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碎碎碎念
被我喜欢这件事,文学是无辜的。
我91年出生在贵州的小镇上,算半个留守儿童。
为啥是半个呢,因为家里留了母亲照顾我,不过她每天也要开着三轮车出去跑,见面的时间就是早上送我上学,中午做饭,下午做饭。
很小的时候我对母亲是很眷恋的,不过后来就淡了。
我印象里很深刻的一件事,是小时候凑着在一群大人里在小卖部看中国队出线的电视,大家忙着欢呼,我忙着偷零食。
那天收获很多,回家的时候看到了我妈的三轮车停在路边,我很高兴地上前要分享一下自己的欢乐,不过还没走近,三轮车就开动了起来。
我喊着跑去追,不过那年代的三轮噪音很大,她没听到。我抓了一把糖想扔到车上吸引她注意,不过距离太远,一颗也没砸到她车上。
那些糖对我来说就不能再要了,而我又没追到人,又损失了当天的收获,就一个劲猛哭。
很多年后的现在我看到中国新生儿的出生率达到了一个新台阶的时候,我就想,大概很多类似忙着生存的父母疏于陪伴的小孩长大了,这些小孩出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观念造就了这样的出生率。
没关系的,这种不愿生育的人只是这个大时代微不足道的一个小小截面,等幸福成长的那一代长大了,出生率会创一个新高的。
说回那时候。
我认识的很多留守的小朋友长大以后很阳光,对世界依然温柔和善。
和童年是否幸福无关,这个世界上就是会有这样的人,集很多令人讨厌的性格于一身,有种独属于配角的悲哀。
比如我。
一个亲戚家的姐姐原本很喜欢我,没有印象具体做了什么导致她后来对我很冷淡,但记得有一次她过生日,悄悄又严肃又慎重地嘱咐她的同学和她的朋友,打蛋糕仗千万千万不要弄到我身上。
如果我不是一个特别小气且喜欢背地里告状的小孩,不至于这么小心。
可以猜想我那时候即使不是熊孩子也是个绿茶婊。
再后来上学的事我就有很多确切的回忆了。
比如我就是那个和小明交了朋友就不允许小明和其他人玩的小孩。
虽然后来长大了为了打群架能赢压抑了这种占有欲,不过性子里的霸道和偏执只要偶尔流露就能让人敬而远之。
这种霸道只是欺软怕硬的霸道,霸凌拾荒的同学,拿人家身上的异味做文章。但面对一些有钱的同学,也会展现现在想起来就肉麻的谄媚。
所以虽然经常打架,但也没什么热血校园里各种角色的人格魅力。
从小有这么多讨厌的性格,所以初中高中为了不被孤立开始伪装自己。
我自认还是比较擅长伪装的。就算不擅长,但面对自己喜欢的异性,一个人肯定会展现自己最好的一面。
十年前和我初中高中喜欢的那个最初暗恋对象重新联系上的时候,她问我是不是还和以前一样暴躁易怒。
他妈的我那时候对你这么好结果在你心里就是暴躁易怒啊我怒。
感觉聊不到一块儿,后来没联系了。
村上春树说他在某个年龄段感觉自己是一座桥,我深有同感。
这么多人来来往往,他们路过我,从人生的一头到了另一头,他们大多时候记不得我,有时候想起我,会奇怪我在哪里。
我他妈是座桥,我还能在哪里,我他妈在原地。
你看,这就是文学的魅力。
文学包容性太强了,哪怕是我这种小偷小摸,孤僻怪异,暴躁易怒的人,文学也不吝惜地让我产生共鸣。
第一次产生共鸣是记不得了。
应该一开始是看日历上的笑话,去书摊翻那种薄薄的小人书或者每一页都有插图的童话,后来和别人借带有插图的成语故事。
一年的日历才三百多页,书摊摊贩也烦我了,能交到的朋友书都不多,所以书不够看,我卖过一段时间报纸来攒钱。
卖报纸来钱慢,重操旧业开始偷书,偶尔也会偷别人家东西卖了换钱买书。
我妈感觉这孩子趴在床上看一天书比让他出去疯跑一天然后被几个不认识的大人揪回来要求赔偿被打烂或者被烧掉的什么东西划算,就给钱支持我买书。
当然如果只是给钱,玩具零食的吸引力可比文学大多了。
