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伴我成长(我的青春与阅读2016年天津卷)

(今天我晚上我又来写高考作文了,当B站在这时候又推出它的时候我开始寻找合适我的高考题目,于是乎,2016年天津卷的“我的青春与阅读”成为了我的写作主题。因为我深爱阅读。)
说起我的青春,我即将逝去的青春,阅读它占据了我青春岁月里的大部分时光。
其实我们的世界中存在两个世界:一个是现实世界,另一个是书中的世界。在很小的时候,书店是我经常光顾的地方,那个时候还不认识几个字。绘本版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就成了我首选,里面描绘的奇妙世界真是令那时候的我们心驰神往,那时候什么都不懂的我们真的以为那里的世界真的存在。我以为真的会有可爱的精灵、会飞的毯子、藏着无数宝藏的只需要喊一声“芝麻开门”就能打开的宝库、所有的动植物都会说话。
现在想想之所以我们会愿意相信童话真实存在,是因为儿时的我们觉得现实世界太无趣,而书中的世界是那么有趣,我们可以和小狗说话、看花儿们在夜晚跳舞。说实话我至今还愿意相信它们其实真的存在。
渐渐地我的青春里的阅读少了童话的存在,张之路的一系类童话科幻小说步入我的视线。我陆续看了《魔表》、《霹雳贝贝》、《非法智慧》。
我不知道为何现在大部分年轻人越来越不喜欢阅读,在图书馆书店的人大部分是上了岁数的人 。
直到我看了几米的一本讲阅读的漫画书,我才知道我们不必这样惊奇。这只是一种爱好,我喜欢看书。而别人喜欢玩游戏、跳舞一样,不必请求别人一定也喜欢爱上你喜欢的事物。也许你的天堂反倒成了他人的地狱。所以当我得知我的朋友不喜欢看书,我也就不请求他们阅读了。
而有些人只喜欢看很少字的漫画书或者是连环画而不喜欢看都是白纸黑字的书。这让我想起看过的《大笑江湖》里的小沈阳饰演的主角是个超爱武侠连环画的人,却就是这样一个人练就了绝世神功,他也很像金庸先生《侠客行》这部作品的主角狗杂种,就是一个不识字的好孩子,一个从来不求人的好儿郎,却也在机缘巧合之下练成了奇功。
这些设定似乎是在告诉读者和观众,别读太多数,容易丧失或者忽视真正重要的东西哦。我承认文字就是有那么大的魔力,不然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看了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之后自杀了呢。因此这本一度成为了禁书。
书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我青春中重要的一部分,宁可一天不吃饭,也不愿意一天不读书,别不相信,书它就是有那么大的魔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