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电动车违章不接受处罚,被交警拉扯按倒在地,交警赔偿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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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徐某骑车违章,遭到了交警罚款扣车,可最后交警竟向她赔偿了8万余元。
这不禁令人满脑子疑问,怎么交警向她赔偿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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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事发当天,正值交警廖某值班,远远地他就看到徐女士电动车骑的飞快,不顾路上的行人和飞速行驶的车辆,一下子冲到了他的面前。
此时正好是红灯,但徐女士着急上班并没放在心上,就连站在她面前穿着交警制服的廖某都被忽略了,骑着电动车径直冲向了马路对面。
交警廖某一看徐女士闯红灯,立马开口阻止并开具了50元的罚款。
徐女士大为恼火,认为交警处罚的太多,并且耽误了自己上班,于是拒交罚款准备启动电动车冲过去。
交警廖某看到徐女士根本不在意他开具的罚单,便让徐女士下车,要把徐女士的电车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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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徐女士一听交警廖某要扣留她的电动车就着急了。“你凭什么扣我电动车?”
徐女士面对交警振振有词,不仅拒绝交警廖某把她的电动车扣留,还坐在电动车拒绝下车,她心想着这样交警就拿她没办法了。
怎料交警廖某见自己的解释和警告没有用,情急之下把她从电动车上扯了下来,并将徐女士按到了地上。
交警廖某的这一个擒拿导致了她多处软组织受伤,在家休息了大半个月才痊愈。
于是徐某越想心里越难受,认为自己闯红灯是迫不得已,同时交警暴力地把自己扯下了电动车导致她受伤,存在执法过度。
于是在向律师咨询后,徐女士提出了行政诉讼,把交警队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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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那么,在本案中,交警廖某在执法的过程中是否暴力执法或者执法过度呢?
首先,需要明确交警在执法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有权对违反交通规定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或警告,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交警可以采取扣留机动车的强制措施。
本案中,交警廖某在看到徐女士骑着电动车闯红灯,对其开出了罚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徐女士拒绝罚款并无视警告执意要闯红灯,于是廖某扣留徐女士的电车,这是在交警执法权限内。
但是,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范》规定,公安民警在徒手制止犯罪行为时,要以停止犯罪行为的实施为限度。
案件中,在徐女士拒绝罚款,拒绝电车被扣留,交警廖某在对徐女士进行数次的口头警告和劝诫无果后,只是把徐女士从车上扯了下来,这样的行为并没有不对。
但是扯下来之后又按到地上,明显已经超过制止限度,违反上述规定。由此看来,交警廖某确实是执法过度。
在被徐女士提起行政诉讼后,交警队也及时提交了材料自证清白。视频材料显示廖某在执法的过程中,确实尺度没有把握好,并导致了徐女士受伤。
最后,法院认为交警在执法的过程中要遵守相关的条件和限度,就算徐女士不配合,也不应该将其强行拉下并按到在地。判决其向徐女士赔偿8万余。
交警队对判决结果不能理解,提起了二审,在二审判决时,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合理,维持原判。
小结
在这起案件中,廖某的执法过程怎么看都是非常合理的。相反,徐女士拒绝配合交警执法,并且耍无赖确实不对。
徐女士的案例告诉我们在路上行驶电动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尊重配合交警的工作。
同时相关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也要心里有一个衡量的标尺,依法依规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