有次她好奇我那辆赛车从哪里来的钱,之后她就必须要看到买来的书,核对一下书价。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第一次发现盗版书摊的震惊。
赶场的时候才会出现在小镇上的吉普赛书摊,标价十块二十的书三四块钱就能买到。会讲价甚至用不上三块钱。
那是文学第一次在精神满足之余让我有了物质收获。
我妈不分正版盗版,而我变得更加喜欢文学。
后来认的字多了,那些插画占大部分的书让我觉得不划算,开始买那时候还很好看的《故事会》。
三四年级买过《花季雨季》、《梦天使》、《梦精灵》,在封面顺眼的时候买《演讲与口才》和《知音》。五六年级觉得情情爱爱的有点傻逼,回归了《故事会》。
期刊去报刊亭买,大本的书就去吉普赛书摊或者租书店。
当然了,活着不会仅仅是文学里美好的故事和伊甸园。
前面提到我对有钱同学的谄媚,那就是初中以后的事。
小学的时候我还处于崇拜个人力量的阶段,四年级还是五年级的时候,我的乒乓球弹出窗户掉到楼下,被一个六年级的穿着小西装的男生捡到。
他不知道出于什么考虑不愿给我,被我按在地上锤得痛哭流涕。
初一我和他同校,他集结了三四个人把我锤得痛哭流涕。我坚持了这辈子最长时间的每天做俯卧撑,每天跑着上下学,指望啥时候能锤他一顿。
在我感觉良好的时候挑衅他,约单挑。然后又被他和他朋友按在校外的草坪上锤了一顿。
那时候心里苦,文学也不会消解这种现实的争斗和残酷。
不过文学给我指了一条明路:
抱团。
那几个捶我的高年级,单打没一个是我的对手,不就因为人多比身体好强嘛。
我那时候正好在看《三国演义》,确实是懂一点拉帮结派的手段。
曹操还是小透明的时候,证明了自己和某一个团体有共同理想,凭借敢想敢干和不要命的胆略成功加入并扩大自身影响力。
我凭借着以前倒卖东西在废品站结下的人脉,找到一个流氓团体一起发财了几次,凭借多年积攒的笑话故事和《演讲与口才》打下的基础获得了好感成功融入。
加入团队以后打我的人可能收到了风,没再找我麻烦,但我要的不是安全,是复仇。于是我三番两次请傲天哥出手。
不过文学给了我抱团的手段,却没有给我选择团体的眼光。
我们团队的老大傲天哥,他爹是镇上有名的混混头目,收着好几家娱乐场所的保护费。
傲天哥日常炫耀家里《古惑仔》系列的光碟都集全了,平常为人处世很有点碟片里学来的嚣张劲。
不过和他说要干那个货,让他给我撑撑场子的时候,他推三阻四又是哪个大哥哪个兄弟约了要干这干那,又是他道上混的不好去欺负一个学生。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老大都不出手,当时一起混的巴蛋哥,小财神和土牛哥就更不顶用了。
多年来的阅读经验让我痛心疾首地发现这个团队原来是帮乌合之众。
他们这么不顶事,再约我发财我就没了动力。后来有一次我放学去游戏厅,发现小财神拿着三本漫画在看,漫画我超感兴趣啊,让他拿一本不看的给我瞧瞧,他说我之前给他摆脸色,死活不给。那时候打我的高年级已经转学到贵阳去了,加上这件事,我就和他们断了来往。
说真的,文学再有教育意义也不如现实教育人。
我从小就看书,各种各样的书、报纸,肯定不止一次看到过弱势群体被人欺负的心酸和无奈。
可你看我小学的时候,霸凌内向的女生,也霸凌拾荒的男生。
虽然五六年级没再继续,但不继续并不是因为我意识到我错了。
一方面当时非典严重,被霸凌人的家长闲来无事会关注得很多找麻烦也无穷无尽,另一方面就是渐渐性成熟了,想在女生面前维持讨喜的人设。
直到初中我自己给人按在地上锤得痛哭流涕,找到团队之前的那段日子过得很没有安全感,每天上学都要担心会不会今天又被揍一顿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不该给人带来这样的痛苦。
