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类汽车综合小修维修备案怎么样办理
2023-04-25 10:19 作者:bili_19417528844 | 我要投稿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学历的大专(含)以上学历,或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学历的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在机动车维修企业5年以上
的工作实践;
业务接待员1人,具有机动车维修中职(含)以上的文化水平,两年以上机动车维修工作经验,有机动车驾驶证。
质量检验员1人,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获得机修人员或电器维修人员职业资格并连续在该岗位工作2年以上,具有与本企业承修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
证;
机修人员1人,电器维修人员1人,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本中职毕业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本高职(含)
以上毕业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1年以上。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格式文本)。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
(1)使用自有场地的:房产证复印件或村委会、社区出具的证明及村委会、社区集体产权证复印件;
(2)使用租用房屋的:房屋租赁书面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有效期限不少千一年,租赁合同应详细注明地址,面积(备注接待室面积、生产厂房面积停车
场面积)、租赁期限等内容。被租赁房屋房产证复印件或村委会、社区出具的证明及村委会、社区集体产权证复印件。
