悦,不吝惜地表达他的快乐。
这次落脚的客栈十分大,占地广又立于市集中心,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与以往不同的,可不只是人多而已!这间客栈八成以上的客人装束打扮都有江湖味,至少或多或少都带着件防身武器,如果这种人不叫“江湖人”,那阿羡可不知道什么才是了。
所以他神秘兮兮地偎近蓝湛,小声地问他:“我们是不是不小心踏入江湖了?”
“没有。”他吃他的,对周遭完全没有一丝观望,但心中已隐隐明白空气中些许骚动是来自于阿羡的美貌。
阿羡索性改坐在他的长凳子上:“可是他们都有刀有剑呢!我爹爹说,江湖是可怕的地方,我们不可以闯入。到底何处至何处是江湖的界线呢?你知不知道?”
“不知道。”他的回答夹着一声无奈的叹息。这时候,阿羡又天真得不可思议,问题更是可笑得紧,教他不知该如何满足阿羡的好奇心了。
这时,在他们左侧的一桌客人开始大声且流气地对阿羡这位小美人儿品头论足了起来:“老陈,咱们走遍大江南北,也没见过这般俏的坤泽,连杭州天艳楼的花魁路小仙都比不上。”
“嘿嘿,就是风情差了一些,看来他身边那个男人调教得极差哦!”
一桌子三五个人因那几句邪气下流的暗示而肆无忌惮地哄堂大笑。其中长相最尖嘴猴腮的小个子男人大声地笑叫:“小美人儿,要不要大爷来教教你呀?包你食髓知味,就再也忘不了我了……哇呀!”
哀嚎声了结了更多不堪入耳的话语,就见那男子不知何时受了一道冷箭,此刻正躺在地上号啕不休。那道冷箭,非常神准地贯穿了他的上唇与下唇--很标准的“封口”,而凶器正是一只竹筷!
就见全客栈再一时半刻的沉寂后,那四个出言不逊的大汉跳起来大吼!
“是谁?是哪个王八羔子放冷箭伤人?出来!”
“对!出来!我飞天牛王大财在此候教!”
很没面子的!只在那么一瞬间,他们的结拜兄弟被暗算了,而他们这些“高手”居然看不到自何方出手、由谁所出手?由此可见来人功力之高强。
至于所有人会有一瞬间的静止,有是讶于这票“高手人物”居然无从找出是何人所为。虽然早有一些想出风头的人,想趁机出面主持“正义”,以提高自己的威名,顺便获得美人的青睐,但仍认为晚一点出手比较占便宜;何况那桌非善类的功力不知在哪里,多观察一下不会有错的,确定对方是三脚猫才出手比较妥当,也免得出大丑。
但,到底是何方高手伤人的?
整间客栈一下子陷入旁人等着看好戏,而四五个怒吼的大汉因丢脸而急欲找人出气以挽回失去的颜面的混乱中;另一方面也尝试抽出瘦皮猴唇上的竹筷,却只听到更大声的惨叫。
阿羡低声笑道:“路不平,有人踩。”
这样一声轻笑,立刻被那些恶霸视为出气的对象!
“臭婊子,你说什……”一个大熊男子先开骂。
就见得,那个恶状行为尚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一只闪亮的暗器打中了男子的玉枕穴,让他直挺挺地昏倒在地上!
这回,众人可是看得很清楚了--两位翩翩佳公子踱进了客栈,让原本平凡无奇的小店立即“蓬荜生辉”了起来。
“谁?是谁?”另外三个大汉怒吼着齐转向门外,然后原本高涨的气焰霎时消失无踪。
其中一个人喃喃念着:“慕容山庄的少庄主与跃日斋的魏少主……”
客栈内外莫不倒抽一口气,显然两位俊男的来头不小!
阿羡兴奋地拉住蓝湛的手,剧情急转直下又步入另一章回,他看得兴致盎然,根本忘了他才是事端滋生的创始者与来源。
那个白衣白扇白得一踏糊涂的男子,阿羡还有一点印象,就是数日前进城遇到的那个多事人嘛,叫什么慕什么云的;至于另一个又更好看了些,气度雍容尔雅,眼神精明含威,虽然年纪不出二十岁,但想必前途不可限量!一出场就令天地为之失色……不过,他的蓝湛哥哥才是心目中的大英雄,其他人再好再出色,看过也就算了,与他没什么关系。
蓝湛招来店小二算帐与打包,吃饱了就准备上路。
“走。”他起身,破例地拉起阿羡的手要走。
阿羡很不舍得地再看了一眼,想知道那些人会有什么下场,但那两位公子带出来的家丁足以排成一道城墙,想必是有人会“正义”成功了。这么多人围着也没得看,只好顺着蓝湛一同出去了。
“江湖果然是沾不得的,蓝湛哥哥,他们江湖人都像疯狗一样喜欢无缘无故咬人吗?”阿羡勾着蓝湛的手臂,轻快地跳着。
“你不怕?”他根本是多此一问。阿羡几曾有“怕”的表情出现过?