我后来看到韩寒说他开始不想再在网上说什么,大概是他看到历史是个圈,不论说啥,发生过的事还是不断发生,以前希望能用文章改善社会现实的想法变得无力。
《资治通鉴》多牛,都写出来多少年了,有哪个朝代因此跳出了历史的因果律。
不是虚无主义哈。
文学可能会令人警醒也令人感动,但不管是普通群众、我这样的霸凌者、甚至黑社会或政府官员,我预感只要没有被现实教训到失去为所欲为的安全感,就不可能因为文学或其他外力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
所以我的经历让我喜欢共鸣性强的文学要多于教育意义强的文学。
刚刚说到漫画。
应该是初二的时候,中学门口开了一个设有座椅的书店,里面是一个青春靓丽的女老板,对蹭书看的人超级友好。
我在她家把以《龙珠》、《海贼王》(不记得那时候是不是叫航海王)为代表的漫画看了个遍,
在那家书店蹭了以韩郭二人为代表的青春文学,现在记得住的有《毒》、《幻城》、《岛》什么的。
当时我就意识到周杰伦特别火,我指的不只是他冲破重重高山的地理限制火到了镇上。
像五月天的阿信、刘若英、陶晶莹之类的明星都喜欢写点自传或者感悟出书,能在进书店第一时间看到。周杰伦这么火出了一本书叫《D调的华丽》,海报挂了很久,我一次都没看到过实体书。
周杰伦哎,书店不可能知道陶晶莹的书不知道周杰伦的书吧。但就是看不到。
蹭书多了心里也觉得过意不去,那年过年的时候领了压岁钱去她家买了一本饶雪漫的《校服的裙摆》。为啥买这本呢,因为当时其他的书大都蹭过了,这本还没有;其次是这本书封面上写了个“青春必读书”。
可能就像牛奶上说“每天一杯奶强壮中国人”一样,说的是喝奶会变强壮。“青春必读书”应该是指年轻的时候一定要看书。
但当时误以为是年轻一定要看“这本”书,所以买了。
里面有张光碟,送给了小时候让她同学不要把蛋糕弄到我的姐姐。
不记得这本书的内容了。
但是。
同志们。
隔壁班那个我暗恋的女生咋知道我有这本书的?她借去看了。
呐,虽然我和她没有缘分,十年前重新联系上也聊不来。但是当时我是超级激动的呀。
我暗恋的这个女生就叫她大丽吧,还记得大丽把书还回来以后还写了个便条,说书不错,有没有其他的能借给她。
她班上有个和我从小认识的女生,这个女生就叫她小丽吧。
小丽和我是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同学,做过一段时间同桌,她妈妈和我妈都开三轮车互相也认识,小丽为人不小气,铅笔橡皮擦从来不吝啬,就是做同桌的时候打人有点痛。
虽然她不在校门口的书店蹭书看,但常在租书店遇见她,我知道她很喜欢看书。
大丽前脚还回来,小丽后脚要借这本书。
当时我还想呢,要是其他女生肯定做人情直接给人看了,大丽教养真好,先还给我再让小丽来借。
呐,我和小丽是有交情的,排除暗恋大丽的场外因素,至少和小丽的交情比大丽好,不管怎么说我都应该借给小丽对不对。
但我和小丽说,不借。
就算现在也想得起自己当时心里转的八百个弯,也不得不说当时的我确实是个怪咖。
小屁孩你怎么想的小屁孩。
当天大丽又来借了书,我给得那叫一个痛快,大丽问我为啥借给她不给小丽,我支支吾吾说不出来。
大丽是她们班文艺委员吧,还是文艺委员是她好朋友,我记不太清了。要校庆的时候大丽班上男同学不配合,于是邀请我合作排个小品,那时候我放学还要去邻居家蹭星空卫视的火影忍者,跑得不快就只能赶上片尾曲了,哪里有兴趣排戏。
大丽说她是女主角,让我做男主角,于是欣然答应。
那个编剧兼导演是她们班男同学,戴个眼镜,神神叨叨的。现在也想不起他的编剧功力了,只记得他很有80年代知识分子的范,排戏不是很积极,一直说要研究更深层次的文学。
有天他念叨要给《三国演义》做序,我不明白,我说这书的序胡适不是写了吗?
他很惊讶。我也很惊讶,心想你要给书写序言不用先看书的吗?
