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概论》7.4 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2)
资产阶级的经济学者们,为了掩盖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实质,他们拼命抓住生产价格与价值不一致的经济现象,来攻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例如,庞巴维克[1]在《资本论》第3卷出版后曾经宣称:《资本论》第3卷的论断,与第1卷的基本学说是互相矛盾的。也就是说,他认为马克思的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的学说,与劳动价值学说是互相矛盾的。
其实,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与生产价格学说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矛盾。从前面关于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和平均利润、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说明中,我们可以看出,平均利润是以剩余价值为基础的,它只是剩余价值在不同部门间重新分配的结果。离开了剩余价值理论,就根本无法说明平均利润率的规律。同样,生产价格是价值的转化形态,只有在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才能够阐明生产价格的界限及其运动过程。商品按照生产价格出卖,绝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而只是价值规律起作用的形式发生了变化。
第一,从个别部门来看,虽然一些部门的资本家所得到平均利润高于本部门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而另一些则低于本部门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但是,从全社会来看,整个资产阶级所得到的平均利润总额和整个无产阶级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总额仍然是相等的。
第二,从个别部门来看,虽然一些部门的商品的生产价格高于它的价值,而另一些则低于它的价值。但是,从全社会来看,生产价格总额和价值总额仍然是相等的。就整个社会来看,商品按照生产价格出卖,实际上也就是按照价值出卖。
第三,生产价格的变动,归根到底取决于商品价值的变动,而且两者变动的方向也是一致的。如果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商品的价值降低,商品的生产价格也就会随着下降;反之,如果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增加,商品的价值增大,商品的生产价格也就会随着提高。
因此,列宁指出:“在《资本论》第3卷里,解决了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形成平均利润率的问题。”[2]“这样,价格离开价值而使利润平均化这件众所周知的、无可置辩的事实,就为马克思根据价值规律所充分说明了,因为一切商品的价值总量是与价格总和相等的。”[3]
可见,资产阶级经济学者将马克思的生产价格学说同劳动价值学说对立起来,并利用他们所制造的“矛盾”来攻击劳动价值学说和剩余价值学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他们这种为保护资本家的利益而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作的“指难”,除了证明他们自己是“资本家的乏走狗”[4]之外,丝毫无损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灿烂光辉。
注:
[1] 1851-1914年。
[2] 列宁:《卡尔·马克思》。《列宁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6页。
[3] 列宁:《卡尔·马克思》。《列宁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7页。
[4] 鲁迅先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