“有你呀!”阿羡率先冲到客栈给人系马的地方,抚摸他生平第一件财产“红毛”。
与自己爱马亲热的同时,他看到一旁有五匹相同颜色马鞍的黑马--是那五个轻薄自己的恶汉的马!因为其中有一副马鞍上刻着“飞天牛”的名号;于是,阿羡泛出了绝色的笑容。
趁蓝湛正在外头抱草要进来喂马儿吃点心时,他从包袱中掏出一把精致的小匕首,钻到马腹底下去努力“报仇”了!
还算他手脚快,蓝湛进来时已“作案”完毕,以他最迷人的笑容去偎近蓝湛,陪他一同喂爱马吃草;然后,阿羡又拿出四颗糖球,自己一颗,两匹马儿各一颗,比较困难的是要如何使蓝湛张口吃下最后一颗。
“嘴巴张开!”
“我不吃糖。”
“你不吃,我就要亲你哦!”这招是他小时候威胁两位哥哥的杀手,因为他的“亲”,代表的是无限的口水洗脸。但愿用在他的身上也能有效。
蓝湛震惊于他的大胆不知羞,瞪着他连嘴巴张成O字型也不自知,阿羡趁机塞了进去,开心地手舞足蹈!
“好吃吧!对不对?”
蓝湛狼狈地别开脸,冷道:“上路了!”
阿羡安静地与他一同牵马出去,脸上的表情可没有任何心虚的成分,根本是沾沾自喜了!
不过,他们才走到马厩门外,就见到原本以言语轻薄他的那五个男子正东倒西歪,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显然被k得很惨,正在“跑路”中。
在经过他们时狠狠瞪了一眼,又仓皇地急往后看,生怕有人追上来补一脚似的,直到他们各自上马奔了出来,尚有力气吼叫的男子撂下狠话---因为那是落水狗必备台词。
“臭婊子!咱们走着瞧!”
不到半刻的威风,即为五声惨叫声所取代!快马奔驰也不过三四百尺远,五个人被马儿成抛物线甩飞像稀泥地----不为什么,马鞍脱落……
阿羡开心大笑地将小脸埋在蓝湛胸襟中,怕被人识破是他所为,欺负过他的人从没一个会侥幸得到好下场的,虽然说已有鸡婆排队替他出了气,但是他也要有所表示才甘心呀!唉!太佩服自己了!
“走了!”虽对那五人同时滚下马有所怀疑,但那毕竟不关他的事。
上了马,阿羡突然想起一件事:“你想,是谁甩筷子替我出气的?”
蓝湛不语,充分表达了他漠不关心的态度。
不过阿羡已很有经验地自言自语:“正常的推论,会认为是那两个公子哥儿所出手!但我可不会那么认为,你要不要听听我魏神算的看法?第一,他们自外边来,没道理会手持竹筷。第二,他们那种衣着考究的人,一出手必然是闪闪发亮、有名有号的暗器,搞不好还镶金镀银的咧,哪会丢竹筷这种平凡的东西?不过--嘻,我也怀疑他们是不是有那个本事把竹筷拿来当利箭使用,而且还出手神准。第三,竹筷出手时,没有人看到来自何方,居然能由上而下第贯穿唇片,好厉害。反观那两位公子出手时,我看得一清二楚,功夫好坏一眼可知。哇!我好崇拜那位高手喔……”
阿羡偷觑了他一眼,贼兮兮地将马儿趋近他:“蓝湛哥哥,我刚刚好像不小心有瞄到你手中的筷子少一只喔。”
“不是我……”他否认未完,阿羡却已开心地双脚一夹,快马先驰而去,根本不理会他的辩驳。
而他跨下的骏马岂能容许平凡的马儿脚程比它还快,不等主人下令,自行奔去,绝不容许有马儿在它眼前张狂。
不一会儿,红马神气地领先一个马身,轻快的蹄声和着魏无羡悦耳的笑声,交织了属于两人共有的微妙天地。不自觉的,蓝湛阴沉平板的面孔,绽放了一处阳光明亮。
世间再也不会有第二个魏无羡了!兼具天真、活泼、机灵于一身,夹带着矛盾的无知、无视世间道德的我行我素,可真是个叫人伤脑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