后来想想,可能因为他是从学校图书馆借的正版三国(要押金,而且都是经典书所以我没去借过),我是在吉普赛买的盗版,所以版本内容不一样,导致他没看到序言。
但是当时他误解了,觉得我超博学。我也误解了,觉得这货平常就是装。
他很佩服我,我也理所应当得很。
没几天,大丽的班主任说不能两个班的人出一个节目,和大丽的缘分就到此为止了。
眼镜兄把他误以为的我的名声吹捧了出去,引起了大丽她们班诗人的注意,这事后面再聊。
而大丽在大学遇到了渣男学长,再后来又遇到了真命天子。
有一天大丽的梳子还是什么化妆品掉到了马桶的弯弯里,工具捞不到,那个天子用手给她掏了出来,大丽发了男生抱着马桶的朋友圈说了这事儿,没多久两人就结婚了。
初三我性子稍微有了点进步,交到了一些人很好的朋友。第一次去参加他们的生日聚会没有什么礼物能送,于是花三块钱买了个瘦长的玻璃杯,和朋友圈子里的老茂小袁一起融了几棵红色的蜡烛倒进玻璃杯当礼物送了。
不记得当时收到礼物的欣欣是啥反应了,就记得效果很差。我不是书多嘛,所以后来他们过生日我就找一本比较新的书包一包送。
初三是我对文学幻想最多的时候,不过很奇怪,当时我虽然喜欢的是《诛仙》这类玄幻故事,但在笔记本上写的是小学看的《梦天使》《梦精灵》的那种西幻和魔改三国。
不过都不成篇章,没头没尾的。
说到写东西就不得不提我第一次投稿。
我先在作业本上写了一个学生被老师冤枉的故事,十一点多在夜幕里摸去网吧包夜,用当时超级傻逼的智能ABC通宵打字。
然后同学大象突然出现了。
大象可能很早就看到我了,我望一眼作业本望一眼键盘再望一眼电脑屏幕,傻逼的输入法让我太过于专注,一直没发现他。
他跳出来的时候我虽然害羞,但也来不及把作业本藏起来了。
他问我在干嘛,我说投稿给《故事会》,他很友好地表示你打字太慢了,要不我帮你打。
我可能也知道自己写得一般,果断拒绝了。
大象让我慢慢写,写完找他玩。
不记得当时作业本上有多少个字,应该就一两千吧,可能还没有一两千。
反正打完字天也亮了,快到了下机时间。
我伸了个懒腰,看见大象在很多台电脑之间操作。
问他在干嘛,他说在植入木马盗号盗Q币。
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害羞用了小号的邮箱,当时的投稿和《故事会》的编辑回复都找不到了。
我那天的收获是后来一封“不采用”的回复邮件,大象嘛,他那天挺高兴的,应该比我的收获好得多。
前几年打王者遇见大象游戏在线,他说起初中这事,问现在有没有写东西。
我说没有,他很奇怪,我也很奇怪。
我那么喜欢文学,又不热爱现在的工作,为啥还没有以码字为生呢?
很大程度还是没有天分吧哈哈哈。
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没有天分就要说到我高中就遇到的那个诗人。
诗人就是之前那个编剧兼导演的眼镜兄的同班同学。高一诗人和女朋友分了班也分了手,心情抑郁,有很多东西想要表达。
但是可能写诗已经不挣钱了,所以他学了吉他开始写歌,立志成为偶像五月天阿信那样的人。
我们当时的班主任搞周记,说我们写啥都行。目的是为了锻炼我们的作文能力。但我对这种形式性质的东西很排斥,有时候会写点连载,有时候会写点未来老无所依的畅想。
当然了,难免会写点不能见人的青春感悟。
诗人和我同桌,就猫和老鼠的情节一样,越不给他看他越要看。
有一次抢了我的周记边跑边念,那时诗人绕着课桌很雀跃的样子,有种与我斗其乐无穷的乐观,我没来由地突然深感自己年岁渐长,没有了追逐打闹的活力,就回座位上坐着等他看完。
诗人不可思议,又念了两段回到了座位开始夸奖,说我写得好有意境。
他对其中一篇东西某几个“左心房”啊“氤氲”啊之类现在烂大街的字句很赞赏,于是邀请我像方文山的周杰伦一样,给他填词。
然后我认真地研究了一下填词这个事。
你们还记得会用回车键就会写现代诗这个梗吧。
我原先心想歌词和现代诗也差不多嘛。
然后就开始写,然后就意识到了,一方面当时没有受到填词的系统教育,更重要的是我确实没有天分。
人与人之间是有“天赋”这个差异的,就像当时流行了一阵的游戏——按秒表计时器。
有些人就能按到0.08,努努力可以到0.06,但我怎么努力,最好的成绩只有0.12。
有天赋的人不知道天赋是啥。
像诗人也没受到系统教育,他写词就很轻松。晚自习邀请我去小卖部买吃的,鼓励我多写。
我有时候想,他要遇到个有天赋的同桌就好了;有时候也想,他妈的傻吊写写写写个鸡儿,别来烦老子,要有能写的脑子我还用你催?
诗人后来去了他向往的江南,凭借一手吉他加诗词,交过很多女朋友,我知道的有一个音乐学院的学生,一个白富美和一个平面模特。
他后来传授我约美女的秘诀,我满脑子都是,他妈的傻吊谈谈谈谈个鸡儿,别来烦老子,要有能谈恋爱的帅脸还用你教。
说真的,以我的经验,所谓恋爱技巧其实是无所谓的,两个性格好的人,两个聪明人,两个有钱人,两个体制内大多数人其实会选更好看的那个。
但当时我违心地说美不美无所谓,有个女朋友就可以了。
诗人义正言辞地说不行,我们这种人要是找了不漂亮的肯定还要出轨,出轨是不道德的,而不道德会极度影响我们在粉丝心中的形象从而影响到我们的事业,所以一定要找大美女。
诗人别的不说,在我和他相处期间毫无建树,出校门进厂打螺丝五年后还相信我能成就事业,真的令我又惭愧又感动。
后来诗人开了同城快递公司,再后来去了音乐公司。
或者是先去了音乐公司,然后去开了同城快递公司。
上学期间我一直没有因为文学获益,不过我进厂打螺丝倒是有了些收获。
打螺丝的第二年还是第三年,厂里要办一个内部刊物,让我们投稿。
我投了三篇中了两篇,收到了两百块钱。
那时候一个月工资才一千多,一篇几百个字的东西能拿一百块钱我觉得很公道。
我要多搞点,但怎么搞才能有的放矢呢。
文学这方面诗人是专业,恰恰因为他专业,当时不好意思找他要建议,怕他又要我拿给他看又说写这些不如写歌词。
所以找了当兵的老茂和上大学的小袁,一边打电话和他们聊,一边在夜幕下围着工厂慢悠悠地走。
他们给了很多建议,特别是推荐我看《放牛班的春天》、《死亡诗社》等等电影写观后感给了我超多启发。
未来可期,第二期我从励志、爱情、游记、影评等各种角度写了十篇去投。
想着以第一刊物的里出现的文章水平,我不中个八篇也要中个五篇吧。
而刊物编辑一看这么多,觉得我是从网上抄的,一篇没用,还把我给拉黑了。
亲爱的编辑,你知不知道有一本杂志上所有的故事都是一个人写的啊。
我虽然没有效仿的能力,但一个月水十篇几百字的东西还是可以的啊。
而且最重要的是,你觉得是抄的要不要先和我沟通下,我可以当着你的面另外写些别的,等到了第二期出刊我才发现自己一分钱捞不着你知道我心有多痛吗。
当时好生气啊,心想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后来没再投过内刊,有时候用手机,有时候去网吧写故事和心情发在QQ空间里。
每次在空间发一篇狗屁不通的文字就私聊一堆人,让他们快来看,来点赞。
我有次翻邮件翻到自己催点赞的信,看到里面对各种文豪的蔑视,差点把自己笑死。
后来亲戚通知母亲生了重病,我辞了工作回家。
母亲病愈我回头看那些空间的帖子,虽然各种拉人来点赞,但点赞还是很少很少。
时间把我的恨意消解后,写东西的动力也没了。
我跑去广州打螺丝,流连KTV学着在有限的资金里纵情享乐。
有一天我久违地去网吧上了QQ,发现空间有一个叫大路的人做了很多点评,那时候回踩是一种礼仪,所以我去大路空间参观并做了些点评。
大路不知道是哪里人,喜欢旅行,空间有很多他在全国各地拍的照片。
相机拍的照片。
当时我的朋友们要么还在瞎混要么还在上大学,空间能有相机拍的照片让我挺稀罕。
大路最远的地方去了缅甸,有玉石原料和枪支的照片。
那时候金三角还没改名叫缅北,缅甸还可以正经做些正经和不正经的生意,不用非得留个腰子在那儿。
我不常和人私聊,在空间留言做到礼貌回踩也是想有天写了东西能多拉个人来点赞。
不过大路好像很有空,每次去他空间留言他都能秒回,搞得我不得不在他空间和他聊一长串。
他当时在西藏,照片天的蓝和云的白都纯净得令人发指。
那时候西藏也没传出女菩萨穷游这种事,还是个文青向往的地方。是了,那时候文青也还是褒义词。
我很奇怪,不是出事了吗干嘛还在那里?安全不。
他说没事,就因为出了事,所以警力更多更安全了。而且本地人对游客很友好,和印尼不是一回事。
他说印尼,毫不考虑我可能根本没有这种常识。
但是聊得来也就是这么回事,就是聊。
有时候身边的人像隔着屏障,他不懂你无所事事你也不理解他蝇营狗苟。
千里之外的网友倒像是多年老友,他做着你还没开始梦想的事,过着你未来要梦想过的生活。
我曾被很多聊得来的网友忽悠过,损失最大的一次是买诺基亚N97邮了两千块,报警依然无用。
我寥寥无几的智慧很难对人家是真情实意还是另有所图做出区分,所以后来对熟悉不熟悉的人只要一提借钱,不管他应急还是穷,就不再回复了。
毕竟骗子这个职业和文学家很像,销售共鸣满足精神需求然后换取物质收获。
大路当然很好,不过要大浪淘沙嘛。你以后也会知道能同时满足和聊得来,又不用借钱这两个条件的朋友多难得。
大路这个人越难得,不得不拉黑他时,我对小露的怨念就越多。
怨念不是怨恨,对我而言更多是一种我怪你我又无可奈何。
我算是被小露骗了,但这没什么,情感上的损失不算损失,而物质损失也不大。
见过太多大V网红明星草粉骗感情骗钱,你知道就算有再多塌房,因为有好感就无条件信任别人这种事也不会减少。
况且小露和翟某欣比起来总没有那么要命。
小露行动力强,认为自己被伤害了就伤害回去,谁没有恨过人呢。这点让后来也恨过人却总是不了了之的我挺羡慕的。
没错,小露是大路的前女友。
两个人分手了。
她偷窥大路空间,从空间里频繁的互动盯上了我。
以前诗人和他女朋友分手,他的女朋友进不去他空间了也找我帮她们和诗人带话,在我空间留些分手后的思念、吐槽或者诅咒。
为了不被殃及,我对这种心怀全天下男人都是大猪蹄子的女生敬而远之,没多久她们也就被时间疗愈了。
没躲过小露全是因为她上来是私聊也没提大路,像个单纯对我有好感的陌生女网友那样嘘寒问暖。
我那时候的帖子虽然寥寥几个赞,但毕竟还太年轻太天真,对自己的文学魅力还有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很相信她是折服于我的才华。
唉。
后来我和小露空间互踩(互相留言),大路懵逼了。
他告诉我他们俩来龙去脉暗示我小露是为他而来的时候我宽慰他,放心我做人眼光从来都是望向未来,不介意你们从前的故事。
我在广东,小露在黑龙江,大路在西藏。恋爱中的没头脑就是,这么大一个三角恋摆在面前也能视而不见。
呐,做人要善于原谅自己的过失,毕竟虽然我之前有过暗恋对象,但并没有实际搞过对象。
格外懵懂也正常。
我和大路打听:小露喜欢啥啊。
喜欢王菲。
不喜欢啥啊。
被骗。
她和你为啥分开了呀?
她太神经质。
大路这我就得说说你了,那叫敏感。越敏感的人对世界感触越多,文学属性强的人都敏感。
大路对我特别无语,就像我后来劝一个舔狗同事那个女生和他不合适然后被各种反驳的无语。
可能因为我自己写的东西一坨狗屎,所以特能分辨什么是不坏的东西。
小露受菲茨杰拉德影响很大,又正好在情窦初开的年月,所以在她笔下的少女情思和现实结合得特别丝滑。
说实话,虽然一直在说文学文学的,其实我喜欢的是其中的通俗流行小说这一小块,经典文学我还看不懂,而国外的小说除了大仲马,其他的就算是托尔金这样的巨匠也看不太进去。
不管从前还是现在,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代表作都让我摇头。
菲茨杰拉德绝对绝对是我不感兴趣的那块。
所以看到这种新颖的叙述方式就很惊喜,有种惜才的中意。
小露心里没有我,但她是个好人。
打出这行字就想起后来遇见的那个舔狗同事,忍不住笑了哈哈哈哈。
小露感觉我格外包容,对待感情的态度有点超出她意料的认真以后,她就有点慌了。
本来也是嘛。
她和我又不熟,只是想用前男友的朋友气气他。但前男友跑西藏去了,退而求其次用前男友的网友气气他,结果这个网友认真了。
小露是想要蹭掉踩到的泡泡糖把手扶上了电线杆,结果手上也沾到一块。
为了不伤害我,她在后来用了很多办法劝退我。
哈哈哈哈,这个说法好像个舔狗发言啊。
我们主要用QQ联系,她容易因为各种各样的事生气提分手。不回QQ也不回短信,打电话倒是会接:假装不认识,问你是哪位,沟通几句说你打错了。
被挂电话我还挺高兴,哦,原来书上说女孩子的小性子是这么回事啊,长见识了。
有时候也郁闷,但又想,人家愿意耍小性子证明没把我当外人啊,自我攻略完感觉甜滋滋的。
分分合合了好多回,在小露再三要求下我从广东出发去黑龙江找她,在郑州转车哈尔滨的时候看到她发的分手信息。
票都买好了,我在哈尔滨玩了一天回了广州,因为原本准备来见人没做旅游攻略,就去了趟火车站附近的哈尔滨博物馆又杀回广州。
过了很久她从空间照片得知我居然真的去了哈尔滨,然后又复合。
她态度不一样了,开始展望未来,告诉我以后要努力,争取搞到月工资三千。
那时候iPhone4刚开始火,一个月还是一千多两千吧,我一听要月工资三千就觉得压力山大,她觉得我没上进心,然后又提了分手。
我给她拉黑了。
其实学会画饼真的是一项很重要的技能啊。
不是去骗去偷袭去忽悠二十多岁的年轻崽,而是你把不准对方在你看来难如登天的要求会不会过几年就能达标啊。
决定和小露分开我就把大路也拉黑了,主要是因为大路没拉黑小露,我省得在大路动态下看到小露分手后的思念、吐槽或者诅咒。
当然也是怕看不见。
谈恋爱的时候天天抱着手机打字,没人联系以后空出了大把时间,就常常和工友老姚老闫去喝酒。
我刚到广州的时候认识的老姚。
当时一出广州站就遇到几个壮汉说他们招牌被撞坏,拉我去辨认,被带到一个小巷抢了。
报了警没啥用,一个年轻警察帮我找了这家工厂落脚,老姚是宿舍的室友。
工厂每天派饭票,早餐绿色,中餐黄色,晚餐红色。
下班的时候凭票去食堂用餐,轮休没饭票就花钱买。
食堂饭菜你们懂的嘛,所以它门口花花绿绿的饭票散落一地。
老姚和我不是一个部门的人,平常是点头之交。第一个月工资没发之前,我轮休也去食堂吃,有天熟练地捡了一张饭票准备去打饭,正好遇到老姚从食堂出来扔饭票,他把我捡的饭票也扔掉,搭着我肩膀让我和他去整烤鱼。
老姚平常也写点东西,我知道以后吹嘘说自己收过稿费,大谈自己封笔前在文学之道上的收获。
难得遇到同好,老姚鼓励我继续写。
不写不写,作家都是要有个独立的空间才能进行创作的,你看我们宿舍,抽烟的,吹牛的,吹头发的,打游戏的,放DJ舞曲的,写个屁哦。
没多久老姚和他的河南老乡老闫在距离工厂两分钟路程的地方合租了房子,河南人善于交朋友,我也常被邀请过去打火锅。
有天喝酒的时候老姚用一种惋惜的眼神看我,说闲着也是闲着,让我不加班的时候就去他们那里呆两个小时,聊天也行,写点东西也行。
我勉为其难应了,但又不知道写个啥。
后来买了个笔记本和厚厚的《最美一百篇散文》,把他们家唯一的桌子摆到窗前,打个台灯在这两个小时精读一篇散文写点读后感。
邻居小孩会吵闹,隔壁大爷在练红歌,楼下五六个阿姨跳凤凰传奇。老姚坐在床上看书,老闫戴着眼镜躺着摆弄他的橘子手机和游戏。
我们仨在广东闷热的小单间里各自得其乐,嘎吱作响的风扇艰难地把头摇来摇去。
两个小时完了,有时候到附近逛逛,沿着河或者沿着一些老牌坊走,老闫和我们科普刷机的知识,也说他家在郑州有很多酒楼。
走到有很多大排档的地方A一顿烧烤或者烤鱼。
差不多写满一整个笔记本的时候,老姚受家里召唤回河南了,老姚走了没多久老闫也撤了。
临行他送了一本《乔布斯传》给我,我拿笔记给他,他让老闫还给我了。
我是个懒惰的性子,老姚一走我就没再动笔。
《乔布斯传》太厚,看完以后转赠给了工厂的朋友,愧对老姚的信任和厚赠。
老姚后来做了销售,卖不锈钢还是啥来着。
他俩撤了以后,我去了深圳打螺丝。
因为没有填词的天分对诗人惭愧,因为没坚持写作对老姚惭愧,预感到惭愧多了会麻木,为了避免成为一个麻木的人,后来就不惭愧了。
在深圳打了很多年的螺丝,遇见了很多人。
大城市是绞肉机。
大城市是娃娃机。
在这个群龙有悔和群龙辈出的地方,我还是躺平得一如既往。
跳过好多年如一日的躺平时光,前年我女朋友聊到结婚的事,我变得很需要钱。
结婚而已嘛,能要多少钱。
要10000000元。
这一千万不是女朋友狮子大开口要求的彩礼哈,这是我认为正常在深圳生活站在安全岛的起步价。还记得之前我说的要有500万才能不做丁克族吗,所以500万用来生小孩,500万用来买房。
小米以前和我一起打螺丝,后来升成了线长。他结婚以后本来把他的小朋友给河南的父母养,后来老婆为了有个好的教育环境,说服他把小朋友接到深圳,又愁积分又愁积蓄。
前段时间深圳的房东还让他搬家。
小米结婚前是个靓仔,一边把有夫之妇迷得要离婚,另一边谈着青春靓丽的女友。结婚以后收心了(花心的人结婚以后继续花心才是惯例,小米是忙不过来,他自己也说先搞钱,等有钱了再浪)。为了升成组长,发挥能喝的特长,现在陪酒陪成肥猪,大大的眼袋,每天都是没睡够的模样。
和小米比起来,大米就牛多了。他做销售的,名片从大米总监改成米总,就这还不算啥,他爹以前在深圳用猪肉给他换到了房的。
大米家条件还行,又爱国,二胎开放以后果断响应政策有了小小。就这,白天人五人六的米总晚上还要去跑滴滴。
他疲劳驾驶出车祸以后我去看他,奇怪他居然不够钱花,他躺在病床上无聊,给我写了好长的算式,算养两个小孩每个月的支出,算完我心里除以二,除完还是头皮发麻。
我以前有三个愿望。
分别是去北大讲课,上喜马拉雅山山顶拍照和拿诺贝尔文学奖。
因为我不应该庸庸碌碌地度过一生。
如果所有人都只是像别人一样生儿育女,成为万千螺丝中的一个,这样的人生又有什么意思呢。
大米让我重新认识到,人如果能像样的过完一生,完成生儿育女已经是相当了不起了。
不想重蹈小米和大米的覆辙,最好不要向时光分期付款。
先结婚生子再搞钱隐患太多了。最好的情况也可能是疏于陪伴,让小孩过一段我那样的童年。有一千万,我和女朋友以及这位未谋面的兄弟或姐妹才能幸福。
10000000元,月薪7000元,打螺丝要打119年,所以我把眼光投向已经好久不曾想起的文学。
文学看着我一脸无辜。
二十年前严肃文学发家致富。
十五年前流行文学打造全民明星。
十年前网络文学创造富豪榜奇迹。
五年前开始流行长短视频,文学市场彻底从增量变存量。
而三十多年后的今天,哪里还能有信心相信自己是个有天分的人。
即便是那些有天分的人,在这个时代一千万也是文学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那么多文学APP里,那么多期望变成山的人,变成了一座又一座桥。
文学从来没有辜负我,我还是爱它。
只是年少的愿望就像趁中国队出线偷来的糖果,砸向已经开走的现实车窗,却没有一颗实现自己期望的回响。
于是我终究是被时代落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